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讨论苟晶事件的受害者。

  • 天台也凉了
    目前正反方的分歧之一是苟晶是否是受害者。

    暂且不讨论她是否受害,但是我目前想到的两个受害者:一是1997年报考北京煤炭工业学校的排名苟晶后面的同学,他本应该顺序去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就读的,结果假苟晶去了,他没去成。这个应该是比较确定的受害者。
    二是1998年报考湖北野鸡中专的那个苟晶后面的同学。苟晶98年本应该是以复读生的身份考试,被邱老师这么一顿操作,苟晶变成了应届生,高考就不用减分了。那么假如她以复读生的身份是否能考上野鸡中专不得而知,但是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即苟晶是顶替事件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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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hxdbxz
    提示:有个词叫“报到率”,还请注意“委培”两个字。所以,没有具体的受害者。硬要找受害者,那就是国家制度。当然 ,这个制度还故意留了个“委培”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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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lyx2001
    邱老师当年的操作,很可能并没有具体的受害者。要说受害者,是国家制定的规则。
    同样的,苟晶现在的操作,受害的是媒体信息的正确性。这种人多了,以后遇到类似的新闻,大家不是义愤填膺,而是怀疑新闻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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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hxdbxz
    类比不当。苟没有被替代,没有被侵害。以及,如果邱帮苟改应届生属实的话,苟也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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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001
    整个事下来,邱老师少花了2000块,被毁了一生。
    这苟晶说起来真不是东西,会考都能补考的玩意,说自己北大被顶替,去他妈的HiP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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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n13lh
    回复5#xhxdbxz

    你拿我身份贷款。哪怕你还了。我算不算被侵害。?
    对公民权利的认识最好更清楚一点。被害者的损失会影响量刑。但被害者的正面遭遇不应当作为减轻加害者刑罚的条件。
    一码归一码。对加害者的行为定性时。不需要去讨论被害者的损失。

    我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有个糖我吃着不甜。放在路边。我没有公开表明我不要时。你就不能去拿。你拿了。要追究的就是你拿有主的糖的责任。跟我觉得它甜不甜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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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zaghi456
    群体无意识,下个新闻热点出来,故事讲得好,感觉照样全信。
    如果在新闻初期,有人质疑苟晶讲话可能不是全部事实,肯定会被扣上洗地的帽子被喷。

    本坛也一样,理性讨论事实,观点不一样首先被扣帽子,讽刺,接着是谩骂,然后质疑网友的道德。

    我觉得悲哀的是媒体,对他们来说现在新闻的事实不重要了,流量才是最重要的。

    还有,利用舆论,就要承受有一天舆论反噬。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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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liam24
    应届生减分是哪里的神奇规定?第一次听说还有这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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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moons
    是复读生-1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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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en886
    回复9#william24
    从未听说过。反正江苏不减分。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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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zc
    几天没看 。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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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h
    骂荀晶说假话可以,说她不是受害者的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改了她的档案顶她名上学这还不是受害者?
    我把手机不要丢了你捡走没问题,我说我的肾不要了你就可以来拿走啊?
    还有拿钱替人考试的也没有受害者?
    考上中专去不去读是荀晶的权益,她可以放弃但别人不能拿去用,拿去用了就是侵犯了荀晶的权益,她怎么就不是受害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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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weilinux
    上的是委培,招不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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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wcheng
    苟晶确实也是受害者,因为她确实因为被冒名而受到了影响,那就是世界上多出了一个假的她,而且隐形地影响了她的人生轨迹,她因为当年被欺骗也感到非常愤怒,导致对社会充满痛恨,这些都是她受到的不良影响。


    实际上学相关的受害者无从考察。第一年,也许有个人完全因此改变了人生轨迹,有点钱能花得起,但没有学上。也有可能因为她的分数太低了,本该得到那个机会的人,会放弃那个机会而不上,毕竟是委培。第二年,应该是有一堆实打实的人,因为她排名加塞儿,导致都下降了,还可能因此有个能正常上中专的人上不了。

    当然这个也不能就这么精确统计,这件事因为她考的差,所以被影响的比较少。但这种事应该联合起来看,就是冒名和顶替的事有很多很多起,了解那些更多的事实才是更重要的。

    我想到聚焦那部电影,你只描述一个孤立的事意义不大,你要联合调查,找到更多更多案例,更多更多受害者,找到共性,然后才能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和改变。
  • t
    tlyx2001
    是不是吃瓜群众眼里的受害者,要看她有没有受害。

    苟晶能引动舆论,一大原因就是她不停的强调自己遭受了多么大的损害。结果现在证明她撒谎,损害都是假的,那还怎么认为她是受害者?

