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就是当事人(因为进不去你的帖子回复,可能你把我拉黑了)。
刚刚睡前例行刷帖,发现自己摊上事了,有点意外,觉得你还是没必要这么生气,还特意开一贴,浪费论坛资源,也害我再次浪费论坛资源。
然后去找原帖,居然找不到了,不懂(原帖我的发言从未编辑过)。
觉得蛮无辜的,所以要分辨几句,首先“装逼的老贼”是我回复里写的没错,这是我同事说的原话,我们都看了乐夏2,这是野孩子在不按游戏规则退赛之后大家聚众聊天时他说的,我也同意。一支不尊重主办方不尊重对手的乐队,我觉得也不会获得别人尊重,因为规则就是规则,不能因为你是所谓艺术家就可以例外。PDA论坛也有规则,不遵守的也会被办。
同事也有喜欢野孩子乐队的,但聊天时我们这么说也没事,然后在贴子里这么说想不到就捅了马蜂窝,真要命,可能是你太爱野孩子了吧。
另外,我并不认为老id跟这事有什么关系,这个id也并不老。时间只是个印记,记录着我的成长,D版也只是消磨无聊生活的一小部分,没这个论坛,没这个id,我也会继续好好生活。
至于ban不ban的,这是你的事,我跟我没关系。我每天还是会偶尔逛逛论坛,会发言,我没有觉得这是件让人不共戴天的事情。
就这样,我睡了,晚安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