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生气,先来盘昆特牌吧!南京马路上踹倒女子的作恶者抓到了 为波兰籍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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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mo_theCaptain


    扬子晚报网1月12日讯 (记者 梅建明)去年12月28日在南京拉萨路发生一起骑轻型摩托车的男子,用脚踹倒路过女子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而随后扬子晚报独家采访报道了行凶者疑为一外籍男子的报道,也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今天上午,记者获悉,这名行凶男子已被南京鼓楼警方抓获,也印证了扬子晚报此前的报道,该名男子确为波兰籍男子,今年32岁,现在南京一所大学留学。

    记者了解到,这名外籍男子此前涉嫌多次在路口辱骂行人,甚至在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时,亦出口辱骂。目前,该名男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http://www.yangtse.com/shehui/2016-01-12/761293.html

    [本帖最后由 Nemo_theCaptain 于 2016-1-12 13:12 编辑]
  • f
    firedog
    这后面车要是碾过去不就死了?
  • c
    cgyldn
    洋大人也有今天
  • 金碧辉煌
    32岁还留学
  • t
    tidezlt
    南京人民表示大快人心之余不敢相信
  • y
    you9bs
    只拘留3天?
  • 香蕉一号
    抓住驱出出境,惯的毛病。
  • k
    ktv88808
    只拘留3天?
  • b
    babyone
    拘留三天,罚酒三杯
  • j
    joylin
    这个路口看起来真乱,没有斑马线,行人都这样横穿。
  • a
    aironline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没看过,拘留依据的哪一条?如果按刑法是寻衅滋事吧。治安管理不知道是什么条款。
  • 水母寿司
    原来是洋大人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 歪霸
    东欧白皮的素质估计连黄鹅不如。
  • a
    aironline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他人,情节轻微,判三天差不多。
  • b
    blueclock
    波兰…
  • 冲锋衣
    献上岁币,伺候三天
  • C
    Chuoqi
    白皮屌丝来国内的不要太多
    这种人和国内低素质人群没啥区别
    乱穿马路 闯红灯 被抓就一副你说啥 我听不懂
  • d
    dalert
    这种傻逼不赶他妈的?
  • 面太
    上次出视频那会,你坛屁股不是这样的。
  • 动感超人
    @动感操人
    是不是你校垃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