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儿户”讨拆迁补偿被讽“千年不遇”

  • v
    vf4
    这个其实就是村规民约,也就是当地百姓传统共识,如果不服可以去起诉该村集体。像我们这里女儿是否有权享受,村里都有村规的,有的村可以,有的村不行,只要公开公平,没人有话说。

    [本帖最后由 vf4 于 2017-1-6 11:31 编辑]
  • 田中健一
    这个不是以户口为主吗?只要户口在,就可以得赔偿。
  • c
    csdhg
    可能是户口没迁过来吧。我们村因为是县城中心,一些老的县政府单位和县医院都在我们村,最近5,6年嫁过来的新媳妇,户口都在原地没迁过来。我媳妇户口就还在他们村。但是如果他们村要有什么利益活动,她肯定是没份的。我们村现在每年分两次钱,按户口本来,我家户口本就我和闺女俩人。
    所以媳妇一吵架就说,跟我两年了,房子是村里的,车子是我的,孩子跟我姓,要是现在不过了什么都没有了
  • p
    ppst
    妇联那帮摆设也该出个声啊。。。
  • p
    para
    村规大还是法律大?违反了法律的村规有效吗?违反了上位法的法律有效吗?

    搞笑呢.
  • r
    reg-neo
    我们山里传统共识可以买媳妇买儿子,公平得很
  • f
    freeAlllllll
    德国也这样是不是 @handsomeken
  • x
    xingtian417
    作为半个不到的当事人,我只能说


    都不是啥正经人
  • v
    vf4
    难道都不看内容,我说过不服可以去起诉啊。村集体所有制就是集体土地产生的利益分配当然由村集体规定。法律不是规定生活中的所有内容,而且村集体利益分配问题和刑法中的犯罪内容是两回事。
  • n
    neodio
    平时女儿不值钱,出嫁的时候再狮子大开口要个几十万彩礼,朴实的乡下人。朴实的只追求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