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实习医生格蕾里有一集,和孕妇跳楼特别像。

  • 蒋介石
    记得是前妻给一个孕妇接诊,孕妇老公是个生仔狂魔。孕妇求前妻帮他流产绝育,实在不想生了。前妻尊重了孕妇本人的意见,结果被家属和孕妇在术后联合反咬。

    刚才看有人混淆视听,说医院签字都得签,不签不给做手术。确实有责何种情况。但是和本案是有差异的。

    本案是医院建议刨妇产,而家属要求顺产。因此才签字。而不是孕妇要做手术,家属不签字不给做。这个签字不是医院胁迫,而是家属的主管要求,医院作为专业方给出了意见,但是不被尊重,需要这个文件来免责。

    就是这么简单。

    同样,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地方,每天鬼哭狼嚎见多了。孕妇无法忍受阵痛是一方面,情况是否危及生命不得不做手术是另外一方面。后者,医院不做手术属于责任事故。前者,不做手术属于应该。

    因为就算医生也不能用同情替代法律。因为孕妇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如果不和家属达成一致,术后反咬一口。那这份签字顺产的协议,就会成为某个救死扶伤医生职业的终结状,葬送的可能是整个医院的财产和名誉。

    我觉得这件事情上,医院做的有理有利有节。很难想象能够做得更好。而且以家属前后的表现,以及孕妇通过下跪来求解脱的方式可以判断孕妇在家里也没有地位,一旦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刨妇产。结果必然是家属反咬一口,孕妇事后反水,医生葬送前程,医院陪一大笔钱。这几乎已经是必然的了。
  • m
    mike11
    反咬一口的 概率挺大的。孕妇只能听家里的。所以啊。。。。。。。。。。。遇到这家人 真的算是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