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周星驰7000万分红 于文凤败诉兼付讼费 据估算律师费至少1800万元

  • 当幸福来敲门
    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入禀控告他违反02年尾的口头承诺,拖欠7千万元投资分佣,案件上周审结。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颁布书面判辞,裁定于文凤败诉,并要向周星驰支持讼费。

    周星驰声称前女友于文凤协助他投资的决定,仅是「情侣之间的牺牲」,尽管他曾承诺分享投资利润,但这只是出于恋情馈赠。至于于文凤则坚持,周星驰当时既是她男友,也是商业伙伴,故该承诺是具商业效力和法律约束力,否则对方不会在分手后仍与她分享投资成果。

    法官裁定,于文凤所谓的商业协议并不存在,而周星驰所提出,投资利润分成极其量是一份馈赠,以他的讨论内容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官亦裁定,周星驰在购物天比高物业时,已打算发展12号豪宅自用,故此该豪宅并非投资,也不存在利润。于文凤也不是推介天比高物业的中介人,也没有促成周星驰在比华利山物业投资交易。

    律师团队代表周星驰希望,法庭颁布裁决后,事件可以告一段落。

    法院判决于文凤败诉,她不仅要支付自己一方的诉讼费,连周星驰方诉讼费也要一并承担。

    周星驰和于文凤曾是一对恋人,也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从1998年开始,两人便经常会被拍到一同约会的画面。确定恋爱关系后,有着丰富投资经验的于文凤,在2002年开始以“财政顾问”的职务进入星辉公司,帮忙处理版权事务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负责星辉公司投资领域的事宜。周星驰给于文凤开出月薪2万元的薪水,按照于文凤的说法,周星驰还答应她可在创造的投资收益中,额外获得“十分之一”佣金报酬。于文凤向周星驰索要佣金就是源于这一次承诺。

    2011年(另一说是2010年),外界一度传出周星驰和于文凤要结婚的消息,奈何最后迎来的确实分手。不知道两人是因为佣金一事而分手,还是分手后于文凤开始索要佣金,总之,分手后没多久两人便开始对簿公堂。

    于文凤出身香港望族,父亲于镜波是有名的富商,她本人从小就开始帮助家里打理生意,还曾在证券公司工作过多年,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投资眼光也很独到。于文凤的诉求就是要追讨由她操作的星辉公司大项目的利润佣金,其中包括“天比高”豪宅、大浦豪宅“比华利山”,以及相关物业、股票等。

    周星驰方面认为所谓的“十分之一”佣金,是两人恋爱时说过的情话,并不能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周星驰方面的态度听起来可能有些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两人分手这些就不能作数了。有网友曾举过一个例子:“前女友要结婚了,带着现男友过来质问我,答应给她买的车子什么时候给”,听上去会不会有些荒唐?

    不可否认,于文凤的确帮助周星驰赚了不少,但她也确实拿着薪水,而且分手时星爷出于对多年感情的交代,已经支付给女方2000万港元的“分手费”。这一次于文凤败诉也在情理之中。

    由于涉及的财产数额巨大,双方都雇用了豪华律师团,尤其是于文凤方的律师团队,“出场费”都非常高。此外,败诉的一方还需要连胜诉的诉讼费一并承担,也就是说于文凤不仅没有得到7000万佣金,还需要往里搭一大笔钱。据港媒称,按照法律界相关人士估算,双方法律团队10天庭审,包括三位资深大状和两位律师,律师费至少花费在1800万元。

    早年间,周星驰的主要精力和能力还是在演戏和导戏上,投资方面能有如此高的收益,还是得益于于文凤的能力,这一点不可否认。相恋多年的恋人,最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让人颇感唏嘘。



    现年五十八岁的周星驰(星爷),遭旧爱于文凤入禀追讨逾七千万元的投资佣金,庭上惊爆不少内情,包括:他与前女友之间的相处点滴、「星妈」凌宝儿与于文凤不和,以及「星姐」周文姬在星爷公司担当要职,负责管理公司业务,都令星爷家族倍添神秘色彩。

    众所周知,星爷来自单亲家庭,童年时,他当面撞破「星爸」周达人有外遇,结果父母离异;而他就由「星妈」含辛茹苦独力抚养长大。这样的家庭背景,令他不信任婚姻,一直抱持独身主义。不过,星爷近年已经与抛妻弃子的爸爸大和解,既为他置安乐窝,又提供医疗等费用,重拾父子情。看来,表面上独来独往的星爷,内心亲情至上,对家人照顾有加。


