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指示路口的横向相撞事故定责

  • l
    lookus
    昨晚坛友“一口一个梨”发帖讲了他的十字路口事故定则。
    很典型的让右原则,案例可以直接放进驾照考试题库了。

    刚才想到我经历的一个不典型案例,提到了就画图单独发出来。
    事故是发生在园区早期,路才铺好,新鲜的沥青没有地面标记或者路面指示。百度街景的截图是更晚一些。

    园区路口有一个三角形安全岛。
    我是蓝车,从主干道拐进园区的主路(是市政路)。
    对方红车,从写字楼楼下的机动车专用单行路开出来(不是市政路)。
    我俩开的都很快,没刹住轻轻碰上了。
    当时我直觉应该对方全责,但毕竟我没有让右,所以心里没底。后来交警到现场判了对方全责。

    下面附两张图
  • N
    NewRoaD
    红车责任,随意猜的
  • 成濑川景太郎
    蓝车已完成转弯动作,所谓三角形安全岛可以视作分离式路基。红车转弯不让直行,全责。

    交通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难于通行的要主动让行易于通行的,让右、转弯让直行、辅路让主路、匝道让主道都是基于这个原则。
  • d
    dirge
    这相当于一个环岛了吧,出岛绝对优先。
  • 一口一个梨
    这个判红车全责应该是因为他是转弯车 而你已经转完了
  • l
    lookus
    我倒不觉得我已经完成了转弯,我在图2的蓝色箭头位置撞车,没有开进园区直行路。我觉得我还在转弯过程。

    我觉得我的路比对方的路更主要一些,优先级高点。
    楼上有说按照环岛判案的也有点道理,我是在出环岛。
  • 一口一个梨
    对我说的就是大概这个意思 描述的不太准确
  • a
    assa
    这种只要不是板上钉钉哪怕有一丁点争议的,就看交警态度了,对方如果没保险耍无赖的话能磨到你认55开
    数年前遇到一次出租右转不让我左转,对方死皮不要脸,交警也不给作主一点办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