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百度网盘侵权剧集一审判决 百度赔偿100万
科技 2019/12/23 20:33
因未限制用户传播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百度网盘运营主体被判侵权优酷,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双方均已上诉
12月20日,海淀法院在官网公开了审理结果。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海淀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爽爽)因未限制用户传播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百度网盘运营主体被判侵权优酷。12月20日,海淀法院在官网公开了审理结果。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海淀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
优酷方面告诉财新记者:部分请求没获得支持,赔偿无法弥补实际损失,因此会继续上诉。百度不服判决,也已确认上诉。
该案是全国首例,网盘服务提供商因怠于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侵权,分享热播电视剧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同时也创下了全国类似案件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
这一判例对视频行业的维权行为意义重大。热播影视剧通过网盘等工具在观众中流传时有发生。正在腾讯视频和爱奇艺热播的《庆余年》就有盗版资源通过网盘流出,且更新速度比官方平台更快。12月11日,《庆余年》推出50元付费点播套餐引发部分用户不满,甚至有腾讯、爱奇艺会员转而寻找“盗版”内容。(详见财新网报道“《庆余年》50元付费点播套餐惹争议 视频平台会员变现怎么走?”)
杨幂、赵又廷主演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于2017年1月30日起在东方卫视、浙江卫视、优酷平台上线首播。该剧改编自“唐七公子”所著同名小说,讲述一段仙侠恋情,播出后成为当期话题热剧。优酷经授权依法享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下称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但优酷随后发现多名百度网盘注册用户同步分享该剧的在线播放和下载资源,优酷发送了预警函及78封权利通知邮件,仍取证到11000余条百度网盘用户的侵权分享链接。
优酷认为,百度公司未及时断开侵权链接并删除视频文件、未对反复侵权用户及时采取封禁等措施,亦未采取技术手段屏蔽用户上传、存储、分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优酷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9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
百度公司辩称,涉案作品视频文件由百度网盘用户自行上传到其个人账户,不能要求百度公司查看并处理;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是向用户提供的一种私密分享,而将分享链接发布微博等平台上是用户的行为,与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无关,且案件审理过程中百度公司已断开了全部涉案链接;优酷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和开支过高。
海淀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百度公司是否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创建链接、对外分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却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及侵权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等。
尽管百度公司接到通知后陆续断开侵权链接,但在涉案作品首轮播出的近一个月内侵权链接却呈倍速式增长:在首轮播出后的第一个十日为近1000条,在第二个十日进一步增长到1300余条,而在接近首轮播出尾声的第三个十日达到超越此前总和的4000余条。
此外,法院认为,百度公司没有及时处理持续侵权用户。百度公司直到距首轮播出后近三个月的2017年4月21日起,才对重复实施侵权行为的8个用户陆续采取限制视频分享、封禁等措施,对其中5个用户采取措施的时间更是迟延至2018年4月以后。
最终经过审理,海淀法院认为,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直接实施了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百度公司有能力却未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分享涉案链接,导致了相应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刘潇(Z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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