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觉得所谓“未成年人”的界定是不是该改改了~~~~
- ninl也不要降低了,直接取消最好
- ttsyyhposted by wap
十岁作为分界点很好 - casiosushi同意楼主
- 德约科维奇什么18岁,刑法上早就是14岁了,不过只有犯杀人、弓虽女干、抢劫之类大罪要负责任
- 二狗其实身体是长快了,心智成熟的也早,但是他们的历练少,想法自然幼稚冲动,好比上帝给了傻瓜们一把枪。他们犯下的错误,他们自己不会意识到社会性上的严重。
- Oldman英国本来就是10岁。
- nosmoking十二岁,也就是小学毕业就应该负完整的法律责任,该枪毙的枪毙,该无期的无期
- saradush日本不也是么
- 绿色的林克外国小孩比较早熟吧,中国小朋友忙着做功课上学习班背英语单词弹钢琴哪有空出去作恶。
我觉得我那13岁的外甥还是挺纯真的。 - neio我也觉得。12岁以上青春期前 力量心智还没发展起来才应该享有保护。12岁以上到16岁应该按情节来判断是不是要进行保护。
- 高城紫门想到了银英传里面莱因哈特说的话……
[本帖最后由 高城紫门 于 2011-8-12 10:4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