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伏剑”的典故,一个古人的气节
- yuewuhen春秋时晋国的狱官李离,在审理一桩案子时,由于误听下属人员的一面之词,将一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欲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罪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非你罪过。”李离却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我在这个机关里拿的俸禄最优厚,也没有与下面的人员分过。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的办事人员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晋文公说:“你以为你有罪,我是领导你的,那么我也有罪了!”此言无疑给李离找了一个最好的台阶,可李离仍固执己见:“国家对我这种官职有规定:错判人受刑,自己也得受刑;错判人受死,自己也得受死。国君因为我能察微决疑,所以才让我到这个职位上来。今日犯错,罪当死,我死无悔。”遂伏剑而死。
这是《史记·循吏列传》的记载,李离是当时最高的司法长官,这人好轴,故事令人唏嘘。小尾巴~ - wsyx87930嗯应该把直接负责人训诫一下
- 大青山所以他伏剑了
- clive我颁布的法律,我带头遵守,谁还敢犯?犯了杀头。
我自己违法了怎么办?
割发代首! - logic90依法治国,没毛病HiP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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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人村村民那时候有成文的规定?
鼎铸法好像才出现没多久
你这译文不靠谱
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他错误地听取了下级的汇报而判人死罪,把自己关押起来定了死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不和下属平分利益,现在我听了下级错误的汇报而判人死罪,却把罪转嫁到下级官吏身上,是没有听说过的。”他推辞而不接受命令,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狱官遵守法纪,错误地判刑,应判自己的刑,错误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您认为我能听察细微的事情,就能判断案情,所以让我当狱官,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吏的汇报而判人死刑,罪责应当死。”于是他仍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 wangxt有气节的官员都在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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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看电视剧 iOS fly ~ - lance6716报告,发现一个境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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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 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 甘恩是亲自伏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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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直这样 是没法传承下来的,慢慢的都变圆滑了
上面提日本的就算了,日本是集体负责,最后就是没人负责 - nabc第一 自己可以判自己?
第二 这样的罪过是否达到判死刑的程度?就算达到了,按照法律是否可以赎罪而不死?
第三 晋文公应该就是最高法了吧?他说为啥都不听?
这样的人应该是自己犯错了下不来台 名望受到影响,一死了之 。。春秋时候的名人应该都是靠名声活着,比如说 二桃杀三士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
景公养勇士三人无君之义晏子谏第二十四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力搏虎闻。晏子过而趋,三子者不起。
晏子入见公曰:“臣闻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率之伦,内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敌,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禄。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内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敌,此危国之器也,不若去之。”
公曰:“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
晏子曰:“此皆力攻勍敌之人也,无长幼之礼。”因请公使人少馈之二桃,曰:“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
公孙接仰天而叹曰:“晏子,智人也!夫使公之计吾功者,不受桃,是无勇也,士众而桃寡,何不计功而食桃矣。接一搏猏而再搏乳虎,若接之功,可以食桃而无与人同矣。”援桃而起。
田开疆曰:“吾仗兵而却三军者再,若开疆之功,亦可以食桃,而无与人同矣。”援桃而起。
古冶子曰:“吾尝从君济于河,鼋衔左骖以入砥柱之流。当是时也,冶少不能游,潜行逆流百步,顺流九里,得鼋而杀之,左操骖尾,右挈鼋头,鹤跃而出。津人皆曰:‘河伯也!’若冶视之,则大鼋之首。若冶之功,亦可以食桃而无与人同矣。二子何不反桃!”抽剑而起。
公孙接、田开疆曰:“吾勇不子若,功不子逮,取桃不让,是贪也;然而不死,无勇也。”皆反其桃,挈领而死。
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冶独生之,不仁;耻人以言,而夸其声,不义;恨乎所行,不死,无勇。虽然,二子同桃而节,冶专其桃而宜。”亦反其桃,挈领而死。
使者复曰:“已死矣。”公殓之以服,葬之以士礼焉。 - lovesong1998大哥,不是赵国吗?
- cyberiser晋文公时期并没有成文法,这位大兄弟要么按照以往的判例来,要么就自己创立一个判例。所以你说啥不管用,他自己心里觉得应该一命换一命,他就那么做了。
- wnxyer李离这个例子,求死的理由清楚。但是处死这么大的事情,该要走流程吧,真要维护制度,就该领罪公开受刑,而不是什么伏剑而死。
换我是文公面斥之,真当国君吃干饭的。 - wnxyer我也有这个怀疑,我怀疑后面文公再也没用过类似这样的人了。
- ibman小日本还在这么干,五千年的文化传承到底断送在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