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为多挣补胎钱 高速公路撒200钢钉

  • 田中健一
    华社郑州2月2日电(记者 李亚楠)河南两名男子为多挣补胎钱,竟在高速公路上沿途抛撒近200个钢钉,造成10多辆车轮胎被扎破。日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并分别获刑2年3个月和9个月。

    2013年3月14日凌晨,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接连接到车主报警称,车轮胎在高速公路上被自制的四尖钉扎破,并且发现在高速公路上由南向北还有这样的钢钉。

    警方分析后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以盈利为目的、恶意危害高速公路司乘人员交通安全的案件,高速公路沿线修车点的作案嫌疑最大,最终,警方通过查找监控等方式,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二人抓获。

    据杨某供述,2012年10月,他到京港澳高速鹤壁服务区一家汽修厂上班。2013年3月,他开车到县城买汽车配件,1名男子向他推销钢钉,说是扎汽车轮胎用的,由于汽修厂生意不好,杨某就买了200个扎车用的钢钉。

    2013年3月13日晚,杨某又叫来同在鹤壁服务区工作的李某说,到高速公路上撒些钢钉,可以通过补胎多挣些钱。二人随后驾驶1辆面包车从鹤壁收费站去往汤阴方向,将近200个钢钉,从汤阴站往南,撒至淇县服务区,沿路撒了47公里。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杨某作为汽修厂的管理和经营人员,以盈利为目的,伙同李某以在高速公路上抛撒钢钉,造成行驶至此处的多人车辆轮胎损毁,严重危害公路车辆通行安全,对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一审判决后,二人认为量刑过重,他们有自首情节,遂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二审认可了上诉人的自首情节,二审仍以相同罪名改判杨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改判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
  • r
    raykyo
    这种货应该立刻枪决。
  • 饭的说传乐仙
    危害别人生命 而且是地图炮 判个五年不多
  • c
    copper641的马甲
    麻痹,这完全就是故意杀人,必须全家死绝!
  • 吉高由里子
    燕尾蝶。。。
  • o
    okpig
    高速路撒钉这是谋杀啊
  • k
    kidthief
    绝壁该枪毙。
    你为了多挣钱就要别人死
  • 道林格雷
    飞翔的河南人。。。
  • l
    lijgame
    判的太轻了吧
  • c
    cloudian
    要是有车出了大事故,估计判重一点,这俩是运气好,撒了钉子没出大事,自然不可能判很重。
  • c
    cold
    可以算恐怖袭击了。
  • y
    yangwenli
    没意思,搜搜新闻,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事情
  • k
    kdscw
    还有剪刹车油管的下限
  • 花气袭人知昼暖
    这算什么,还有在收费站前放石墩的呢,刚撞完拖车就从休息区开出来,拖一下500,修理没边了。
  • 蚁力神
    请不要乱黑河南人,河南人很好的,你百度一下你就会知道高速路撒钢钉这种事儿比起之前拐卖之类的真不叫事儿,总之河南人的整体素质近年来有了很大提高,也就是小偷小摸地沟油之类,二话不说直接一砖头弄倒你的事情比较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