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内科普]资格后审的招投标,通过评审不足三家开标结果是否有效?

  • 樱吹雪
    不具备竞争性,应废标。
  • 龙与俯卧撑
    采购方主体不是政府机关不适用采购法,不然直接上《采购法》说的清清楚楚: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另外因为是物资采购,所以也没法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里边也写了

    第四十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欧耶

    [本帖最后由 龙与俯卧撑 于 2018-8-6 17:41 编辑]
  • 工口一夏
    一点毛病都没有,一家怎么没有竞争性?投标报价和市场价还是存在竞争关系的,起码在北京总包市场和分包市场,只剩一家没有哪个专家敢废标
  • 工口一夏
    1、是否政府采购跟招标人性质没有关系,要看资金性质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注意这条法规里面的措辞,“明显缺乏”、“评标委员会决定”
    3、想用不足三家这事发质疑,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 k
    killua888888
    流标啊,我们公司负责投标的就因为材料没准备好,被扣了好多钱
  • t
    ttk
    别人家我不知道,我之前做招标的时候如果评审过程中废标到不够三家是要流标的。做的时间不长,如果说的不对请指教。
  • r
    raidentime
    Posted by: Xiaomi MI 5s Plus
    看招标文件,低于多少家废标还能有人上的直接电话纪委
  • d
    dfdd98
    这个要看招标文件的,没标明低于三家废标就有效。
    当然楼主你要是不服可以申诉,这种其实是在打擦边球,申诉对面后台不够硬有可能推翻,不过正常情况下很少人会这么干,国內规则你懂得。
    PS:其实国内招标大多数在挂标的时候己决出胜负了,真正公平的非常少

    本帖最后由 dfdd98 于 2018-8-6 18:27 通过手机版编辑
  • b
    byemilan
    应该流标,我们这是第一次开标,资质满足的少于三家就流标,第二次开标,资质满足的至少要有两家,要是不够两家,第三次直接转单一来源。
  • s
    shengyuxuemo
    看招标模式,通常不满足三家做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如果剩2家采购方可以请求政府采购办剩余2家继续进行谈判,当然裁定方在政府采购办。如果同一标段2次不满足3家废标,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楼主这个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直接政府采购办投诉即可。
  • 玻璃人
    你哪里看出这是政府采购项目?
  • O
    OpEth
    如果是国资项目的话,将来项目审计的时候够喝一壶的。。。。。

    如果是自有资金,就完全无所谓。。。。。
  • 金华街120号
    应该是无效的
  • 神秘的陌生人
    剩一家还好办,公示两次,单一来源。剩两家最讨厌了。
  • s
    sceic
    不合法
  • 傲笑乾坤
    你这次废掉他,他下次就会想办法废掉你。
  • 契卡
    无效
  • l
    lymax
    如果是需要外部备案在二级市场招标的项目不可能这样吧,一般招标文件模版上也会写不满三家怎么处理,我记得好像不能直接定标。
  • 工口一夏
    怎么谈判、单一来源都出来了……这明显不是政府采购。当然不能直接定标,评审出来的是中标候选人啊,还有公示期啊,公示期结束没质疑就发通知书了
  • y
    yiwanxifan
    招标过程中根据标书要求,合格满三家的打分

