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开一帖】朱金红一案,持续爆料(67F更新证据图片)
- 李逵原来是分钱的堂弟...
- loyntar45瓜子啤酒茶叶蛋小马扎有要的么
- 李逵堂弟怎么不来继续曝料了?
是回S1继续炫耀智商去了么? - 首斩破沙罗其实我们这么黑楼主也不是很对,毕竟在这个事情中我们是真真正正的不明真相群众, 楼主至少还有可能是说的真相! 不过确实从那个视频来看,那个老太婆的表演实在是太犀利了,完全的不像个好人啊! 虽然我们一向都是黑CCTV的,但是这个是P民之间的矛盾,不是P民与☭妈妈或者与政府或者与什么大公司大集体争利,CCTV没必要去偏袒谁,所以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 zo+256
这篇律师文没有实质的东西啊,光喊口号有用么,这律师的业务水平也太差了。lz不会就是这个律师吧?
[本帖最后由 zo 于 2010-9-15 12:10 编辑] - sl2778817lz你就随便说个关系吧 不然他都好几页了还死咬这个问题不放
- 来自六年前我想说的是神经病怎么来的三套房产!!!!! 神经病都能在一线大城市拥有3套房子 !!!!
这个精神病院是不是 把受害者折磨成神经病的!! 专业医院嘛! !!
正常人被抓进去几年胡乱吃药都会成神经病的 - gamefoxer既得利益者
越描越黑 - zenodante:D :D :D 保密,保密个jj哦
除非你就是这母女两个中的一个,不然大家都不会奇怪的....立场都那么明显了....
当然如果你证明你就是朱金红,那我觉得你确实精神分裂了.... - 心之一方你这智商还真是不行,和他对骂竟然捎带把TG地图炮,那你在这里发毛帖啊,去贴吧比较适合你。
- 测试一下朱金红11岁儿子陈家伟
2008年12月从日本回到南通后,朱金红先是怀疑其母亲、姐姐要谋害她而从三余镇她父母的家中搬出,携儿子租住到南通市北郭新村;继而又怀疑亲生儿子陈佳伟对其食物中下毒而而痛打儿子,用小凳子砸伤了当时年仅8岁的儿子的脖子
业内每次都数学不好...
当然你要说陈家伟和陈佳伟不是一个人的话我还是认为这话可以商榷的...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10-9-15 13:20 编辑] - eastwoodwest关心动态,等堂弟来曝
- 测试一下江苏瑞慈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11名)
住 所:南通市工农路203号新景大厦502室
邮 编:226007 电话:0513-85332637 传真:0513-85332637
电子邮箱:jsrclssws@sina.com
负 责 人:朱 砺
合 伙 人:朱 砺 陈志新 赵 玲
专职律师:周文杰 周是宏 李羡农 陈 建 袁思平 郭乘希 夏 洋 何 维
http://jiangsuruici.law118.com/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
该律师事务所网站上也转载了女儿被母送疯人院续医院已发出催领律师函一文... - 李逵233 ...天涯上又有人爆料了...
法院判定如唐美兰不接女儿出院,将由第三方代领,唐美兰态度180度大转,闪电接女儿出院...
天涯上的爆料说:唐美兰原来还有个小儿子,在上海工作.
假如朱金兰收回上海的房子,她兄弟又没有能力买房,就要遭遇困境...唐美兰重男轻女,为了儿子把女儿送进精神病院
坐等堂哥继续来曝料:D - Itan
关于朱金红家族精神病史的证明
南通四院的病史记录
07年朱金红的药费单
08年的
09年朱金红失踪后,唐美兰到全国各地苦苦寻找
苏州广济医院的鉴定报告 - 来自六年前一个所谓的神经病人在社会上赚到了3套房子 然后被她妈的送进神经病院说 不给就不放出来!!! 我是这样理解的
- 测试一下那个不是亲弟弟吧...
- 宋江
这张证明是在说朱金兰没病吗? - Itan第一个,苏州认为应该采信四院的诊疗结果,这个在上面有
第二个,苏州认为朱表现出的“正常”可能是四院治疗后病情缓解的表现 - 测试一下最后一张图上面那半张截取了...
其他证据请提交给法院看法院认可不认可... - 天天吃白菜精神病都能赚到3套房子,这人太威武了,堂弟是否解释一下这事。另外,就算是你姑姑的财产,她想给谁,关你鸟事~~~~~~
(假如你这姑姑屁嘛都没有,估计又是一条其他新闻了:D )
- 测试一下来全图...
证明是A4纸...
你这样截取半部分不给力啊...
我好奇的是这些证据法院认可了嘛?~
法院认可的话为什么会撤诉?~ - 宋江请不要把截取一半的证明拿出来胡弄人
堂弟...为什么不把整张纸都拿出来? - 测试一下以在日本三洋【某人说是她老公在三洋而不是她本人】的收入买当时中国的三套房子这点不难...
- 天天吃白菜那就更奇怪了,女人前夫给买的房子,丈母娘就能随便据为己有么,这丈母娘很给力啊~~~~~~~~~~
- memorywind关键点...不是有没有精神病,而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业内来说说为什么要撤诉吧,法院只要判朱金红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就没事了。为什么最关键的时候就一跑了之?怕法院判朱金红有民事行为能力?:D - 天天吃白菜奥,对了。还有,堂弟是否解释一下你家在派出所工作的堂兄因为做假证而被开除这事~~~~~~~~跟这事有什么关系了
- 雾桑苏州广济出的这玩意只能证明在苏州广济会诊时朱金红是正常的,其他的证明不了任何问题。
示范:
苏州一院是苏州最好的医院,专业水平在国内属一流水平,该院的诊断应具有权威性,我们相信该诊断是可信的。
看来苏州一院的所有诊断都是正确的了。 - 测试一下这和我无关...
楼主明显就是给某些网友宠坏了...
认为有图有真相是网上通行法则...
问题在于图不够给力啊... - kedokido越来越不给力了
第一张那什么证明,先不说证明人,其所称内容,也就是有精神病而死本身就是待证的事情。
南通第4那张,是09年出的,用来说明07年的情况。病史记录也是09年出的,用来说明07年的情况(这个是真少见了)。不知道这张是如何获得的。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去调取的,那恐怕是有问题的。一般医院方面是不会出具什么书面的东西。否则,涉及需要医院提供一些证明的取证就不会那么困难了。另外,病史记录上没有医生的印章。
药费单如果不配合当时的病史记录来看,完全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镇人民政府完全没提精神病
广济的报告……
[本帖最后由 kedokido 于 2010-9-15 14:29 编辑] - 巴氏之务相
你说的我信
- DeniumMKII我觉得LZ也未必真的是什么既得利益者,可能就是纯粹一吃饱撑的傻逼,有熟人碰巧拿到点所谓证据想在论坛上出个风头罢了
其实LZ大可不必,想在这里出名很容易的,只要够下贱就可以了,比如蝴蝶、杨光之类的 - 首斩破沙罗有一张证明真几吧的搞笑“因患精神病而死去” 患精神病又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