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因孙子被拐卖 追到人贩后将其打死

  • q
    quyu12
    s、.b太多了,等一千年也是这球样
  • W
    Windsir
    拐卖儿童的全部判20年以上至死刑~~那打死人贩子判8年就合理了
  • e
    edwang
    如果当时一大堆人上去,一起动手打死怎么算
  • 依依朱
    别说拐卖小孩,就是掏我钱包的小偷我也希望凌迟处死
    没有法律观念约束,我可能捅死好几个和我吵架的人了
    不过这里面应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吧?
    人所以为人,现代人所以为现代人
    Uncomfortable Truth, 你能接受到什么程度?
  • 布列塔尼亚
    小偷打死还需商榷
    人贩子打死天经地义
  • a
    akilla
    人贩必须死
  • 蓝色的鱼
    打的好,打死一个是一个,这是可忴了这老人
  • j
    jy00885876
    如果证明不打死孩子就会被拐卖呢
  • 巨大的象叫巨象
    放过我吧高人,你这么懂法律不要欺负我啊。
  • 纱布三连
    人贩子必须死
  • t
    tuan
    贩卖人口通常包括诈骗,绑架,未成年性侵,非法囚禁,蓄意伤害,蓄意谋杀等。

    你可以支持法制,也可以批评将愤怒和悲伤寄托于法律之外的手段的人,但你能否先认识到贩卖人口的性质。

    你的回答给人感觉冷漠,机械,程式化,虽然体现了你的理智和对法律的理解,人们会如此激动,并不是不愿意遵守法律,而是犯罪施加者的违法成本太低,造成遵纪守法的人被动丧失公平,安全感流失,从生活中的很多地方可以看到,我国的法律制度相当不成熟。你的所有回答,令人丝毫感受不到你的情感,同理心和正义感,虽然你说的并没有错。
  • 瞎狗
    要是当场打死抛尸野外,是不是就完全没事了!
  • k
    kongse
    麻痹!!应该奖励才对!陪你麻痹钱!人贩子必须都得打死
  • 九七年後不動心
    这个我觉得很难把握,事外人侃侃而谈,如果是当事人的话估计比这文里的主角不会差的,说不定更激烈,法律的确对人贩子的约束力太小,没办法,国家大了,警力少,法律不健全,或者说有待完善,违法成本太低了
  • 柯布西耶
    人贩子必须打死,完全支持打死,打死无罪。
  • j
    jovitian
    请找个有明确证据的严惩人贩子的例子出来
  • j
    jameslxy
    前面有人说性侵适用于无限自卫权,你他妈知道什么叫做自卫权吗?自卫权的行使要在侵害发生过程中,那个美国父亲是在事后毙了那个犯人懂不?

    作为一个有女儿的父亲,要是有人敢拐卖我丫头,再能救回我丫头的情况下,别说一个人贩,就他妈是一个团伙用最残忍的手段把他们灭了我都不带眨一眼的
  • 波期猫
    看标题想起了飓风营救
  • s
    smilelims
    这段写得很好,可惜很多人看不懂

    用交通事故比喻那段对于很多人来说还不够浅显
  • y
    yougeren
    你要是殺錯了怎麼辦。。。
  • e
    ea3dfx
    电影《亲爱的》张译扮演的韩德忠的原型孙海洋,至今还没有找回他的孩子。

    @孙海洋寻儿子
    现年孙卓已11岁,照片最后一名提皮包的男子是07年10月9日,在深圳一家超市监控拍到的拐走孙卓的人贩资料,孙卓被拐走时附近相继还有6名小孩失踪,至今都没有音信。已7年过去,悬赏20万始终有效,且家属还一致认为,只要人贩子和买家提前提供线索,绝不追究责任,并根据孩子的意愿去留15920054088。

    “在中国,任何超脱飞扬的思想都会砰然坠地,现实的引力实在是太沉重。”
  • o
    oversleep
    感情上希望人贩被打死,和理性上打死人不用负责是两码事。不应该搞道德绑架把法律置之度外。
  • 脾气不太好
    两回事

