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工讀生染愛滋 店家要求調職遭罰30萬元

  • 南极
    新北市某飲料店陳姓員工到職2週後,坦承罹患愛滋病,卻被要求調職桃園改作文書類工作,陳男拒絕並在1個月後離職;衛生局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裁罰公司30萬元;但公司不服興訟,主張是陳男無法配合調職只好離職;法官認定店家歧視在先,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7年3月1日到職,負責製作飲料、清洗器具、接待客人等工作,月薪27K,工作2周後,由於工作時經常牙痛、反應較慢,向店長坦承罹患愛滋病,希望獲得體諒,但店長擔心愛滋病會汙染飲料,要求轉職到桃園改作文書類工作。

    陳男拒絕,雙方召開多次勞資調解會,3月31日協調結果,店家支付完當月薪水,陳男離職。

    陳男事後向衛生局提起申訴,認為公司歧視愛滋病患者,強迫離職,衛生局裁定申訴成立,公司遭罰30萬元罰鍰。

    公司興訟主張,該店長對愛滋防治的觀念不夠清楚,事後總經理已向陳男道歉,公司愛才惜才,桃園辦公室有文職缺額,陳男又是高學歷,考量飲料店缺額已滿,才會要求調職,「公司的工作守則中明確規定有調職可能,陳男無法配合人事調動,只好離職,並非歧視」。

    法官審酌認定,店長在陳男坦承罹病後才提議調職,卻以陳男具備高學歷為推諉之詞,刻意不讓他回原職工作,明顯歧視在先,具差別待遇,裁定衛生局裁罰有理,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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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esis
    今日新北
  • 张文强天才
    这法官敢喝这工读生调出来的饮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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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a
    Posted by Vivo NEX S
    zzzq大过天TGFC·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