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急跳墙了

  • z
    zxsoft
    rt .
  • o
    ouiki
    从情理上说,我在路上遇到一个有急事或者不认路的人,我好心载他一道。到了目的地之后,乘客为了表示感谢给了我一点礼物(当然包括钱),这个说得过去吧。
    上位法律肯定不会限制这么做的,那么下位法规怎么鉴别这种情况,或者说是不是与上位法律冲突呢?
  • 四百击
    和你匪的吃相一样难看
  • a
    acepilot0079
    你这礼物的所有权变更,并没有产生税收交给国家,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之于民,用之于民。。。
  • o
    ouiki
    如果税务局要收这个税,我觉得打车软件公司做梦都能笑醒。
    何况查到了,我补个税不就完了么。

    要说打车软件也可以仿照日本弹子游戏室。
    另外注册一家游戏公司。乘客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赠送游戏装备。然后司机去游戏里卖装备。
  • k
    kara
    专车烧油已经上税了
    坐专车的人工作效率如果有提升,那国家收到的税也多了,GDP还增加了呢。
  • k
    kenkyo0083
    这个就不具备可操作性了 所以一律划为非法营运
  • k
    kingcrimson
    法律也得讲道理吧……
  • k
    kingcrimson
    那我帮你搬个家,忙了一天,你封个120的红包给我,也得交税?
  • k
    kenkyo0083
    囧 法律怎么会讲道理 法律就是最不讲道理的啊
  • 狗娃
    帝都顺风车路过~~~~~~~~
  • E
    EVA1
    TG法律法规互相冲突太常见了,最终解释权属于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