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s1 ID的可以看看这贴,权当人生提醒

  • 天天吃白菜
    有几个地方不太懂。

    1、a没有签协议(存疑)的情况下把房产证交给b,b用房产证去c银行办抵押。抵押合同原件在银行手里?还是在b手里?(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不可能只有一份)a在里面什么角色?

    2、文中提到了正式委托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名,合同签名里是否有所有产权人?

    3、文中提到银行评估标的物1200万,下面二审却变成开庭要同捆上亿,诉讼费用几百万? 这里不太懂,还请专业律师来解读。

    4、a没有产权证,没有抵押合同原件。法庭上如何自证?总不能指望靠挑错就能解决问题吧……

    本帖最后由 天天吃白菜 于 2014-9-16 17:3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j
    jojo99
    在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觉得比较有合理性的是A方中有人串通B方在整个事件中做了手脚,说银行伪造合同等等实在有些不符合常识。
  • 凤凰天驱
    我觉得这个楼主事情没说全
    首先银行的坏账本质上是公账
    找关系托人帮该合同出了事肯定算在个人头上
    有人会拿个人冒这么大的风险去交换单位的利益么
    没道理
  • w
    wokanba
    银行又不是自己的,亏了1000多万,也不是亏自己的钱。
    你去改合同,万一查出来自己肯定进去了。
    就算没查出来,年年审计一辈子担惊受怕,为毛啊?
    换你会改这个合同吗?
  • W
    Winsscn
    一个月一笔 拿着几年前的钱 继续等着对方的判决结果
  • l
    liuxuu
    我只能说一下抵押协议猫腻太多,抵押必然是3方协议,也就是说必然有ABC三方有人在场签字才能生效,只有BC,A不签字抵押不生效,既然合同生效了,必然A签字了,但是A签完字自己不拿一份?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 小僵尸
    猫腻? 我老同学和她老公把家里的3套房子借给朋友做抵押贷款了,同学就说了一句话,别让我们一家没地方住就行.

    哪来的肯定二字.
  • l
    liuxuu
    我真的不想说法盲二字。
  • y
    yurinakamura10
    中国人讲人情关系,之后再讲法,或者不懂所以根本不讲法
    你们看看小市民互相打得借条欠款单都是些什么玩意就明白了
  • l
    lijianguo1232
    国内弄不好的,早点学会享受这种混乱才是解脱。
  • 林语堂
    武汉民生银行客户7760万理财金变借贷 老板失联
    2014年8月13日14:21
    与其他众多跑路老板略有不同的是,让永福公司和李晴进入公众视野的,并非曾经的财富故事抑或遗留下的巨大债务黑洞,而是一起民生银行与13名客户之间关于“7760万元理财金变身借贷”的纷争,以及对银行理财业务乱象的种种拷问
    《法人》记者 王磊磊
    发自湖北武汉
    2014年7月末,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晴突然“消失”了。
    与其他众多跑路老板略有不同的是,让永福公司和李晴进入公众视野的,并非曾经的财富故事抑或遗留下的巨大债务黑洞,而是一起民生银行与13名客户之间关于“7760万元理财金变身借贷”的纷争,以及对银行理财业务乱象的种种拷问。
    “听说了没有,李晴欠着民生银行上亿元的贷款,他消失之后,民生银行拿十几个银行客户的钱抵账,这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说这话的时候,张强(化名)拍了拍景天楼2-19-2号门上挂着的链锁,这是永福公司曾经的办公地。
    透过玻璃门往屋里看去,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只剩下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几个大字贴在近门口处的墙上,和贴在门口处一张该房产已归债主黄先生管理并使用的告知。
    张强的公司就在永福公司的隔壁,作为李晴的老邻居,和其他人一样,相比于李晴曾经的故事,他显然更关心这起由李晴跑路引发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以及事件最终将如何收场。
    7760万元理财金如何变借款
    与这种看客的悠闲心态相比,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卢春明显得心急如焚,直到今日他也没弄清楚,自己1400万元的理财金怎么就变成了出借给永福公司的个人借款,甚至极有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困境。
    一切还要从2013年11月说起。彼时,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韩枫找到卢春明,称向其推荐一款高端投资理财产品,该产品只针对高端客户,1000万元起步,投资年化收益可达11.08%。
    卢春明说,当时韩枫多次强调,该理财产品不仅经过民生银行层层审查,项目客户还在该行有封闭回款账户监管,并在民生银行开立了活期保证金做质押,还款保障上了“双保险”,项目客户还有房产门面等抵押物在民生银行,如有问题银行会冻结其账户,先还储户的款。
    出于对民生银行的信任,卢春明先后于2014年5月6日、5月22日、6月6日在民生银行办理了三份金额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和300万元的定期存单。“他(韩枫)还告诉我,他自己家里也买了3000万元。”卢春明补充道。
    卢春明回忆,“按照韩枫的要求,我在空白的标准格式化合同文件上签了字”。当时韩枫并未提示空白合同的风险及责任,只是翻到签字的地方让他签名。
    据了解,与卢春明有同样遭遇的投资人共13名,涉及资金共7760万元。
    事情初现端倪是在7月23日,一条来自永福公司工作人员的短信让卢春明和其他几位投资人感到不对劲,这条内容为“卢总,您好,您有钱存在银行给我公司质押,现我老板已经失去联系5天,请保重”。
    收到短信后,卢春明和其他几位投资人开始拿出合同认真阅读,发现合同的内容竟是投资人借款给永福公司,并以定期存单为永福公司担保。
    发现情况后,13名投资人开始向民生银行要说法。7月25日下午,在民生银行组织的协调会上,13名投资人被告知,永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晴携款失联了!
    卢春明告诉记者,因李晴失联,永福公司无偿还能力,13名投资人中有几笔钱已经到期,民生银行将作为质押的定期存单已经划走。
  • 脾气不太好
    任何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就是合同
    相信口头,而不去看合同?
    这不是几百块,是几百万...

    个人不相信
  • 林语堂
    这个事情是我前段时间听民生银行的人讲的,今天看到这个帖子,以为说的是同一件事,于是搜了下新闻,发现不是同一件。
  • 猩猩带我去战斗
    第三方抵押担保在担保法上有明文规定,最多也就是风险意识差点,法盲肯定谈不上。。。。。
  • 7
    7分黑木耳
    一千多万的房产不打欠条,就给别人拿去抵押这个太可疑了。A和B之间是亲戚关系还是有其他什么关系?如果不是那绝壁是真爱了。这可不是几千,几万的借贷救急呢。

    另外这个A吃亏原因还有一个因素是没有合同。现在这里三份合同,有两份是一致,有一份不同但是并非A所持有的原件。那法院是要相信连合同都拿不出来,只有一个国土部门合同来举证的A,还是自己有合同,也有房产局合同的C银行呢?
  • s
    superzz_0
    那你觉得这种做法好?
  • 屌二代
    说好的骑缝章照片呢?你一张嘴说的么?
  • 瞎狗
    个人的猜测,仅供娱乐:a,b两个合谋从c处搞钱,但是c后来发现不对就约了b谈判,最后结果肯定就是b开始扯皮没钱,楼是a的,有本事c自己去把a的楼换钱,c也不是吃素的既然b不按套路来,我也不客气,所以搞了这么一出,b直接甩手不管,留着a和c你们自己慢慢扯淡吧。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