    吃瓜群众心里有杆秤,损害权益也会计算大约是什么价值。你自己放弃的权益,对你来说就是没有价值的,别人用了,违规违法有法律处理,但吃瓜群众就不认为你受害。
  • x
    xin.h
    你说你的肾不要了,你自己放弃的权益,对你来说就是没有价值的,别人就能用了?
    在考试中你对成绩无所谓,认为别人替考对你没影响,你自己放弃的权益,别人就可以替考了?




    既然你这么讲,那么她放大利益又对那个吃瓜群众受害了?

  • t
    tlyx2001
    譬如说我国现在规定一些人是下等人,一些人是上等人。

    钱财如粪土,美女像骷髅。所以下等人只配拥有粪土和骷髅。

    你当然可以说把我列成下等人是对我权益的侵害,但恐怕一堆吃瓜群众觉得还是下等人好。
  • w
    william24
    复读减10所有高四家长还不得暴动?
  • 德味不解释
    回复7#jn13lh
    你这例子不行啊,我路边捡到一块钱,你凭什么说是你的?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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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moons
    如果,1998年山东应届生+10分,复读生不加分的政策已经开始。
    那么,邱老头给她造了“假”档案也算是帮她加10分。

    若真如此,就更有意思了
  • w
    william24
    山东真会玩…………不过这样的话邱老师其实已经很尽力的在帮助她了,用了一个她不要的名额再补偿她10分,正常来说作为家长肯定是不会拒绝的。
  • 1
    10moons
    我尝试搜索了一下,没搜到这政策的开始日期。

    但是找到了这么一句:“实行了多年”





    很想知道,1998年算不算“多年”以前,当然,更想知道那一年的苟晶,究竟有没有薅这10分的羊毛,意义重大。
  • t
    tlyx2001
    所以一直有人怀疑苟晶的父亲当年是知情并同意的,要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会有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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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moons
    鉴于苟晶的满嘴瞎话,我一直怀疑,有没有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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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nkvoic
    回复9#william24

    我记得好像是那年的高考赶上调档分调整了,正常苟晶第二次也考不上的。
  • j
    jqyy
    92年高考,印象中湖南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线是分开划的,重本线一样,后面的线有差别。

    如果核实了1998年顶替情况10分这个属实,那邱老师还要增加处罚。
  • m
    mycarl88
    回复8#inzaghi456

    说的好!但是媒体就是靠流量活着的,它有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也有颠倒黑白的负面作用。我们都要承受。
  • m
    mycarl88
    这个帖子里各位版友的讨论理性多了,其它几个帖子里有人非黑即白,无法礼遇。
  • l
    lanwater
    国家制度是为了公平录取,破坏制度当然是损害公平,损害了所有考生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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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water
    你们竟然要讨论这个话题?是没有基本概念吗?
  • l
    lanwater
    帮加10分?真牛x的想法
  • c
    caitouwh
    苟晶事件的核心问题应该是“高考冒名顶替到底存不存在?” 而不是“苟晶是否受害者”。
    这就好比出了小偷,大家现在不关心小偷是谁,而关心失主是否损失大。不觉得奇怪吗? iOS fly ~
  • q
    qqqqaaaa
    闹这么大的事件,难道我们就只能所有人只关注一个点,就应该只有一个声音?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要真是遭了小偷,金额太少的话,都未必符合立案标准会立案。

    所以,别没事瞎举例子,小偷这个例子不合适。
  • c
    caitouwh
    回复36#qqqqaaaa
    银行出了小偷事件,不去关心小偷,不去关心有多少其他储户也被盗,不去关注银行的监管,而去关心某次储户被盗金额是否可以立案?甚至聚焦这位被盗用户是否应该骂街?
    恭喜!银行的公关也是这么想的!iOS fly ~
  • 赵钢66
    跟着骂了几句苟女被永封了算不算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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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feng9800
    最冤的人苟晶第二年上的那所大学,被说成是野鸡大学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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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code
    你去问问法官这逻辑正确不?按你这说法某人把贪污得来的钱往仇家账上一转账,仇家就变成同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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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hxdbxz
    回复40#xcode

    不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