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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80后已婚科员冒充副省长儿子重婚生子!还受贿诈骗数百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01-13 07:54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引发关注。原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冯磊犯受贿、行贿、诈骗、重婚四宗罪,2019年8月被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8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8日终审裁定对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裁定书披露,冯磊在已婚的情况下,还冒充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已落马)之子与另一女子恋爱、“结婚”,并生育一子。直到被纪检办案人员从家里带走,冯磊的真实身份才败露。
受贿诈骗数百万,曾以上司孩子上学用钱名义“借”50万
根据二审刑事裁定书,冯磊1982年7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本科文化,原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8年8月1日被庐江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9月25日经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原审判定认为,关于受贿罪,在2013年至2016年,冯磊在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法警大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53万元。其中包括违规为刘某某、鲁某、张小五等人涉嫌行贿违规办理取保候审。
关于行贿罪,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冯磊为上述的鲁某案件先后三次向时任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姜某共20万元。
关于诈骗罪,2014年5月至7月,冯磊虚构事实,以缴纳洪某某(2014年3月其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立案侦查,由冯磊办理案件)“保证金”的名义要求洪某某妻子方某向其指定的账户转账共计534万元。并于2017年5月,以“上司处长甄法军”家孩子上学需要用钱的名义,分两次向洪某某借款共计50万元,后冯磊将这50万元用于支付房租及生活消费。
冒充副省长之子与人恋爱同居,花200元办假结婚证
在上述四项罪名中,冯磊所犯的重婚罪格外引人关注。据裁定书披露,2007年11月26日,冯磊与何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左右,冯磊冒充自己是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已落马,并于2019年4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儿子“陈某”,与另一女子郑某结识并同居,并于2012年5月办理了假结婚证,2015年4月共同生育一子。
据郑某证言,2009年夏天她认识了“陈某”。两人恋爱之后,“陈某”说他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