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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xter小德
    老人骑电动三轮车被身边轿车惊吓摔倒当时无碍,晚上脑出血治疗多日身亡 司机被判赔款20万

    一位老人骑电动三轮车穿过马路时,受到经过其身边的轿车惊吓不慎摔倒,当晚脑出血,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不幸身亡。轿车的驾车人并未和老人发生直接碰撞,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判决驾车人赔偿三成损失共计20余万元。

    超车时身旁骑电动车老人摔倒

    去年6月11日下午5点多,冯宝根老人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湖线与光明路路口,准备左转弯穿过机动车道。

    此时,张超驾驶一辆轿车从相同方向经过,准备在电动三轮车的左侧绕过。但当张超的车辆经过后,他从后视镜看到有人摔倒在地,于是立即停车并拨打110报警。而摔倒在地的冯宝根不久便自行从地上爬了起来,自称身体无明显不适。张超在询问冯宝根并征求其意见后撤销了报警,两人同时离开了现场。

    当晚老人脑出血,一个多月后不治身亡

    但事情的发展却突然发生了变化。冯宝根当晚7点感觉到脑部有异常的晕胀感,并不停地恶心呕吐。家人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次日凌晨,冯宝根的儿子向110报警,警方对事故进行了调查,通过当时的110电话录音找到了驾车人张超。但因为事故双方当事人都自行离开了现场,致使事故车辆位置、痕迹等证据灭失,无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冯宝根的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反而再次脑出血,并在8月初病亡。

    冯宝根家人认为,冯宝根的死亡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于是将车主张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等各种损失70多万元。而张超则认为事故中双方并未发生直接碰撞,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拒绝予以赔偿。

    法院判定:轿车司机有过错,赔偿20余万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保险公司的申请,对冯宝根的脑出血及死亡结果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冯宝根脑出血的发生与本案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冯宝根本身因素在其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本起交通事故在其中发挥了次要作用;依据目前的资料,冯宝根的死亡结果与本案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切认定。法院最终确认交通事故与冯宝根的死亡结果存在次要的因果关系。

    此外,冯宝根驾驶非机动车在路口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而张超在发现冯宝根左转弯时,采取的绕行措施不当,其行为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冯宝根与张超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结合交通事故的参与度30%,判决张超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冯宝根家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http://js.qq.com/a/20140408/002280.htm


  • 绝对和体
  • 查理王
    很好 下次按个喇叭吓死,开个车灯吓死,点个火吓死,我关个车门会不会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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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cherliu
    那么最好的做法是停车等路人、飞机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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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nclt
    这判决没多大问题,最后由保险公司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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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q1802012
    跟电玩巴士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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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TEL
    这没什么好喷的吧
  • E
    Eurydice
    非机动车也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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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on
    30%就20多万,现在人命这么值钱了?
  • l
    lyraley
    我就问问,因为根本不知道有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就有次要的关系,所以就要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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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jq
    还是得看情况吧,有部分司机确实很作死,擦着你身边开过,别说老人,普通人也得吓一跳
  • 天之声
    部分司机确实作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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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ghter95
    交规上面规定这种情况不是应该减速让行的么。。。。。
  • 井冈山剿匪记
    神奇的国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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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majia
    别人都是花600块钱买考过的驾照,那里要学什么交规
    我这里几年前就这样,交了学费之后,不用去参加任何考试,等考试的时候交钱就能拿证
  • m
    memajia
    现在会开车的人去重新考驾照连考两次不过的多了去,这还是小车,大车,开过十年的给你练两个月都未必拿的了证
  • w
    woob
    没问题吧,本来就该停车或减速让行,只能说是运气不佳。
  • 井冈山剿匪记
    本来就没碰到,该吓死的你减速停车了他照样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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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lus2
    你们一群人还在津津有味地讨论网购限额二万是不是够用是不是符合实际购买情况,二万你够用是吧?那好下次给你限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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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eandwind
    这种只能算个人倒霉

    民事案件辩的就是哪方的律师能讲,能让法官觉得自己的理由正当

    如果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有理,法院的判决无理,那要法律和法院何用,双方直接在街上PK看谁先死不就完事了

    这个案件里,最冤大头的才是保险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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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fdd98
    交通规则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个屁,就拿我村道口无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来说,碰到行人过人行道,能做到减速慢行的基本上没有,更多的是按喇叭加速通过的

    [本帖最后由 dfdd98 于 2014-4-8 21:07 编辑]
  • c
    chccl
    天津市禁止电动三轮车果然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