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删除的微博,这尼玛是人写的?
- 无印凉粉
以及附上作者的回应 - Davidsesd我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不是真正参与者无法知道真相只是带入自己的价值观来分辨是非。
- roto禽兽森林躺枪
- 测试一下这是无法避免的另一种声音~
我个人倾向这记者SB可能满脑子认为自己是对抗无知的勇士~ - tjt1983财新这篇文章的意思,俩人关系实质是sugar daddy。
这种观点最大的漏洞在于,首次性关系发生时,女孩才14岁,思想不成熟,无经济能力,极其容易被成年人控制身心。所以。虽然法律上不支持直接认定强j,但事实上肯定有逼迫或者诱j的成分。
事后女孩对鲍某的依赖、情感乃至几年的互相纠缠,可以理解为ptsd了。
个人看法,当事人有罪(强j或者诱j),女孩母亲有罪(未履行监护人职责)。 - sakerping没看到原文。但目前对这个记者的各种谩骂里面确实也提到了她没发现新的事实而且都是男方的一面之词,这么敏感的话题这样写肯定是不合适的。
- 无印凉粉14岁发生性行为需要代入什么价值观?
- 幽夜流霜严格来讲,仅凭南风窗的那篇报道,连是否发生过性关系都没能实锤吧?警方说正在调查,鲍某则否认指控,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舆论一下就发酵成了这个规模
- lefteyelisa喷了,人体堂必须死
- 得过且过作者洛丽塔看多了
- sakerping这是很清楚的,就是这个男人和未成年女人发生性关系,女方现在不认了。这就和醉酒的性质类似,人家不认那就是弓虽女干。而这又是未成年人,说个不专业的话,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有罪推定:你没歪脑子跟个小女孩搞这些干嘛?躲还来不及呢。加上各种聊天记录和图片,而且其高校和企业雇主都第一时间解除关系,发酵这个规模很正常。
哪怕换个角度想,就算是这个小女孩鬼上身一样智商情商爆棚去勾引老男人,那男方作为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也该有这种风险意识,要是个修车的看门的大老粗也就罢了,这律师绝对是知法犯法,哪怕法律确实不能制裁他,他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本帖最后由 sakerping 于 2020-4-13 09:07 编辑] - VODKA14岁的话,确实没犯罪。。。。。
- Davidsesd十四周岁就在法律上有游走的余地了,这种我初中那会就知道的基本常识你不懂?
本帖最后由 Davidsesd 于 2020-4-13 09:09 通过手机版编辑 - 无印凉粉“游走”俩字用得好,看来你对这种对着初中生发情的畜生并不反感啊
- k26866在法律上认定鲍是养父是不可能的~
- memento法律有问题。14对成年人,明显不公平。
不如改为18,跨线即 qj,无论男女。 - Davidsesd这最多只是冰山一角罢了,再说还有那种真心相爱的存在也一棒子打死?
让我反感的是那种玩完就拔屌的人,如果真心负责我有什么理由和权力去反感。 - ppigadvance艹14岁的无脑算弓虽女干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洗你妈逼啊。
- dreamlost听起来有点像房思琦
- sakerping不是改年龄限制的问题,而是在法律上和社会上都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
14岁是有刑事行为能力的。你看她被qj觉得可怜,如果她犯罪的话呢?在刑法上14岁以上犯重罪就要承担责任了。这是40多岁的成年人,如果是15岁的少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也说不清谁自愿谁被迫的话呢。所以年龄限制本身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是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的缺失。
[本帖最后由 sakerping 于 2020-4-13 09:24 编辑] - sakerping我觉得你在这种情况下理中客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大家都明白你的意思。多等等再说。
而且实际上楼主这帖针对的也是财新的文章,那文章挨骂也没什么问题。 - wsz123记者单方面采访其中一边就是这样,自己把自己脑子都洗成是大律师没错了
- 无心而死气的呗,谁不想玩嫩的,上次泥潭有老哥玩14岁不也被喷走了?
疯狂嫉妒 - mrzc护个监工没必要整这些恶心活,悄悄处理不好吗?要么让那边换个人来。
- 幽夜流霜你这......
我只是觉得南风窗的报道里面大量当事人口述回忆,而当事人怀疑有精神障碍,给出的图片和聊天记录也并无多少出格之处,舆论上来就一副要凌迟犯人的架势不太合适而已....
