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嘴炮而已
- hyh810214我也养过猫,
我也养过狗,
还有养过乌龟,
还有养过香猪。
所以,我应该不是天然属性附带厌恶宠物的人。
但是,一大早带孩子出去散步,
在电梯口,正中央,
居然是一坨狗屎,
只能无奈一句:蝗虫终究是蝗虫。
有时候乘电梯,
到了某一层停下来,
电梯门才开了一点点,
突然两只狗头钻进来,
狂吠,狂吠,狂吠……
别说是小女吓哭了,
连我这种被《BH》系列虐待过的老手,
也是被惊吓到了。
尤其是贵宾犬,叫的极其野蛮。
但主人往往也是象征性说几句:侬组啥啦!!!
贵宾犬继续狂吠,
小女也就继续被吓哭,
直到电梯门再次打开,
狗和它的儿子(或女儿)先出电梯,
小女才不哭。
在那么一个狭小的空间,
可以想象一只狗不停吠,
每一秒都仿佛是一分钟那么漫长!
狗没有错,
错的只是它们的儿子或女儿。
为了不倒大家胃口,
我给狗翔加了点Duang。
[本帖最后由 hyh810214 于 2015-7-11 20:00 编辑] - baki狗厨会亲切的告诉你,我的狗很乖的,不会咬人的,只会温柔的对你叫几声而已。
这种人就在本坛,就在你我的身边。 - 野生的任豚必须支持元首!!!
- shuxiaofei住的地方,曾经好长一段时间,楼上有每天垃圾扔电梯里的,就连厕所装用过卫生纸的垃圾袋都扔,换楼主要疯吧。
- 微雨红尘狗厨会说错的是人,够没有错,却不知道还有狗仗人势这句话。
- 契卡天生万物以养狗,狗无一物能报天
- 大脸猫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律师来了”:我是做房产销售的,前段时间,我跟朋友在外面吃饭,因为手机没电了,就到附近一家花店里去充电。这家店我经常去买花的,跟店主也比较熟,所以那天充电的时候,我就找了张凳子坐着休息,店主自己在里面吃饭、玩电脑。
过了一会,店主养的一条苏格兰牧羊犬跑了出来。我因为以前就被狗咬过(咬过3次,都在腿部位置),非常害怕,赶紧问店主这狗会不会咬人。店主一边说“不会的、不会的”,一边还抓着我的手让我去摸狗。我本身是不喜欢狗的,摸的时候心里一阵发毛,店主还安慰我说摸一下不要紧的。结果,我手刚放下来,狗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就回头直扑到我脸上,在我法令纹那里咬了一口。
我当时吓傻了,店主把狗拉开的时候,我嘴巴那里都没有知觉了,照了下镜子,发现有道1厘米长的口子,很深,肉都绽开来了。
后来店主带我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又花几百元买了一些消炎、除疤的药。现在我伤口是愈合了,但是疤痕一直去不掉,变成白白的一条,很难看。我到杭州几家大的整形医院都看过了,医生说,这道疤以后就这样了,是不可能完全去掉的。
我才30岁不到,平时很注意保养的,买个护肤品都要好几万。事情发生以后,我跟店主说,让她赔我2万元作为补偿,她不同意。她说那条狗是有狗证的,她医疗费也帮我付了,如果还要钱,大不了就去法院起诉她。
我想问一下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她赔钱吗?如果可以,我能提出哪些方面的赔偿要求?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按照读者所述的情况,作为饲养人的花店老板显然在狗咬人这个事情上存在重大过失,对读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店主所谓的有狗证,只是她履行了关于动物饲养的法律规定;已支付的医药费,于理于法都是应该的。
建议读者找店主进一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babylover狗厨真心是傻逼中的傻逼
- joachim电梯有监控吧?投诉到物业吧,元首这么富,住的地方肯定不差,物业肯定要管的:D
- 陈惯吸还是养猫太平,不招谁不惹谁
- yiluanxinghui补充下,可以理解把狗当宠物养,当肉食养,当一个玩伴养,或者是不得不养的,把狗当爹养还强迫别人喜欢的都是傻逼。
- xt1127标题markdown的语法吗
- hikari34我个人观点
这个是人类世界,狗没有选择,你作为主人把一只狗带进这个钢铁丛林来陪你开心,你就有责任承担狗的一切,不要说这是狗没办法
养狗不好好管的人,真该扔进亚马逊丛林感受下动物的世界
本帖最后由 hikari34 于 2015-7-13 07:54 通过手机版编辑 - woodbook关键的问题,在于你穷。。。。贫贱不能移。有钱了可以换高档小区,也可以换国籍。就这样
- 王心凌可爱美丽有钱就素质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