老人被车碾压5次致死续:案犯被判3年

  • 红叶
    东方网5月31日报道 浙江台州黄岩丹桂花苑小区内的倒车反复碾压行人致人案,昨天上午黄岩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赵小程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4月4日上午8时35分许,赵小程驾驶浙J2D225号帕萨特轿车,在黄岩区西城街道双江小区丹桂花苑看望女朋友离开时,车尾碰倒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住户老太太陈冬香,车遇陈的身体阻挡稍停,继续向后倒,碾压陈的身体;然后向前行驶,再向后倒车,又碾压陈身体;最后向前靠右停车,连续反复倒车五次,造成陈冬香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冬香因外伤致胸部广泛多发骨折、血气胸、肺挫伤伴创伤性窒息而死亡。小区监控录象拍摄了整个碾压过程。

    案发后,赵小程在现场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尔后到公安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预交了赔偿款人民币8万元,然后就关机了,联系不上。黄岩警方向全国发出网上通缉,随后在黄岩一家宾馆里,将正在吃饭的赵小程抓获。

    对于反复碾压行人的行为,赵小程辩解说,自己是做建筑材料生意的,经常开车去工地,当时以为是碰到了垃圾桶,没有想到是行人。据了解,赵名下有4辆汽车,而他从朋友处购买二手帕萨特轿车,说是用来练练技术。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赵小程已就民事诉讼部分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5万元。

    黄岩区法院对赵的投案自首情节予以认定,加之赵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依法对被告从轻处罚。对被告要求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 s
    sneezingbee
    他到居民小区去碾压垃圾桶,还反复压...
    这狗b的法官怎么不在法院门口自己装个垃圾桶让他压压试试...
  • l
    literry1
    赔了不少钱,
    死者家属估计也放过他了。
  • a
    abe1007之马甲
    命可以拿钱买的话富人可以把穷人放在靶场里练枪了么。
  • l
    literry1
    这类民事案件,如果经济赔偿到位,是能减轻判罚的。
    当然前提是死者家属能接受的程度。

    不然关了这人10年8年的,死者家属也没啥好处。
  • s
    sneezingbee
  • l
    literry1
    疯了
  • O
    OpEth
    你错了,这不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私了都没问题。但是这显然是一起刑事案件,赔偿不能抵罪。
  • s
    sneezingbee
    你听说过什么叫刑事诉讼,什么叫刑事案件么?想不疯也难啊...
  • s
    sneezingbee
    实际上积极地履行赔偿责任是可以成为法官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的,不过想这样的故意杀人被定为过失杀人的那么多年我也是头次听说...
  • l
    literry1
    交通事故是民事还是刑事?
  • l
    literry1
    某些人不从死者家属方面考虑,只图自己痛快,的确是疯了。
  • s
    sneezingbee
    第一、这不是交通事故,
    第二、追究犯罪行为适用的是刑事诉讼程序...
  • l
    literry1
    法院认同了垃圾桶的说法,那就是过失
  • l
    literry1
    不是交通事故是啥?
    情杀?
  • s
    sneezingbee
    ...你真的以为只要有车车出现就是交通事故了?
    对不起,我没有给你普法的义务
  • p
    ps2girl
    这个法治社会,没说地了
  • l
    literry1
    这次是车车相撞吗?
    你有没有看贴啊?
    真是让大伙笑掉大牙啊!


    另外,你还真以为刑事案件不能用赔偿减轻刑法吗?
    看来需要被普法的恰恰是你啊。
  • 枪骑
    我想问的是这法官怎么从5次碾压当中得出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结论的?
  • 我装错了XBOX360
    为了避免自己的主子被喷,某人又跳了出来炫耀脸皮了。
  • l
    literry1
    某人为了紧跟另一个某人的屁股,切实做好“跟屁虫”“应声虫”的历史人物(任务),
    又屁颠屁颠的蹦出来发声了。
  • 我装错了XBOX360
    果然是宇宙终极真理党的逻辑水平啊。自己拿个痰盂套头上,还准备给别人也套上。
  • 我装错了XBOX360
    每个有阁下的帖子里都能看到神论啊。
  • l
    literry1
    看来可惜你就是喝痰盂里的液体长大的。
  • l
    literry1
    写文章的是记者还是律师?
    犯罪还是违法,记者说了算?
    真犯罪了,公安局怎么可能不拘留,而是让他走了呢?
    才有了“关手机通缉”事件。

