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工作不好找

  • s
    seed_cn
    法务经理解释不清"法定代表人" 企业决定"炒鱿鱼"


    身为公司法务经理的法学研究生周某,在试用期内居然解释不清相关法律名词,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周某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昨天,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对周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去年5月,周某应聘进入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担任法律部法务经理。双方签订了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5万元,试用期两个月。同年7月初,企业人事部门在对周某进行试用期综合考察和评估中发现,周某的能力存在问题。当被问及“法定代表人的定义、职位范围及法律责任”时,周某未能明确回答,而是附上长达数十页的法律条文。当被问到“中标通知书相关法律责任问题”时,周某又提供大量理论观点,没有可操作性。该企业以周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周某申请仲裁未获支持,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约。

    法院认为,作为被告高薪聘用的法务经理,周某应具备与其岗位、薪资水平相对应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但周某在试用期未能表现出应有的法学知识和分析、总结能力,被告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曹鱿鱼
  • 老鹤
    比这个高的有的是。跟好找工作没个关系。
    那反之对于有专业知识但被这样滥竽充数人顶了职位的人来说那不是更难找了吗?
  • 十年后海啸
    其实亮点是编辑:炒鱿鱼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考高薪啊,这些问题我都能回答,让我去吧。。。。。
  • d
    dragong
    学法律的都是实力男……
  • x
    xiaolw
    曹鱿鱼
  • 枪骑
    结合你头像看很有韵味: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