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法律事例,故意杀人被判缓刑

  • y
    yourpanic
    Hi_200318_1708.jpg
    广州法院近日的一则判决,引起社会关注。83岁的黄兰给46岁的二儿子黎国恩喂了安眠药以后,捂死了他。黎国恩有唐氏综合征,生活不能自理,黄兰照顾了他46年。案发前,黄兰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而且二儿子也每天处于病痛折磨中。对于这起故意杀人案,公诉机关认为是“因爱而杀”,建议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检方意见,最终判决故意杀人罪,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条之外,从情理上而言,黄兰杀死儿子的背后,是46年的无私照顾,直至83岁应该颐享天年的时候还要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二儿子46年毫无自理能力的生存,也越来越失去生命的尊严。只是因为我国没有安乐死的规定,对于缺乏生命尊严的个体,无法自行终结生命。但这样情况下杀人,并不是因为仇恨,也不是因为放弃责任,更多是为了让生命有尊严地离开。
    本案中唯一的伦理问题在于,杀人还有个诱因是大儿子不愿意接替她照顾二儿子,希望送到福利院。福利院无法如同母亲一样让二儿子的生命体面的延续。这个伦理的困境,确实无法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残酷事件的背后正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但是这个情节对于判罚本身而言,不影响其合理性。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经》就规定:“年60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酌情从轻并无损法律的威严,法律越是贴近人情,人们就更愿意主动遵守,呵护共同的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 我是民工
    如果判老人死刑,老人应该会安慰的!
  • x
    xiong13
    一声叹息
  • l
    listtoyou
    哎,希望老人能过几年清闲日子吧
  • C
    CNV
    照顾了儿子大半辈子,你让老太太缓个几年吧… 啥叫安慰… 逻辑扭曲…
  • y
    yl003_110
    她是怕自己走了,没人照顾他
  • s
    smartmind
    悲剧啊
  • 我是民工
    回复5#CNV

    杀死自己的孩子他内心肯定很痛苦。陪孩子一起走了才安心的
  • s
    szg0633
    这种情况国家应该提供服务吧,不能老人走了没人养 iOS fly ~
  • 海底两万里
    这个母亲绝对是个狠人,凶手要知道自己的对手如此会吓尿裤子的吧!
  • h
    heavenbow
    构成嘛?
  • r
    rogerwu
    回复14#heavenbow


    不构成,侮辱尸体一般认为侵犯了死者家属的法益,现在是母亲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