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个科普--林森浩案子里的疑点是啥?

  • f
    ff42
    之前没怎么关注,昨天说死刑核准了,然后新闻里提及林父和律师时反复说“有很多疑点“,林本人好像也一直不认罪。
    到底有啥疑点?
  • 四裤全输
    没有疑点,都是和稀泥的
  • w
    wind0631
    没疑点,监控显示林森浩拿了化学品,监控显示林森浩拿了化学品进了宿舍,然后饮水机里检测出了该化学品,一开始林森浩是承认自己杀人的,后来又否认自己杀人
  • 华莱士
    所谓疑点就是,我下毒不足以毒死你是你自己肝炎死的。

    等同于我开枪,也不足以打死你,是你自己流血过多死的。
  • V
    VODKA
    是有这个说法,但这个说法其实也不成立,因为如果不下毒,受害人肝炎不会死,下毒还是和受害人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判得不冤。。。。。
  • c
    craZyFeFe
    林的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谢通详提出的疑点。

    第一,该案有两份司法鉴定报告,其中,司法部科学技术研究所并未检测到被害人尿液中含有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则检测到二甲基亚硝胺,两个国家级的鉴定机构对同一个检材得出完全不一样的检验结果,而法院却认定了有毒物的检测。第二,现有科学研究报告证明,N-二甲基亚硝胺广泛存在于环境中,因为没有提供检测时的质谱图,所以现有证据就不能确定检测到的毒物是否来自于环境、人体自身合成,也不能排除取样、送检过程中的人为污染。
  • 一直都在胖
    总之是死定了,也算公平
  • V
    VODKA
    取证过程有瑕疵,在美帝的话就无罪释放了(比如辛普森),在天朝,那妥妥的不能放过。。。。。
  • w
    wind0631
    不是说证明没检测出化学品的那份报告只是某个检测人员单独拿出来的检测样品吗?
  • c
    cfqxd
    一审拒不认罪,不赔礼道歉,不积极赔偿,坚持无罪辩护,林父和梦鸽是一回事,就像之前论坛里有人说过的,犯一个错还能救,错上加错就没救了。林森浩本人下毒是错,黄洋送医院他不说下毒是错,提供假信息是错,被抓了不承认是错,承认了不道歉也是错,拒不认罪也是错,一审一判了死刑就实际上没有回转余地了,所以二审林父找了个讼棍也没翻过来。对上海法院能顶住压力表示尊敬
  • w
    wind0631
    除了复旦那群二逼学生和二逼教授,没人认为判决有错。
  • f
    ff42
    那对于这个疑点,法院判决是怎么解释的?
  • c
    cfqxd
    翻浑水的多了去了,比如林父和复旦在网上找的那些抢手,还有各种公知
  • V
    VODKA
    最重要的是罪犯的下毒行为证据确凿,只要这一点翻不了,那其他都次要的了,下毒这个事是你干的,被毒的人也死了,而且死于毒物发作的症状,这因果链已经很完整,仅凭这这两个疑点在天朝制度下根本没法翻案。。。。。
  • c
    cfqxd
    这两条疑点是试图证明警方工作有疑点而脱罪,而法院的判决书着眼的是证据链是不是完整。其中第二条质谱图,没有哪条规定要求必须有质谱图
  • 屌二代
    是说林投毒量不致死,属于未遂。受害人死于独立的乙肝爆发。用这个理由隔断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归责性。

    [本帖最后由 屌二代 于 2015-12-10 13:48 编辑]
  • t
    trowa2045
    说道因果链完整,我记得在CCTV的法制频道里看到过,下毒,但是致死毒药是被第三人替换导致最后毒死的这种只在小说里看到的案件
  • b
    byemilan
    还是想模仿辛普森案那一套,不过辛普森案在美国都是负面例子,在中国就更吃不开了
  • c
    cfqxd
    没错。据说潮汕商会在背后出了钱请律师请水军,不谈法律,单单是这货及家人在一审二审的表现就让人恶心。好在后天他就要上路了,希望他在上路前能坦然接受自己犯下的罪恶吧
  • 仔仔BABY
    辛普森案在美国虽然有争议但是恰恰是美国最高法院想要表达的一个很清晰的信号,程序正义大于一切
    在国内,呵呵厚
  • H
    Hzt
    爸爸国那一套?呵呵厚
  • a
    abiao
    管鹅的都急着往爸爸国搬,鹅还在圈里呵呵厚……

