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将53张千元港币当百元付给客户(图)

  • 高城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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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误将53张千元港币当百元付给客户(图)
    http://news.QQ.com2008年03月04日01:19金羊网-新快报评论17329条

    千元港币


    百元港币


    新快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千元面值的港币,当作百元支付给客户张女士。在事后多次沟通中,因银行个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张女士感觉不快拒绝退还多领到的47700元港币。昨日,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造成张女士多领现金的责任在银行,张女士只需返还多得的47700元港币,而无须支付利息。


    去年10月11日,张女士持某银行借记卡至营业柜台,打算结清卡内的港币5305.62元,其中5.62元以人民币结算,另5300元以港币支付。但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1000元面值的港币,当作面值100元的港币支付给张女士,实际多支付47700元。


    银行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张女士及其家人。张女士表示,银行在上门催讨时,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出言恐吓,让自己和家人不能忍受,故拒绝接受其上门催讨的行为。


    遭到张女士的拒绝后,银行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多得的港币47700元,并支付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的利息,自事发日起至归还日止。


    张女士认为,从这一事件过程中可以看出,银行管理混乱,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低下。自己并非不愿返还港币47700元,而是无法接受银行个别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催讨行为。为此,张女士要求法院做出公正的评判,并将多得的钱款交由法院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多领取港币47700元,系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对张女士而言,该款项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银行。但张女士多领取这些钱并非基于其主观故意,责任在银行,所以银行要求张女士支付利息损失的主张,与法相悖,不予支持。

  • 天师教教徒癸
    居然没有无期?

    而无须支付利息

    也就是本来还要还银行利息么?太欢乐了。
  • c
    carnon
    靠,竟然没枪毙啊,法治社会这么不河蟹么
  • o
    otz
    还利息呢 操 你 妈 的 现在的人啊 太软弱 总是碰上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事情
  • 希望之海
    赶紧还了吧,银行是弱者,别欺负它了
  • 1
    1刀2
    喷了
  • l
    lawson
    那,柜员机多出钱,也的确与某某人的主观意愿啊……
  • 大头木
    那天多突个一千万,直接携款潜逃了。
  • 第⒏感
    最河蟹的事情就是自动取款机自己跑钱出来,你只能看,不能摸,不能碰..
    比看人OOXX还难受: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