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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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mesun
    今天,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10月8日起,上海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共有产权房保障范围。
    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人群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上海无住房、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对于操作方式,《意见》提出,供应额原则上应当不少于本市户籍供应额的20%左右;房源供应充足的郊区,可根据辖区房源情况,适当扩大供应规模。申请家庭数量较多时,通过轮候供应方式操作。
    同时,《意见》指出,居住证持证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不得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购买商品住房。因特殊情形,确需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依申请程序回购。其他应当回购事宜,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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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也来抢刚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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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ngqj15
    今年第六批申请下来的价格高地方远 放弃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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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hlixpfh
    这批经适房都1W2-1W3了 这哪是有经适房需求的人买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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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mesun
    本地人属于改善, 还有的挑

    外地的没啥可挑, 先搞一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