    支持人贩死罪,跟人贩要被非执法者打死

    前者是法治

    后者是私刑

    今天你可以因为人贩打死别人,明天别人也可以因为你随地吐口水打死你
  • o
    oversleep
    是的,而且这样的惩罚体系就是变相的弱肉强食,也就是只有强者才有能力报复,谁来维护弱者的权益?
  • o
    oversleep
    律师是行使自己的义务,如果因此让罪犯逃脱了惩罚那也是说明法律程序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也可能是在放过一个罪犯和误杀10个好人之间两相对比取其轻。

    当然你也可以把人贩打死,这是你的的自由,如果是我也许也会这么干,但是我不会因此就觉得自己杀人不应该被惩罚。

    更不会觉得自己杀人比在法庭上判他死刑更好。

    [本帖最后由 oversleep 于 2014-10-12 12:09 编辑]
  • 邋遢大王
    法律永远都无法完善。一个罪犯可能不止直接杀死10个好人,更罔谈“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间接杀死的人——不排除极端情况下亲人被拐卖的人怨恨法律不力,进入校园砍杀无辜孩童之类的。
    直接对犯罪者加以暴力制止能够有效减少受害人转对其他无辜人员实施侵害。
    机器的审判对犯罪者和打死犯罪者的审判同样公平,你打死犯罪者同样可能成为犯罪者,这有什么问题?
    我的观点是支持自行打击犯罪作为法律无法作为之时的补充,这在以人主体进行法律宣判的社会是必要的手段。
  • U
    Ubuntuer
    星你,还玩摩尔庄园么?摩尔庄园玩多吧。。。
  • o
    oversleep
    自行打击犯罪的前提是法律界定他是罪犯,不然你的依据是什么,凭什么你说他是罪犯就是罪犯,你想给他定什么刑就什么刑?人人都自行打击犯罪反而会让这个社会充满犯罪,不然你以为为什么超级英雄都得蒙着个脸,这个道理连超级英雄都懂,难道一个血肉之躯的普通人不懂吗?
  • o
    oversleep
    机器审判恐怕是你科幻片看太多了,即使科幻片也不会提倡让程序员写的代码来主持正义,或者你试着写个程序让它判案试试。
  • 柯布西耶
    情感和道德都不是问题。
    情感上来讲:小孩被拐卖直接导致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巨大悲痛,痛苦程度上来说登峰造极,影响极其恶劣。极其令人憎恨。
    道德上来讲:拐卖犯首先不把小孩当人,这是他放弃了做人的价值观,即通过犯罪的行为,选择成为一个畜生,危害人类社会。

    当一个人放弃了作为人的资格和权力,他在这一刻就已经做出了选择,这是他主动的选择,没有人强加于他。我觉得把这种已经不配当然的畜生人道毁灭完全没有问题,完全正当且符合逻辑。
  • 柯布西耶
    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个人变成了僵尸,把它爆头在道德上完全没有问题。
  • j
    jovitian
    从一开始大家腔调的就是人贩子对于家庭的极端破坏性,你这种所谓圣母对此以及我朝法律制裁不力等事实不闻不问,上来就直接说别人此种过激行为不“法制”,甚至举出交通事故这种例子来,交通事故和人贩子能一样吗?
    我再给你说一遍,等你有孩子后就会明白:那TM是自己孩子,比自己的命还重要!我的孩子被人拐了!!!找不到他我也不想活了!还管人贩子死活?我特么命都可以不要你懂吗?

    为什么很多老人在丢了孩子后受不了直接自杀?为什么你懂吗?你如果是小P孩,不懂就真是不可能懂,所以我要问你们这些人年龄和爱不爱孩子,没有孩子和不爱孩子的人,才会说出“有那功夫不能重新生一个吗”这种傻逼话
    孩子若丢了,整家人就疯了,这时候,不要和他们谈什么忍耐和理性
  • 愤怒的双翼
    动用私刑美
  • s
    supermaneverbk
    不要打死,手脚打断就好了
  • z
    zxxwesker
    这到哪国都不会无罪释放吧。。。
  • s
    smilelims
    您有点激动,请心平气和的讨论,我和一开始和您争论的那个人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路过看帖的,希望道理可以越辩越明,彼此受益。

    孩子对家庭的分量我非常清楚,即使是您眼中的认为“未成年人”,难道就一定不懂得这个道理吗? 没做过爸爸的人难道还没做过儿子吗? 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自己被人弄死了拐跑了,自己的父母会怎样难道还不知道吗?

