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顶风作案,建议从快从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 dog这几句话电视报纸杂志等等媒体上,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正规法院判决的时候似乎也有说这几句话的
个人并非专业法律人士,可是听这几句话,非常的刺耳,句句都有阻碍司法公正的嫌疑
1。顶风做案 顶的什么风?难道法律是帆船? 顶风顺风,量刑标准还不一样?
2。从快从重 从快勉强可以解释,任何的规章,都有为特别重大的案例开辟特殊加快通道的设定, 不过从快,是不是容易出错呢? 从重就狗屁不通了,一个人犯罪判刑,不应该完全遵照法律来判决? 从的哪门子重?
3。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纯属扯淡,杀还是不杀,到底看法律还是看民愤? 不该杀的,民愤太大, 杀了,是法律执行的问题, 民愤极大,但是按照法律却不该杀的,是法律制定的问题, 无论执行的问题还是制定的问题,都是法律机构工作的不完善,怎么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 - 发骚专用马甲看法1:lz是神经病
lx补充 - touchme差不多就算了吧…
- dog用马甲骂人的是煞笔
- 1945说明我国还是个人治国家。
在民意面前,法律可以随便被扭曲。 - Nomadsoul说明“以法治国”前面缺了个主语,法律在这里是工具,而不是原则。
- 猫猫猫1 天朝非法制
2 从快不代表出错, 一般来讲可以理解为此任务的优先级高而已. 从重嘛更容易解释了, 一般量刑都有范围的, 可轻可重
3 见1 - flyingpig这个国家的法律本来就是制定出来糊弄人用的,在一个人治的国家,法律啥的都是狗屁
- umi360日本判個死刑得花20年
- 中出没注意这么些年来我们口号喊的太多了,这些都是那个时代遗留的产物了。
- 我爱一条柴啊,都是法律机构工作的不完善,怎么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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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的煞笔跳了出来
用你签名回答就很好:D - dog其实老百姓也不应该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政府,我们每个人自己在谴责有些事情的时候,其实自己不知不觉也在作自己所谴责的事情
当然,政府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方面是应该多做一些工作的,但是民众自己在抱怨法律不健全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有意识的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呢? 政府怎么做,我们无能为力, 但是自己怎么做,我们还是可以掌握的 - kexin2001还是大运动时候那一套
想做的事
都用所谓民意来说事儿 - dog如果是量刑范围内的从重,当然是可以接受的, 问题是往往提到这个口号的时候, 这个重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范围
- MK2SB才会说法律是被民意扭曲的。
- 1945我举个例子。
天津市大概十年前有一个硫酸毁容案。
一个女人用硫酸把一个小女孩给毁容了。
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案子,结果媒体爆料,这个女犯人生活很悲剧,那个女孩的母亲似乎也很对不起这个女犯人。
总之,就是类似于金田一那种很悲剧的罪犯类型。
老百姓都从感情上支持对这个女犯人轻判,因为同情。
最后据说政府通告所有媒体,一律不得再给予报道,最后把那个女犯人该怎么判怎么判了。
是不是死刑我忘了。 - 1945当然,这个例子应该可以算媒体暴力了,通过媒体的影响力来干扰司法公正。
- nosmoking人治社会就这样了
- wanghujin最典型应该就是80年代初的那一次严打,小偷小摸都能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