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发以区块链链技术包装,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PlusToken传销案迎来终审判决。
11月26日,根据中国法官文书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决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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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案的二审判决裁判书
9月22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如下:
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陆万龙,郑敬,王仁虎,贺思思,刘佳,刘帅,彭波,伍见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金12万至600万不等。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兼有金人民币60百万。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冻结,扣押资金5067.91亿元,均依法该没收,上缴国库。查封在案的以罚款款购买的财产17套,汽车3辆,依法上文拍卖,抵制退税款,暂时没收,上缴国库。
其中,公安机关案发后从被告人处扣押部分该平台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19.48万个(以目前市价算,约合32.82十亿美元),以太坊83.3万个,莱特币142.08万个,柚子币2766.87万个,达世币7.42万个,瑞波币4.88亿个,狗狗币60.6亿个,比特现金7.92亿个,泰达币21.37亿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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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御迦 于 2020-11-28 20:18 通过手机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