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就算追到美女都守不住,北大学生会主席都要偷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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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keling
    http://www.qlwb.com.cn/2014/1016/226242.shtml
    据《京华时报)》报道,当秦明(化名)被抓时,他已经偷了100多件东西。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今年9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
    秦明说,这一切,始于他说的女友文莉(化名)意外怀孕,“当时我急着筹钱,但我不敢开口向母亲要钱。” 不久后,文莉告诉秦明,她已经一个人做了人流手术,并且要和秦明分手。为了证明自己,秦明剁掉了自己的一段小拇指。从那天开始,他的心态发生了转变,“我切身体会到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此后他逃课去校外做兼职,以求每月定期给文莉寄钱。而秦明自己则省吃俭用,很多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
    2012年春,秦明当选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他说,繁杂的学生会工作和学业压力,迫使他必须停止所有的兼职,这样一来,经济来源又断了。而检察机关公诉秦明的第一起盗窃,也就发生在这个时段。2012年2月,在学校的一个会议中心内,秦明看四下无人,拿走了他人放在桌子上的两把双立人水果刀,一盒茶叶和一个充电器。不过,他尚未离开会议中心,就被保安发现了。当时,由于盗窃物品的价值较低,学校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处理他。
    这件事后,秦明很久没有再偷东西,直到2012年10月1日凌晨。那天,很多同学放假回家。秦明潜入宿舍偷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名牌手表、佳能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以及5200元现金。

    秦明的“下一次”作案,发生在2013年2月5日至7日。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期间,他先后进入15间宿舍进行盗窃。
    秦明彻夜盗窃,房间内小到茶叶、衣服,大到笔记本、相机,可以说,稍微值点钱的东西都被他拿走,他将物品装在拉杆箱中,通过窗户顺下去。此外,秦明还偷了一些化妆品、LV皮包、首饰等物品赠予文莉。
    对于疯狂作案,秦明的解释是,一方面是自己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己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作一种解压方式。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秦明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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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th5343
    学法犯法,罪加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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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gogle
    配图好贱,矮穷挫与白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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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rlee
    外号霹雳火?
  • H
    Herr.Kinder
    剁掉一截小指喷了,这是哪个次元的北大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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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joyby
    12年春当选主席。2月初次盗窃被抓,学校给了批评。这样都能当上?
  • 来是
    好歹来个高智商犯罪吗,弄得和小毛贼一样,也太丢北大脸了
  • 女武神
    北大上次不是偷季羡林的藏书嘛 上下一样而已
  • 去日留痕
    一针见血
  • 契卡
    为了证明自己,秦明剁掉了自己的一段小拇指
    傻逼
    以为自己梵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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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yntar45
    就我接触的来说,北大的傻逼其实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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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doryoku
    自毁前程那,学法犯法,等于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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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ranerzhi
    幸好被抓了,这种人要是混进官场绝对是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