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养母虐待 警方介入调查
2015-04-04 18:00 新浪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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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该校9岁男童施某某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已开展调查。
平安南京微博
身份|养父母都是高知群体
南京晨报记者从学校获悉,该男孩为抱养,老师都说孩子聪明乖巧,从去年开始,老师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不久前又发现孩子耳朵出血,才发现问题严重。让人震惊的是,养父母竟都是高知群体,一个是记者一个是律师。
影响|受虐男孩性情大变
据悉,男童于6岁被合法收养,父母是南京某区人。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发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班主任看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多方努力无果,试图寻求网络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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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南京9岁男童遭养父母虐待 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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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男童称受到抽打 被蒸汽烫
知情者称,受伤男童曾跟老师说,身上的伤是父母用水管或树枝条抽打的,脚上的伤是被蒸汽烫的,脸上的伤是被钢笔戳的。目前曝出此事的老师,以及发微博的网友,均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
病因|社会伦理缺失致虐童事件频发
对于近年来频发的家庭虐童事件,法律界人士指出,孩子由于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经济、人身依附关系很强,更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封建愚昧观念余毒,而部分家庭也存在关系冷漠及监护人酗酒吸毒等问题,导致打死、打伤或家庭虐待的屡屡出现。
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张燕表示,虐童现象高发,主要与目前社会伦理的缺失有关,因此亟须加强现代伦理、道德体系的建设。
微博观点1 / 3
洛龙派出所_刘富村警务室 查看原微博
今天 17:21
孩子再怎么不好,是你做家长的没教育好,不能这么打孩子的,对孩子以后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平安南京 :4月2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施某某(男,9岁)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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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丹碎碎念 查看原微博
今天 17:06
就算不是亲生子,也是你们一心收养的!你怎么下的了手对这陪伴你们慰藉你们的孩子?!//@人民日报: #男孩遭养父母虐待#【南京警方对9岁男童疑遭虐待一事开展调查】@平安南京 :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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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老师 查看原微博
今天 16:50
其实这就是我在想的,为什么班主任和老师多方反映无果?法律意识的群体缺失才是最可怕的。//@财经网:【南京警方对男童疑遭虐待一事开展调查】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施某某(男,9岁)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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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增设“虐童罪”已不能再等
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是,就对儿童的刑法保护而言,虐待罪远远不敷所需,其制度设计的漏洞非常明显:首先,本罪的保护对象为一般家庭成员,而非专门针对儿童;其次,本罪主体限定为与被害人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这样就使亲属关系之外的虐童行为无法受到追究;第三,在定罪标准上要求达到“情节恶劣”,这意味着一般性打骂不足以构成“虐待”;第四,处罚偏轻,普通虐待罪最高仅判二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刑也仅为七年有期徒刑,远低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法定刑。最后,虐待罪在程序上是“告诉的才处理”。实践中一般由被害人自己提起告诉。如果被虐待者是儿童,谁来告诉?正因为刑法机制的欠缺,近年来,很多专业人士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