    遭旧爱于文凤入禀追讨投资利润分红逾七千万元的星爷,庭上被惊爆不少私生活及家庭秘密,引发大家对他家庭成员也充满了好奇。


    戴上假发、穿上恤衫西装,明显经过悉心打扮的星爸,当日相约一名年约六十多岁的妇人外出跳舞,两人见面时更十指紧扣,态度亲昵。


    星姐周文姬与水喉匠老公非常恩爱,夫妻经常结伴食午餐,闲时她又会到老公的店铺打趸。

    想要了解周星驰(星爷)的神秘家庭背景,首先要从星爸说起。现年九十多岁的星爸周达人,年轻时任职室内设计师,外表风流倜傥,纵然已有家室,却因出轨导致婚变。当年,更是由星爷当面撞破爸爸有外遇,据星妈凌宝儿忆述:「有日,我带几岁大慨星仔去戏院睇《埃及妖后》,星仔话去厕所,点知返嚟话见到爸爸拖住另一个女人。」结果,父母于星爷七岁时离婚。其后,星爷与星姐周文姬、星妹周星霞及孻妹跟随妈妈生活;而爸爸只负责屋租,生活费全靠妈妈一个人打三份工。朝早做天台小学教师、诊所登记护士,晚间帮人裱画赚外快,星妈母兼父职,一手养育子女成才。

    尽管星爸曾为「小三」抛妻弃子,未尽父亲的责任,但终究切肉不离皮,近年父子已破镜重圆。年前,星爷便以五百万元,在跑马地买下一间八百尺的单位,供爸爸居住,并安排外佣全天候贴身照顾;加上,星姐居住在附近,方便随时照应。另外,星爸还与一名老妇为伴,同居于上址,不愁寂寞;不过,他另与一名年轻自己十几廿年的妇人过从甚密。闲时,他会戴假发悉心打扮,相约女方到歌舞厅大跳社交舞,生活认真多姿多彩。

    据悉,星爸与同居老妇近年已告分开,变回独居,并由外佣照顾其起居饮食,而几个女儿也会轮流探望,以及代星爷转交家用。而星姐对老父尤其照顾,每周都抽空陪他求诊物理治疗师,做拉筋推拿治疗老人痛症。有熟悉周家的密友透露,星妈痛恨前夫出轨,至今跟星爸仍不相往来。不过,星爸跟子女关系不俗,特别是星爷,人前人后不禁为巨星儿子感到骄傲,其寓所大厅的当眼处,便挂上两父子的合影,大晒温馨。而每当星爷有新戏上映,星爸也会第一时间入场欣赏,并以「家书」形式写下影评,跟爱儿「另类沟通」,从而增进父子情。


    当年,星爷的孻妹(右一)曾携同男伴,现身星爷主演电影《少林足球》的首映。


    星爸周达人与星妈凌宝儿,于星爷七岁时离婚,自此星爷与胞姐周文姬、胞妹周星霞,以及不在相中的孻妹,便由母亲独力抚养长大。

    [本帖最后由 当幸福来敲门 于 2020-12-23 18:28 编辑]
  • y
    ydy135
    周星驰的姐姐怎么看着像莫文蔚?
  • e
    eastwoodwest
    孻妹是什么意思
  • p
    playboy23
    细思极恐
  • 柴门派我来战斗
    五百万元,在跑马地买下一间八百尺的单位

    400多万,买了小90平,香港房价也不会嘛……
  • s
    somesun
    n年前吧

    有阵子也大跌过的
  • n
    nikito
    神了,“小90平”怎么定义?70也叫小90了?
  • 江西恐狼
    星爷,星爸,星妈,喷了,到底哪个辈分大
  • L
    LcSter
    最小的妹妹
  • N
    Nothing
    喷了,星爸那模样是90多岁的人?
  • 江南恐龙
    这老头九十多?感觉比郑少秋还牛逼
  • 宜静和大雄
    感情崩溃,离婚了 还继续尽责任,照顾儿子的,我信能和解的。
    都弃子了 还能和解? 抛妻弃子估计也是夸大其词。

