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狗屁法律?

  • 高城紫门
  • a
    abiao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条里,规定如果不阻拦所收买的妇女儿童回家,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是“可以”,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所完全可以以情节决定刑罚。但无论处以何种刑罚,犯罪的本质没有改变。罪刑法定嘛。

    我觉得这个法条没问题,不要误读。
  • 绯雨流
    我觉得LZ对法律的作用理解上有问题.
  • 稀下枪手
    给买老婆的人一次宽大的机会咯
  • t
    ttsyyh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条什么时候被认真执行过?都是“解救”受害妇女,然后逃命似的逃出村子,我说你是真不懂我在说什么还是书读多了?

    另外:这算版聊么?
  • O
    Oldman
    你讨论的是法律的问题吗,执法不到位,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一律无期也做不到阿?
    建议你换个标题,改成这算哪门子执法

    我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也许你理解力没问题,可能是表达能力欠缺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7-9-19 20:25 编辑]
  • t
    ttsyyh
    法律得不到执行就是狗屁

    这回你理解了?
  • O
    Oldman
    得不到执法的法律多了去了,哪国都有,但法律还是要制定。照你的意思,收买拐卖妇女的一律无罪算了,否则只要认为是有罪,那就是狗屁的法律。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7-9-19 20:31 编辑]
  • t
    ttsyyh
    不能因为多就不是狗屁
  • O
    Oldman
    那依你的,收买被拐卖妇女一律无罪得了,这等狗屁的法律要之何用
  • t
    ttsyyh
    本来就没什么用,还不如开公审大会,群众们选代表自由心证一番,该枪毙枪毙,该车裂车裂,该凌迟凌迟。
  • h
    handsomeken
    楼主的理解能力啊……
    如果不阻止她们回家,你觉得卖价还有信用吗?如果这样他们还有生意吗?
  • 藕是张力
    楼主考虑一下中国现实,拐卖妇女的情况很多,解救困难,而且每个人情况不一样,也有夫妻感情很好,生了很多孩子的

    这条法律降低了执法难度,而且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不同情况

    正所谓:法不违情,情不违理
  • 阿利亚迭雷
    只能说LZ理解错误了
  • t
    ttsyyh
    法律的主要作用应该是预防犯罪,制裁犯罪分子还在其次,我看不出来这条法律对于购买妇女的那些人有什么震慑作用。
  • s
    sneezingbee
    遇事多想想,不要激动,不是每条法律条文的制定水平都比普通群众水平的...
  • 阿利亚迭雷
    这也是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的
    也许以后社会发展了 会逐步修订的 但是现阶段是不可能的
  • a
    aquafay
    LZ不够专业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