    剩两家改竞争性谈判

    剩一家改单一来源

    如果弄一次招一次 不用干别的了 招标就累死 还延误工程进度
  • w
    wanghujin
    第一,你这个项目是不是法定招标?如果不是,随便怎么来都不“违法”。现在一般来说,政府采购是法定招标,重大工程项下的工程和货物是法定招标。一般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都不是法定招标。
    第二,流程来说是违法。第一次资格预审不足三家应该重新资格预审。如果第二次资格预审还是不足三家,一是看管辖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是不是有相应规定,比如商务部1号令和机电产品实施条例规定可以2家开标,政府采购可以改变采购方式等;如果不属于任何主管部门管,则看招标文件是否有规定,或者招标人内部是否有相关规定。
    综上,法定招标看法律和上级主管单位,非依法必招看招标人自己。
  • d
    darkryu
    请教一下“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采购”怎么理解? 对于100%国资控股企业,企业全部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是不是就不存在自筹资金这种情况?
  • w
    wanghujin
    意思就是这钱是我自己的,不归任何主管部门管。招投标过程说到底,只看廉政,不看流程。
    但为了“正规”,一般来说会参照一个招标投标类的法律流程。
    国资控股当然不全是“国家投资”。比如某上市国企,钱可以是股市筹措,或者自己经营所得。有个概念要搞清,国企的钱是国家的,不带表是国家给的。国家给的怎么花看国家,自己的怎么花看自己,但花错了自然有人找你。
  • s
    sukegod
    说在多主要原因也不还是没疏通“评委”。。。。
  • k
    killmesoftly
    政府采购必然流标

    正确搞法是流标,再招,如果还流标,第三次不足三家可以向财政申请,如果两家符合就竞争性谈判,一家符合就单一来源采购
  • d
    darkryu
    国资控股上市公司是很多,100%国资控股上市公司我还真没了解过,看来还是要抽时间向产权管理部门的领导学习一下
  • s
    sukegod
    印象中如果采购资金里有超过80%还是70%以上是国有资金就要按政府采购来招标了
  • w
    wanghujin
    说错了。监管讲的是管理,自筹资金讲的是来源,根本不是一回事。国有企业一般自主采购基本都是自筹资金。
  • k
    killmesoftly
    现在政府采购谁会去搞现场改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这雷现在没人会去顶

    很多地方单一来源根本批不下来
  • w
    wanghujin
    不是。概念完全错误。是否政府采购不是看企业或者资金性质,是看资金来源。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说的很明白: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国有资金来源多了,国有银行借钱也是国有资金。换句话说,财政部给的钱是政府采购。比如你一个私人企业,用了财政部的钱买东西,就是政府采购。现在政府采购主要领域是医药、教育、公共设施。
  • k
    killmesoftly
    国企自有资金采购现在也有上网走正规流程的,主要还是看领导

    这年头这大环境,谁都不想背锅
  • f
    freesound7910
    一般来说 资格预审 少于三家就不应开标
    连续三次公开招标 都不足三家 可以考虑进行联合谈判 也就是议标 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 农农
    我们都是自筹

    最近没搞公开招标,搞了几次竞争性磋商

    正好三家的情况很多,有几次都是有投标人资格审查不过,流标了。

    不知道ls说不算流标的是什么情况,反正我没经历过。
  • k
    killmesoftly
    国企采购本质上用的是邀请招标(询价),这种方式在近年的政府采购中非常少了,十年前常见
  • 龙与俯卧撑
    目前看来顶楼的意见还是没错的……

    “容易让人不服,不过从规则来讲没毛病。”
  • T
    TouchSiro
    只要不是用的纳入财政预算的预算内资金,想怎么招就怎么招
  • H
    HarryDean
    搭车问一句,如果招标公告并未限制企业所在地,结果开标评标时候业主代表提出只考虑本地企业中标是否合规?
  • 龙与俯卧撑
    招标文件没写就是不合规,这个只能业主和招标代理悄悄沟通,尽力把非本地的投标人废掉

    委婉点的做法是,在做招标文件的时候直接给本地有办事处(要求场地大于xxx平米,人员多于xx人附社保证明)的企业多加分就完了

    “你看我没拒绝外地企业投标,不过都综合评分低于本地企业我也没办法”
  • H
    HarryDean
    你说的是招标公告吧?招标文件应该是公告发布之后交了报名费和质保金后才能拿到的。如果公告不写明,等你掏了钱交了押金在招标文件里面写这不是有点骗报名费的嫌疑?
  • 龙与俯卧撑
    感觉有点踩线,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T
    TouchSiro
    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的话是不合规的
  • d
    darkryu
    本地公管局的朋友给出了这份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属国有资金范畴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803/t20180330_880945.html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包括:
    (一)...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