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一些关于性侵的文章,想到了一些很古老的话题
- timtu1.女人和男人是不是同一物种的问题,学界有过几百年争议
2.性侵本质是什么?它对物种 对文明会有什么影响?
3.以那些稳定的社会来看,比如日本近代,阶级固化可以稳定社会秩序,大儿子必须继承封地,次子才能进城读书。是否可以以同样视角看待女性地位?
4.性侵是否和贫穷一样,属于文明的副产物?成为被文明一面所唾弃的另一面?
5.如果性侵不可避免,文化是否应该进行变革,从而合理解释这一现象以缓和社会矛盾?如果可以避免,应该如何努力?严格立法有用吗?看了N*房,似乎立法这条道路是无用的。 - timtu针对最后一点,感觉这个社会需要维稳的地方太多了,执法力量也是有限的,不能在一个点上用过多资源吧。提高犯罪成本,本身就要让社会花成本。
对大多数人来讲,没有身边的案例,这种事就像不存在一样,不会赞成国家花费大量资源在上面。
防疫工作也一个道理。 - 其实天涯现在性侵案件最大的问题不在立法执法,现有的司法体系是可以解决性侵案件的。那些已经报警了的性侵案件,没怎么听说过执法机关不作为的,基本都给了一个交代,姑且不论这个交代被害人是否满意。
现在性侵案件最大的问题是被害人往往难以启齿,不敢向执法机关报案,部分被害人纠结再三选择与父母诉说,却换来父母极大的嫌弃,觉得是被害人不检点,甚至有的要因此跟被害人断绝亲属关系,觉得被害人给这个家的脸都丢尽了。凶手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反正被害人不敢报案,那执法人员再怎么厉害,没人报案我也就没有风险。
怎么通过法律以外的手段去解决这种社会风气的问题,才是减少性侵要迈出的第一步,只有越来越多的被害人站出来去报案,立法执法的相关环节才会越来越完善。否则民不举官不究,性侵的问题永远也得不到解决。 - timtu是的,性侵主要的问题在法律以外。
有法律外的社会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钳制,导致诉之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问题解决方式。
所以我觉得问题出在文化上 - timtu我的思考是在刑法之外的。是从社会容忍程度来考虑的
社会不容忍,则立刑法。
所以你这几点回答一旦用到“犯罪”,就已经假设刑法立好了。 - rtiv法,保护的就是公序良俗啊。
比如说这个性侵,这个行为量刑很重,但是客观上来讲这个行为对被害人物理伤害很小。砍掉一节手指(大拇指除外)这才是轻伤而已。抛开法律不谈,从所谓“物种”角度讲,这行为有利于人类文明存续啊,不但无罪,还得颁奖。
我们讨论个体没有意义,讨论社会群体,就必须有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大前提,否则没有任何意义。我认为讨论n门事件这种问题的大前提只能是法律规定。 - hao911713有人就会永远存在
- timtu文明利益并不代表人类利益,利用了人类而已。
- Fake_Frank连“性侵无法避免”这种假设都能得出,我不知道楼主对人、社会、法律、道德约束这些词是如何看待的。。。
- timtu人物种长存,其他一切都不是永恒的。
- xzhivy不是祖籍德安,出生于北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