    鹅就是鹅,妥妥的。
  • s
    skycn111
    辛普森案怎么反面教材了,检方提供的证据必须严谨,非法取得的证据就是不能采信。同时提出的证据本身要必须经得起质疑,也即质证的过程,避免虚假证据;法律还要求检方能够回答辩护人、被告人提出的有依据的质疑,也即排除合理怀疑

    这是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法律程序都应该追求的目标。“一次错误的审判比十次犯罪为害更烈,因为犯罪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错误的审判则弄脏了水源。”
    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是一句废话,因为它永远也不会有保障。
  • a
    abiao
    判决文书中对于此疑点没有任何回应。

    尽管我个人相信林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法院这种判决还是让人不能接受。
  • y
    yamiyama
    动机、凶器、尸检……所谓的疑点无法推翻关键证据,就算在美国也很难脱罪。

    “所以现有证据就不能确定检测到的毒物是否来自于环境、人体自身合成,也不能排除取样、送检过程中的人为污染。”……这根本就是屁话,哪个证据能排除取样、送检过程中的人为污染?你倒是先给我证明有人为污染啊。
  • 仔仔BABY
    当然没有绝对完美的,因为你不可能完全还原事情真相,程序正义就是法律的基石
    要不然,难道你真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
  • y
    yamiyama
    那是立法问题,和程序有个毛的关系,难道中国的未成年罪犯保护法就不恶心?
  • m
    max39
    “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中国律师有个卵用,看看大日本帝国的高端辩护
  • l
    love_mm
    如果检测的两个机构在受害人身上真的分别检测出不同结果,那个人就觉得法院认定草率了,应该在一次换机构检测,哪怕所谓的犯罪因果关系明显,这种人命观天的案子必须慎重!当然以上如果真是真有两份不同检测的话。记得前几天在今日说法讲诉的一件杀人案的事,一个海事局公务员老婆被杀了,不管从埋尸地点,作案时间,作案动机(死者威胁说要告他贪污,并且嫌疑人有情人),甚至捆绑尸体的胶带纸上的血指纹全部都指向这位公务员,而且监控都拍到他大半夜前往埋尸地点的视频,那枚血指纹连嫌疑人的律师都承认这个证据对他的辩护人很不利。但是就算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这位公务员,但是唯独缺少最最直接证据,最后法院并没有采纳警方所提供的所有证据,直接无罪释放,这一点法院做的不错。所以如果真的采样结果真有不同的结果,法院却认定有毒那一份个人觉得不妥,当然如果这是假消息当我没说
  • y
    yamiyama
    动机、凶器、尸体三要素,这就是从动机上打,杀人案辩护的基本模式而已,类似于把嫌疑犯塑造成弱智、精神病,能不能打赢另说

    花钱请律师就是要钻法律空子减少刑罚,不然花钱请来干嘛?

    [本帖最后由 yamiyama 于 2015-12-10 14:50 编辑]
  • y
    yamiyama
    如果仅仅是尿液检测不一致,我觉得还不能推翻判决

    毒物检测不仅仅是检查尿液吧,还有消化系统、内脏、血液什么的
  • e
    escape
    但就辛普森案来说,这个表达显然有悖。和宣扬结果正义大过一切没什么本质区别。
  • i
    iisugita
    那个尿液未检出好像不是单纯未检出,是血液检出尿液未检出,所以可能人体代谢的问题?质谱图是按程序所有案件都不提供。以前不知道法庭辩论什么样,后来找了一点这案子法庭记录看觉得还挺好玩的,感觉就是各种抬杠。。。
  • c
    cf3b5
    这么多不承认,那最后是怎么确定凶手是他的?
  • l
    liu2596960
    毫无疑点 很普通的一个按键

    是不是他家比较有钱 雇了这么多没良心的水军
  • 闪闪飞鹰
    林家是5个孩子的贫困之家,传说潮汕同乡会这次出了不少钱。
  • e
    eva2015836
    兄台对名相有研究吗,名字中带个天字或者宇字,是不是也太大了。
  • N
    Nemo_theCaptain
    很多水军其实是复旦找的,包括教授和学生联名上书什么的
  • n
    northrope
    实验室监控拍到了他从存储柜里偷拿了剧毒药品,校园里其他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他把这些药品一直带进了宿舍,然后黄洋中毒

    证据链已经完整了
  • 8
    81925
    我记得这案子里有个律师后来自己家人被人杀了,又变成不废死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