    基本的观点其实很多人已经说过了,严惩人贩没有问题,甚至重罚乃至极刑也可以赞成,但这绝对绝对不意味着法外私刑是可以被认可并且不被追责的。

    您说的“孩子若丢了,整家人就疯了,这时候,不要和他们谈什么忍耐和理性”我很认可,但是这也同样不意味着作为执法者可以依此来决定免罪。

    帖子里另外那位朋友所举的例子的用意,并不是把人贩子和交通事故看做同样的严重性,而是希望您能明白,这个标准谁来定,如果没有准绳,那么将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

    或者这样解释您看能不能接受: 假设我们的共识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被受害人家属动用私刑致死可以免责,那么好,向学校提供过期午餐导致儿童集体中毒的无良商人,是否被受害人家属用私刑致死同样可以免责? 如果您认为无良商人被弄死加害人可以免责,那么因为争执抽了自己家孩子耳光,这样的蛮横成人是否同样可以被弄死且不负责任? 如果是,那么没经同意摸了自己家孩子头顶,就怒不可遏的家长把人打死了呢? 这个标准线究竟在哪里? 我们是不是需要一个准绳?

    最后希望您能理解的是,您之前所说的"他就是个未成年人,不要跟他废话了“,这样的讨论态度,我是非常不认可的。大家讲事实摆道理,扣帽子拒绝交流,是非常恶劣的讨论态度。

    一点粗浅的意见,请您指正。
  • J
    JohnStockton
    从您这种讨论方式来看,给另一位试图和您摆事实讲道理并理性分析问题的坛友扣“智商不足”之类的帽子似乎有点不那么合适
  • d
    deyoulj
    人贩子什么的不用当做人来对待。
    你杀个鸡啊猪啊的难道要判刑?
    人贩子剁了手脚喂狗我都不觉得残酷!
  • d
    deyoulj
    法制?法制的前提是公正吧
    中国因为成立时间等各项因素,各项法律法规本来就很不成熟,因为TG有一个叫做自主裁量权的玩意,这玩意说大可大说小可小,
    但是如果滥用自主裁量权或者行使自主裁量权的人根本不够资格的话,连法制的前提都做不到,也别怪P民用道德衡量标准。
    要让一个社会形成用法制来管理的这种概念,是政府该做的工作吧。
    考核老师的绩效我也就只听过跟老师的教课水平有关,难道考核标准要加一条学生的平均智商作为参考加上去?
  • 仔仔BABY
    你能用一两句话说明你的观点么。。我看不太懂
  • 来自六年前
    人贩子 打死是轻的 应该用酷刑
  • j
    jovitian
    从您的说辞中我估计您八成没孩子,但我也可以再给你多说两句。
    --孩子对家庭的分量我非常清楚,即使是您眼中的认为“未成年人”,难道就一定不懂得这个道理吗? 没做过爸爸的人难道还没做过儿子吗? 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自己被人弄死了拐跑了,自己的父母会怎样难道还不知道吗?
    我以前也认为我理解父母,但是———不好意思,如果你没有孩子,你根本不可能理解这贴里包括我在内喊人贩子杀无赦、打死无算的心情,你以为你做过儿子就能理解父母的苦处,对不起,你没养过娃,你就一定不可能理解,这话你等自己真正当了家长后,自然就会理解,我说现在说啥都没用。

    --基本的观点其实很多人已经说过了,严惩人贩没有问题,甚至重罚乃至极刑也可以赞成,但这绝对绝对不意味着法外私刑是可以被认可并且不被追责的。
    我从来没说过法外私刑不用追责,我只是非常不满圣母们的所谓冷静,是建立在很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圣母和法制派根本不理解人贩子对于受害家庭的非人性这种心情的基础上。他们根本不理解受害家庭的疯狂和崩溃,自然也就不会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喊打死人贩子。因为实在太TM没人性了!真的,你没当过父母,没有真正为孩子付出心血,你是根本不可能懂的。所以你才会说出“但是这也同样不意味着作为执法者可以依此来决定免罪”,人都疯了,还管你准绳?本帖中的当事者爷爷也一定是因为从人贩子嘴里套不出话,想到自己的孙子和这狗日的人贩子得不到应有的重处才怒火中烧,人在疯狂的时候那时到底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我个人来讲,是绝对不会考虑后果的。

    先吃饭,后面一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