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汉跌倒无人上前搭救 大喊“是我自己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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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deism
    终于到这一天了
  • P
    PENNYSHAW
    旁边的人,要是不敢上前搀扶的话,直接打122报交通堵塞不就好了。。
  • 天师教教徒乙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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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ula
    没辙,谁也不想再摊上一个徐老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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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perking
    造孽啊~~徐老太啊徐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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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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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都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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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eaker
    能不黑南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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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lost
    南京徐老太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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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acc
    南京老头老太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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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azyun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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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公交上的老头老太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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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iosushi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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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wcnm
    看来有必要造一个徐老太像了,要么建个跌老祠?
  • 火星人一号
    主要是那个案法官判得太TM离奇了,以后判案不用讲证据,讲逻辑和所谓“常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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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q2003
    哎。。。社会风气怎么变成这样了
  • 马拉多纳
    法院的判决绝对没错,使用了证据法上“高度盖然性”规则,而且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放在西方国家也是这样的判决。

    最应该谴责的是,恩将仇报的徐老太。
  • l
    la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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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没错?傻了?懂不懂证据不足应偏向被告的原则??我肚子饿就一定要吃饭吗?我去打点滴葡萄糖维持行不?法院是讲求证据而判决的地方,而不是法官讲常识的地方!徐老太煞笔,但你个法官好歹是有点头脑的人。
  • t
    tonyq12
    发生在我家门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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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xerfly
    17F太二了吧,,还法官没错,

    公诉人拿不出证据证明他有罪,那就是没罪,谁主张谁举证呐

    然后用了一堆推理,常识,应该,推测
  • v
    viperking
    应该仿制秦桧铜像立个徐老太铜像跪在大街上被人唾弃
  • 东京都葛饰区
    这不是几个月前的新闻么……
  • 欧美高清无码
  • 自由人眼镜兄
    我还怀疑法官收了徐老太好处呢
  • 北野天翼
    为了一个徐老太,弄的全国人民都不敢助老了
    南京那个法院真是瞎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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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ryu
    喊是自己跌的也没用,谁知道你会不会被扶起来之后说:”为了麻痹犯罪嫌疑人,我才喊是自己跌的,好让他扶我起来而不是跑掉“
  • 孤殇
    梁丽刚被“疑罪从轻”不起诉,您居然不知道?

    顺便求教鼓楼法官究竟看到了什么现有证据能够导出那个最终的结论,并且完成了那一纸“超级自由心证”的判决……
  • 调和
    召回法律达人来说说 马拉多纳 同学说的对不对

    29楼 民事案和刑事案不一样的吧
  • l
    lawson
    [posted by wap]

    是的,我不懂,你最懂了。明白什么才是法律的公义吗?现行条文法的法律公义是靠法官的常理判决来定的?中国行大陆条文法体系,在没陪审团这种环境下,更是断然不能靠常识行为基准来判岸,条文法讲求的就是死板顽固的证据举证列举,而不是空口就脑补一个事发过程出来,懂吗?
  • 赤发灵官单雄信
    不懂法律啊,对背信弃义的徐老太很反感
  • h
    himula
    那徐老太现在还敢上街吗?再摔了咋办?
  • 马拉多纳
    “疑罪从轻”不起诉????
    真不好意思,我孤陋寡闻,不知道竟然有这样的法律原则。
  • 欧美高清无码
    连门都不敢出了吧?
  • 马拉多纳
    法律判决不靠常理靠什么????
    法律的推理过程充斥着大量社会生活常理。
    如果没有生活常理,法律的推断根本不可能完场。
  • h
    hysaga
    依靠常理可以理解
    但是把无关的路人不会扶起跌倒的老太作为常理,有点不太好理解
    法官眼里中国没有一个好心人么?
  • A
    A9异形
    老人跌倒没人扶
    小偷偷东西不敢抓
    我觉得这是一种人民觉悟的好表现~对自己没好处的事别干
  • 孤殇
    人名我已经提供了,剩下的愿意用搜索引擎您就用,不愿意用我也没办法,那是您的问题……
  • 来自六年前
    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了 就是法官错了 ~~~~~~~~ 对的也错!!! 冤枉也活该
  • 马拉多纳
    法谚语有云:一百个法官有一百个正义。
  • 紫魔
    刁民不可怕,可怕的“阴天大老爷”
  • 马拉多纳
    好吧,本庭就行使一下释明权,向你解释一下这个案子推理过程。呵呵。

    法官判案的依据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梁丽案的事实是相当的清楚,证据也足够的充分,这个无需在重复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适用法律,定罪量刑。
    事先定罪为盗窃罪,这个肯定是有争议的。
    因为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而侵占罪与盗窃罪非常容易混淆在一起。
    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最大区别就是:物主对物是否脱离的事实管理掌控?即对物是否实施占有?
    台湾的著名学者王泽鉴在其大作曾经提到:对占有的理解应当以日常生活观念为准。
    而梁案中,物主将贵重物品置留在人流如此繁忙的飞机场大厅之内,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物主已经对物失去了实际的管领。
    因此定位侵占罪更加符合事实情况。
    而侵占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4个or5个(记不清了)“自诉案件”,即所谓的不告不理,如果被害人自己不提起诉讼,公诉机关是不会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
    所以,你说的“疑罪从轻”应该是这么来的。但事实上,刑法并无这个原则,这个事很不科学的。
    刑法上只有“疑罪从无”。

    [本帖最后由 马拉多纳 于 2009-9-28 14:35 编辑]
  • 孤殇
    从知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个人一直倾向于侵占罪定案,所以您的大段说明于咱没有什么价值,提疑罪从轻,是因为最近这个案子刚结,很多媒体提到,所以用搜索引擎不难搜而已。您要是这么好心或者有闲,不妨仔细解说一下南京鼓楼那个“自由心证”是怎么得出来的,私以为参和这个帖子的人多半会对您这个判断更感兴趣……
  • d
    dragong
    这新闻我记得好几年前就有了……
  • 马拉多纳
    不妨告诉你吧,我没有这么好心或者有闲。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觉得南京这个案子肯定是有问题的。。。。。

    就和其他的法律原则一样,盖然性原则也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

    第一、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个是高度盖然性原则明确的规定,但在彭宇案中,双方均没有提出有力的案发当时情况的证据,很难说谁的证明效力大过谁。。。。

    第二,在法院的判决中提到了其他的可能性(其他撞人者),这样一来,在数种可能性中,法官选择了与被告有关的一种,放弃了另外两种(自行摔倒和第三人撞到),很难讲是适用了高度盖然性原则。。。。。
  • 孤殇
    那是您的自由,何况被围观的又不是我
  • h
    henryzyl
    聪明的老汉~
  • H
    HKE
    现在不都有手机吗,一路走一路扶一路拍下短片,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