    反正这种事也只能听媒体编故事了。
  • j
    jgl2046
    莫文蔚有点像他姐,徐娇有点像他妹,星爷选角也照顾自家人啊……
  • 柴门派我来战斗
    我随口一说,说错了,我承认。心态么当然没有你好,看见一点别人的错误,和捞到宝一样。
  • 跳楼的猫
    前几天看房,一套50平的老旧房子,490万……1980年建的,没电梯。
  • n
    nikito
    我捞了什么宝?莫名其妙,你觉得你自以为是是在耍宝?
  • h
    hjwwei
    跑马地500万能买800尺 03年的时候能买到吗?
  • s
    shivaisonfire
    我朋友08,09年左右买的旺角警局正对面的5楼800sqft一室一厅加顶楼天台结婚用,200多万。房子没电梯没装修,一楼都是商铺。当时觉得香港也灭有想象中那么贵。后来他说房子装修时候有人要加100万收他房子。
  • a
    axeleru7592
    大和田常务香川照之,也是从小被父抛弃最后和好的
  • 东の君
    这就完了!?
  • k
    kelvin1221
    香港是按实用面积,800尺比这边的房八十几平,高楼层的奔90都有了
  • 大森海岸
    水喉匠是啥职业
  • z
    zetaplus2
    水管工
  • 怀
    怀表
    现在呢?
  • a
    ac米兰
    公摊就是香港发明的好不,还实用面积计算?香港地产就是大毒瘤,炒楼花,公摊都是他们发明的,大陆完美继承
  • D
    DoloresI
    那么谁才是周星驰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 当幸福来敲门
    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入禀控告他违反02年尾的口头承诺,拖欠7千万元投资分佣,案件上周审结。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颁布书面判辞,裁定于文凤败诉,并要向周星驰支持讼费。

    周星驰声称前女友于文凤协助他投资的决定,仅是「情侣之间的牺牲」,尽管他曾承诺分享投资利润,但这只是出于恋情馈赠。至于于文凤则坚持,周星驰当时既是她男友,也是商业伙伴,故该承诺是具商业效力和法律约束力,否则对方不会在分手后仍与她分享投资成果。

    法官裁定,于文凤所谓的商业协议并不存在,而周星驰所提出,投资利润分成极其量是一份馈赠,以他的讨论内容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官亦裁定,周星驰在购物天比高物业时,已打算发展12号豪宅自用,故此该豪宅并非投资,也不存在利润。于文凤也不是推介天比高物业的中介人,也没有促成周星驰在比华利山物业投资交易。

    律师团队代表周星驰希望,法庭颁布裁决后,事件可以告一段落。
  • l
    leyoung
    真是财色双输。对周星驰这么精明又抠门的人,怎么能相信口头承诺?
  • s
    somesun
    应该是他姐和他妹
  • 猴晒阴
    国产007的台词很应景,我还以为我们的投资是建立在感情之上。
  • 当幸福来敲门
    法院判决于文凤败诉,她不仅要支付自己一方的诉讼费,连周星驰方诉讼费也要一并承担。

    周星驰和于文凤曾是一对恋人,也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从1998年开始,两人便经常会被拍到一同约会的画面。确定恋爱关系后,有着丰富投资经验的于文凤,在2002年开始以“财政顾问”的职务进入星辉公司,帮忙处理版权事务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负责星辉公司投资领域的事宜。周星驰给于文凤开出月薪2万元的薪水,按照于文凤的说法,周星驰还答应她可在创造的投资收益中,额外获得“十分之一”佣金报酬。于文凤向周星驰索要佣金就是源于这一次承诺。

    2011年(另一说是2010年),外界一度传出周星驰和于文凤要结婚的消息,奈何最后迎来的确实分手。不知道两人是因为佣金一事而分手,还是分手后于文凤开始索要佣金,总之,分手后没多久两人便开始对簿公堂。

    于文凤出身香港望族,父亲于镜波是有名的富商,她本人从小就开始帮助家里打理生意,还曾在证券公司工作过多年,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投资眼光也很独到。于文凤的诉求就是要追讨由她操作的星辉公司大项目的利润佣金,其中包括“天比高”豪宅、大浦豪宅“比华利山”,以及相关物业、股票等。

    周星驰方面认为所谓的“十分之一”佣金,是两人恋爱时说过的情话,并不能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周星驰方面的态度听起来可能有些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两人分手这些就不能作数了。有网友曾举过一个例子:“前女友要结婚了,带着现男友过来质问我,答应给她买的车子什么时候给”,听上去会不会有些荒唐?

    不可否认,于文凤的确帮助周星驰赚了不少,但她也确实拿着薪水,而且分手时星爷出于对多年感情的交代,已经支付给女方2000万港元的“分手费”。这一次于文凤败诉也在情理之中。

    由于涉及的财产数额巨大,双方都雇用了豪华律师团,尤其是于文凤方的律师团队,“出场费”都非常高。此外,败诉的一方还需要连胜诉的诉讼费一并承担,也就是说于文凤不仅没有得到7000万佣金,还需要往里搭一大笔钱。据港媒称,按照法律界相关人士估算,双方法律团队10天庭审,包括三位资深大状和两位律师,律师费至少花费在1800万元。

    早年间,周星驰的主要精力和能力还是在演戏和导戏上,投资方面能有如此高的收益,还是得益于于文凤的能力,这一点不可否认。相恋多年的恋人,最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让人颇感唏嘘。

    案件结束后,周星驰方面希望该事件能够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