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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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icteam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进出入境个人邮递物品2010-07-06 15:19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 f
    floweryc
    我的EVA BD啊 还卡在海关。。。。。
  • b
    bull
    缺钱缺的厉害,现在所有快递样品都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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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jly
    代购要停3个月~
  • V
    Veree
    我艹,1000的限值,不是随便买个东西就要分割着寄回来
  • 退
    退隐之仕
    邮政现在不送件,直接扔到海关了!
  • 天空の軌跡
    海关还穷??随便扣一票货一个人就要几万,大楼盖的这个豪华,还没钱,靠
  • u
    umi360
    光是拍賣那些扣貨一年就收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