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网上造谣者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 魔女猎人罗宾
    不敢说话了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从征求意见稿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对应的行为主体列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一是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行政处罚的;二是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上述条款以外的行政处罚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三是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失信主体,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信部门将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同有关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征求意见稿强调,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黑名单信息发布时限与其有效期一致。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向认定部门申请退出黑名单的,经认定部门同意,可提前退出黑名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新培
  • n
    nero_dante
    呵呵,一天到晚吓有用吗?微博实名的该翻车还不是翻车

    每个王朝末期的屁民特征听说过吗?

    不信了,不怕了,无所谓了

    对号入座
  • 很苦的熊
    啥?真的吗?说话算话哦!
  • s
    supernova
    越来越紧了,看什么时候崩溃。
  • 测试一下
    国内网站更不能看了~

    原来起码还能看看小说~
  • 洗地
    造谣 X
    说话 O
  • 弟弟等等
    开始了 ,,,,,,,,,,,,,,
  • Z
    Zentraedi
    造谣标准是说你造谣就造谣
  • d
    djkiller
    当然不算
  • a
    alexey
    好怕怕啊,以后只喊主旋律口号你们满意了吧
  • 隆子的三少爷
    失信看来又是个口袋罪名。
  • d
    ddaaii
    从这个政策搞出来的第一天起就该意识到了
  • n
    norsd
    这是善意的,你那是恶意的,能一样吗。
    支持!
    早该管管了!
    给祖国打Call!
    习dd威武~
  • b
    beterhans
    呵呵
    老外看问题真准啊
    以前我一直以为是 对付老赖的
    人家从这东西出来的第一时间就知道这东西是对付所有人的
  • j
    joachim
    结合之前网评发证书的帖子,再看看这段时间你坛的风向,真的是垂直跳水般的坠落,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和尼姑庵、S1一个样了。
  • w
    westlost
    一撅屁股就知道拉什么shi
  • 卖哥
    塞个几亿人这名单还有人在乎么?
  • t
    tianlongshan
    3年少了点5年起
  • 吃咖喱拉咖喱
    有点像史泰龙那部特警判官了
  • 岩田聪
    努力搬砖吧,趁着身体还允许漂洋过海出去看看吧……
  • 瓦塔诺
    艹小日本一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