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高跟鞋、拖鞋、凉鞋、厚底鞋、酒后开车都应该重判。

  • k
    kyouka0079
    这几个都应该上升到杀人未遂和故意杀人级别,先不说交通法里本身就有不允许这么干的条文,哪怕是对自己、对别人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也是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出了事儿用重罚都已经是马后炮了,平常查到一个就应该重罚一个。光脚的都比这些强,最起码不会把脚卡在右后门刹车里。关键是这种东西,本来很简单就容易避免,因为这个出事儿完全可以视为故意。

    [本帖最后由 kyouka0079 于 2018-8-9 15:34 编辑]
  • z
    zisexueyi
    凉鞋怎么了????
  • k
    kyouka0079
    我说的是那种跟拖鞋很相似的,一层软底然后往脚脖子脚背上一绕,这种鞋非常容易卡住
  • s
    shukaka
    我倒是觉得lz说的这样的情况的驾驶员,应该立马用技术手段限制其驾驶车辆最高时速为30km,还不允许驾驶其他车辆、不许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肤浅的人渣
    泥潭加塞应该死刑,酒驾应该死刑,现在开车穿拖鞋也死刑

    哪有人穿个拖鞋,酒驾后又加塞了,是不是应该直接撞过去逃跑,反正抓住也是死,撞死几个人也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