    看来你连小学的上下文联系都缺乏。
    痰盂液喝多了……
  • k
    kidthief
    不行了,开车轧死人是民事案件
  • l
    literry1
    那你说是啥案件?
  • 卡片召喚師
    可怜的老头子,司机心太狠了
  • 级替四
    检察院是怎么分析那盘来回碾5次的录像?

    这不是故意杀人么。。。
  • i
    iiwang
    现在最爱看TGFC的法律帖.

    因为总有液内人事引经据典教育我们这些法盲.

    而完全不顾社会之河蟹.

    MAYBE真是纯搞理论研究的,完全脱离实际的存在ing。
  • i
    iiwang
    本法盲对该案件的看法是:
    应该重判。

    但还是河蟹不过我们伟大的执行部门ed。
  • 雄狮亨利
    纵观本帖可能笑的只有你一位而已
  • 迪肯贝.穆托穆博
    呵呵```反复压垃圾桶??真NB``
  • 党员的马甲
    事实就是如此的,人家家属都接受赔偿了,当然没事了。至于把人当成垃圾筒·····什么?你不信这种说法?没办法,家属都承认了,那就只当他压的是垃圾筒吧。不过出于是疏忽大意,也酿成了人命,关几年吧。整个案子没看出什么不合理
  • 裸初
    目前还没有的话那是因为价码不够高呀
  • w
    wtf317
    和谐党的法制社会满赛
  • s
    sneezingbee
    放你XXXX,大爷我可是主张操死这狗日的法官的,到是你一直主张这是“民事案件”既然是民事案件,就不涉及刑罚,就不该判刑。

    你丫怎么居然主张不判这狗日的司机的刑啊!!!!

    [本帖最后由 sneezingbee 于 2007-5-31 16:39 编辑]
  • s
    sneezingbee
    没关系,大家先别气,还有二审,说不定会改判故意杀人罪收拾丫的
  • r
    realzeus
    话说现在TG战意无所不在啊………………
  • l
    literry1
    又有一个可笑的id冒出来了
  • 无风无雨
    55W..............
    没办法
    金钱的魅力
    人家家属自己都不在乎了我们激动个毛哦
  • l
    literry1
    看来你不但是法盲,肯定没有驾照,
    更是个死读书的呆子。

    非道路事故只要场景符合“交法”就可以参照“交法”按照道路事故来处理。

    本案件里,家属能接受被告的赔偿,法院按照“慎用死刑”等原则,依法轻判,
    你急个jj啊?像死的是你**似的!
  • l
    literry1
    放你妈的XXXX!!

    如果这司机能赔得老人复活,当然就不用判刑。
    赔偿的多就轻判,只要死者家属同意,你不接受有个j用?
  • s
    sneezingbee
    ls爆发了,众人退散...
  • l
    literry1
    你先说清楚刑事案件怎么不能赔偿而获轻判吧。
    法盲
  • s
    sneezingbee
    我法盲,我法盲,对不起我还有诉讼工作要作不能陪你玩了,大神不要气,深呼吸,深呼吸...
  • l
    lovexiaoya
    你们错了。看现实,一人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先治安拘留。拘留期间,受害人死亡。对方要求50W,此人说只能30W,于是乎准备刑拘,但是当事人家属又把钱补齐,于是乎,解除。就是这么简单。赔偿到位,会不判或减轻的。(非故意致死)
  • l
    lovexiaoya
    交通事故,首先要认定是故意还是过失。认定后才能决定刑或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