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基本成为“国家不赔偿法”,好玩至极,欢迎大家讨论!

  • m
    mame
    草民、屁民、贱民们随时都在阻挠国家草拟的大业,伤害国家的感情,他们该赔钱给国家才对,哪有国家赔钱给他们的道理?
  • d
    darkgame
    法律:他们终于要对我下手了
  • b
    breadabo
    如果是没有超期羁押的话还要赔偿的话,那以后哪个公安局还敢抓嫌疑人,干脆就是宁可放过也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了。出发点再好也要想想有没有可行性。
  • 装机工
    这法律几年讨论下来,连我这个法律白痴都觉得越来越可笑可以钻的空子越来越大,要留后路可以,也别TM这么太赤裸裸啊!
  • 法国人在北京
    没有超期羁押哪里都是不需要赔偿的。看过港片的都知道,香港ICAC可以拘留嫌疑人48小时协助调查,不过有事没事,一样没有赔偿。
  • s
    sectionboy
    国家赔偿本来就是事后补救,中国的国家赔偿更是少的可怜。说实话,改不改差别不大。现阶段主要是要管好拘留所里面“被xx死”的问题。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你猜咱国家的拘留是多久。。。。
  • d
    dream123
    下次再修正就要问你收拘留所伙食费、拘留所建设费、拘留所服装费了
    兲朝凡事皆有可能
  • N
    Nocturne
    14天至37天
  • y
    yutaco
    放出来不感谢国家反而想着要赔偿,真是不理解你们
  • w
    wety
    裆有枪 你们还想找裆妈妈要钱
  • 装机工
    这是法定,问题是实际中,时间会被“合法”地拉得很长……
  • 麦田麦点
    知道ICAC是独立的吗?我们这有独立的么?
  • n
    ninl
    关到第37天,拉门口转一圈,回来接着关
  • x
    xxhunter
    一直被qj 从未能够反抗
  • l
    lawson
    哇哈哈哈哈………
  • 孤殇
    这算教唆吧
  • 雄狮亨利
    我认为错判致死则公检法抵命,错判被关则公检法坐牢是唯一办法,不是杀人偿命么
  • 火星人一号
    这不是最大的霸王条款吗?干脆再所有法律后面加一条,最终解释权归TG所有
  • 装机工
    不用加,早就这么具体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