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 崔西
今年对视频来说资本层面的好消息不多,但是政策上的监管却越来越强:继限制视频通过内容进入客厅,广电总局收紧互联网上境外影视剧的播放政策,规定购买境外影视剧总量不得超过该视频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总量的30%,并且明年4月起没有许可不得在网上播放。
总局严管境外剧
近日广电总局召开相关单位开会,发布2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随后广电总局官方刊登相关简短新闻,称总局重申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未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根据新浪科技获悉的文件全文,除了上述要求,广电总局还进行了更多规定,包括限制境外剧的购买比例:单个年度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的总量,不得超过该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总量的30%。同时引入境外影视剧首先需要本网播放才能分销,不能引进目的只为专门销售。
广电总局同时规定,视频应当将本年度引进计划,于上一年度底前经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初核后,向广电总局申报,以及提供该上一年度购买国产影视剧的相关证明。
广电总局将于每年2月20日前,将各申报的符合规划要求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上发布,供相关查询。
广电总局同时规定,视频购买境外影视剧版权后,应在签约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登记平台上进行登记。广电总局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核对后,配以节目登记序列号,将在上进行公告。在播出时,需要在节目片头注明登记序列号,不得播放未在平台登记的境外影视剧。
广电总局还规定,引入的境外影视剧格调应该健康向上,明年4月起禁止播出未登记的境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