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小护士有点冤啊

  • 爱儿
    http://news.qq.com/a/20170727/046147.htm


    再怎么说也是救活了一条生命,而且交给他人抚养的时候也没拿钱,不管怎么也不能说是拐卖儿童吧

    反而是那个当妈的,好歹对方也是自己孩子的救命恩人,为了点钱就去告人家

    还有这种引产存活的婴儿一般都怎么处理?必须杀死么?
  • m
    maccry
    讲真第一次见引产之后还能活的
  • z
    zuozuo1989
    社会价值观的畸形导致各种畸形的思想和行为
  • g
    gs_seiya
    新闻评论区清一色支援小护士、声讨那个18岁母亲的声音。。。。
  • j
    jackjohs88
    35周还去引产,这女的禽兽不如。。。。。。
  • 3
    370787887
    人情上讲没过错,还值得歌颂一下。法律讲,你就是犯罪了。
  • l
    loveeva01
    这应该算是弃婴吧~其实护士当时应该上报给院长,然后送到福利院,然后再去领养。
  • F
    Francesco
    放在旁边,最后失温致死。
  • a
    az6338890
    毕竟央视已经钦定了
  • 自龙
    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是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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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samuel
    如果护士是拐骗儿童罪,引产那个母亲就应该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未遂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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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y999
    还记得南京那个垃圾法官吗?就是从他开始,街上老人摔倒了都不敢去帮忙了。现在什么垃圾社会啊!靠!!!!!!
  • f
    fly999
    所谓的法制社会如果是这样子,还不如不要。焦点访谈我没看,不过看QQ的帖子的意思,焦点访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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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001
    小护士毕竟救了一条命
  • 桀骜独狼
    这个社会看不懂了,那啥访谈的好厉害!
  • z
    zealotxx
    医院的合同不够详细,如果能合法的让引产人放弃关于婴儿的一切权利……想想也做不到
  • n
    nescafe7
    1. 没有金钱的参与,严格来讲,算不算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呢?

    2. 各种玩忽职守,肯定存在的;

    3. 婴儿要回,寻找赔偿,精神损失费 和 教育费,是什么鬼……

    没有法律,没有公民,百姓如何有法律意识呢?锅在哪?
  • a
    a836111004
    是生母先主动放弃孩子的,然后孩子出来是假死状态 医院判定死亡,已经做死亡处理了,可是后来孩子活着 难道要弄死孩子?那样是不是犯罪
  • 猥琐小马甲
    判的没错
  • d
    duofold
    发现没死然后不救不就是玩忽职守吗
    或者杀死
    故意杀人

    只能选择上报..
  • 小蓝
    抚养费都算人家头发,这得多不要脸
  • 不老芙蓉
    如果判护士拐卖儿童,那应该判那个引产的故意杀人才算公正
  • m
    moonbeing
    这才对嘛,法律得公平
  • c
    chemjn
    我靠,发生在老家的新闻啊
  • 爱儿
    医院不一定愿意啊,如果院长点头救活之后,家属一样可以闹,而且产生的费用也是个问题
  • 王骞
    这么大婴儿不应该引产啊,,孕妇和医生都有罪
  • l
    lkq123
    从她决定引产这孩子起,她就已经放弃了对这孩子的一切权利了。
    还好意思回来闹,等着孩子长大了,会怎么看自己这个奇葩母亲呢?
  • p
    pinghe1983
    呵呵~~~~~很有特色~~~

    只能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 y
    yzy193993
    既然选择拿掉孩子就是不要了
    真想要首先不会35周还拿掉,其次更不会在知道孩子活着被人送走(注意是送不是有利益关系的买卖)知道孩子被人养大
    拿掉孩子的时候说自己年幼无知,后面找到孩子行政复议、找焦点访谈、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是老到的很啊!
  • t
    tam2008
    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当杀,以正社会风气!
    不能扶正社会秩序、渎职失职的,也当杀!
    昔刘邦初入咸阳,尚有“约法三章”;而今乱成这样……罪过,罪过!
  • l
    long
    正确的做法是告知生母,孩子还活着,这样偷偷把孩子送人,犯法是肯定的,判罚两年无民事赔偿,没毛病
  • j
    jiangchao878
    救人无罪。
  • t
    thanatoszk
    对,还是医院自身管理问题,护士好心办坏事了。。。垃圾女人,不配当母亲!
  • 空的灯泡
    这是China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这帮屁民懂个屁。
  • M
    MooNiSLe
    这赔偿费用……到底是要孩子还是要钱啊!
  • J
    Johnlee
    我当年在妇产科实习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碰到这种情况,有时一天几个。大部分都是计划生育强制打胎的,35周后的,只要注意一点宫内注射时别把药打到胎儿身上,几乎100%成活。可怜的是女孩经常没人要,一般护士也不愿意处理,会还给父母,父母也不敢要,不敢管,一般不给吃喝,小孩第二天就不行了,这个实在太恶毒了。
  • 2
    2015
    这种事很难说清,合情不合法。
  • 2
    2015
    现在还有这么重男轻女的地方啊,是在比较落后的偏僻城市吗
  • l
    linsawen
    冤个瘠薄。判得好
  • 烟花易冷
    35周医院应该不会随意同意引产的,这中间还有其他问题吧
  • J
    Johnlee
    看清楚了啊,我说的是当年,好多年前了。
  • 狗仔队
    我也是无语了,这叫什么。。。。
  • s
    su111
    肯定是要钱啊。要不你觉得35周了,还有5周就能出生了;会不生下来?
  • s
    su111
    这完全就是杀人啊
  • e
    eeechi444
    有个细节是孩子出来的时候已经被判定死亡,是后来又活过来的,这点有点像囧雪啊,死过一次完成守夜人的誓言,可以堂堂正正的为史塔克而战,根据这个逻辑,孩子已经不属于他亲生妈妈了,所以法律判决不成立...



    纯属瞎掰
  • f
    fishdzy
    规则适用小市民,国情适用无赖和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