DNA检测证明是事实的话,我也是支持弄死这孙子的。 - 睡睡平安性关系是确定的 男方也承认的
不承认的是qj而已 - tjt1983感兴趣的可以去罗翔的微博(法外狂徒张三君)看最新的视频,讲这个案子的,基本说清楚了。核心观点:
1.罗本人认为鲍有罪,强j罪
2.现行法律有缺失,鲍有脱罪可能
3.有相关司法指导意见,比法律条文效力弱,但实际上也不是不能用来定罪(这条最关键。说白了还是看裁决者想不想收拾当事人了) - 正版万岁50岁跟14岁发生性关系还不是禽兽,还要洗?这个时候泥潭就不跟希望国步调一致了?
其实我觉得成年人跟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看双方年龄差异来判即可。
年龄差异1岁以内的,双方自愿的,成年人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
年龄差异超过1岁的,不管是否双方自愿,成年人都算QJ罪,刑事公诉。
至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性关系,年龄差异超过1岁的,双方自愿的,年纪大的那个也有罪,监护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同样年龄的则要看意愿。 - a7874878我大致看了一下这个事件的信息,这女孩的妈妈,我觉得像是故意的。
- 寒火这篇文章的问题难道不是在没有采访当事人和受害人的情况下,瞎几把乱编么
- zuccbtpig他妈肯定知情,感觉像是卖女儿。。。
- 八风破不动天老外约个炮都知道先问年龄。
- ppigadvance这女孩和她妈怎么样的是另一回事,对于炼铜的我支持化学阉割。
- therion炼铜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微博上说有办法治他,因为他拿的是美国护照,美国规定未成年人性行为是适用属人管辖的 - kingcrimson一,南风窗的文章看了之后让人觉得有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比如这两人的实质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男方也没有否认发生过关系,这说明可能里面确实有一些隐情。我相信财新的记者本意是想从南风窗没有关注到的事情的另一面去挖掘事实真相。因为正如周孝正经常说的:不能证伪,就只能存疑。相信各位痛骂的朋友现在也无法基于事实证据来勾勒出完整的事实真相吧!
二,问题在于财新记者犯了一个大忌,几乎没有给出受害者的采访细节。两方的问题,你只采访一方,肯定是不行的。何况还没有直接当面采访到男方。
三,所以最后一个问题是财新的立场确实有些问题,太多的臆断了。这当然会造成最后被骂的结果。当然,我是不太相信这是收了黑钱或者指示来给男方洗白的。换成任何一个执笔者,如果收了钱的话,大概最起码也不会署名了吧,顶多署个本刊记者或者本报记者。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相信不会蠢到这种程度。
ps:从我个人来说,依然是直觉上觉得男方肯定是个人渣,另外女方她妈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凋朱颜罗老师三观极正
- Sarah.Palin泥潭没搞过00后?怎么一个个跟正人君子似的…
- akadatez这就太偏驳了,我上学时期 初中一二年级就偷吃禁果的男女生不要太多。如果女的一旦反悔就是弓虽女干,那会造成多少冤假错案
- therion这都想到过了,美国有个罗朱法案,简单来说就是,两情相悦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可以免于起诉,成年人与年龄相差不超过4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以免于起诉
- 寒火你找一个搞过00后又在这帖里正人君子的id出来再说这种话
- akadatez女的就是家里穷,妈妈为了自己的儿子 把女儿卖给恋童癖了。就是这样了。
- viperking学生之间可以,师生恋也可以,师生恋中性行为不可以
- amk4amk4这人是养父,不存在什么自愿不自愿的,法律上有个专业名词的,叫啥我一下子想不起来。。就是类似于那种我处在可以操纵未成年人人生和未来的地位上,我可以利用这种地位来胁迫未成人发生关系的,都算QJ,不属于自愿,不要说这鬼父还是个律师
- Barzanova中国对这个法律没有严格限制,可能真不触犯法律,但在当前社会,不道德是肯定的。
如果他在美国干这事,好像就直接二级重罪了。 - 上海狗狗枪毙没问题,这种问题上还要洗来洗去真的是脑子出问题了。没错我说的是楼上那个疫情期间连发三篇帖子说反应过度的傻逼
- 雾桑提供另一个角度的声音是对的,但是仅采信一方声音不合适吧?
希望有新闻将男方/女方/母亲三方的声音同时采访汇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