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官方h化也是`法?我想法律_人。。。
- SORA100
- john果然……
- peipei6955笑话!楼上,一般来说,我与人讨论是不贬低对方的,但是就你评判事件,人物的标准来说,你还不够资格说我“读书太多,阅历太浅。”
本人26岁,书读得不是太多,靠关系拿的文凭,当了三年地方媒体记者,阅历的确不深,但要说见到的社会阴暗面,写部中篇也是绰绰有余了,但是我仍然相信法制公正乃至社会公正的存在。很简单的道理,依法办事是理所当然,没有人注意,而违法行政则是千夫所指了。至于人治还是法治,从来就是相互依存,那些把这两者绝对对立的才是蠢材。只是这当中存在一个以谁为主的问题。我对某国的法制建设倒是不怎么乐观,但不管社会怎么变,我都有信心继续混得比一般人风光。
以偏概全是不成熟的思维方式,楼上谨记。 - 茄子哦?
倒是被楼上的上了一课[ro][/ro]
好,偶是没有资格说你什么,你又有什么资格说老子?
动8动以自己混得好不好炫耀自己的废柴偶8屑理你.
可见你在现实中也是被憋得够呛了.
你报道的什么偶不管也8想管,至于阴暗面之类表因为丫是一\"做媒体\"的爷偶就被你唬住了一样.
爷偶一天在学校看的案例都比你这辈子做的多[m][/m]
自残谢罪吧你!
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