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法律真神奇

  • 拉杆上篮不进
  • s
    sdwd
    美国那边也和这个差不多,少见多怪了
  • 老五
    要想不死 先咬别人
  • 藕是张力
    结论是不能一个人做案
  • O
    Oldman
    lz看来没学过刑法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c
    craZyFeFe
    有什么神奇的?不是很正常的吗?
  • O
    Oldman
    别说自首立功,要在美帝,罪犯直接承认犯罪就可以通过辩诉交易获得轻判了,连自首立功都不需要。
  • E
    EVAMRX
    真JB没人性…
  • c
    craZyFeFe
    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死缓那是必然的!
  • t
    task
    法盲 凑字:D
  • i
    ioridx
    死缓一般在里面表现好基本等于无期
  • L
    L1
    国家普法任重道远啊。死缓基本上死不掉。谁没事干判了死缓还去故意犯罪。
  • 莉诺雅·哈蒂莉
    +1 判得没啥不对的

    减刑无不可
  • O
    Oldman
    你说的也不完全准确,死刑本身就包括死缓,即死缓是死刑的一种的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的犯人只有在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否则都判处缓期执行。

    回到这件案子上,罪犯犯有两个不同的罪行,其中故意杀人罪并没有法定的从轻和减轻情节,因此应当判处死刑(但并不一定意味着要立即执行,要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再作出判罚)。而抢劫罪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因此应当对抢劫罪进行减轻处罚。然后再结合前后两罪的处罚进行数罪并罚,根据死刑的吸收原则,其结果应当合并判处死刑。至于缓期执行死刑,这明显是综合考虑了全案的情况以及罪犯在抢劫罪有自首和重大立功的情节后作出的判决。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8-11-4 13:36 编辑]
  • c
    craZyFeFe
    很详细很清楚!
  • s
    sunner
    因为美帝讲法律,如果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案子,只要你死不认账,又没啥有力证据,完全可以放出来的,所以他们如果希望判你,你承认了都省事

    另外想问一下死缓是不是等于不杀?比如缓两年的,那我肯定老老实实改造,到时候改判无期,我再好好改造,然后20年有期,我再好好改造,然后是10年,5年,最后提前释放,一共也就关两三年
  • 稀下枪手
    支持老头普法
  • O
    Oldman
    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两年后减为无期。之后可以减刑,但至少要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期间的两年)。

    死缓只关两三年就释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行为的本身就是犯罪。
  • c
    craZyFeFe
    只2,3年是不可能的,有最低限度的!
  • b
    bull
    昨天刚看了肖生克的救赎,主角真冤枉,我朝法律大家都知道
  • h
    handsomeken
    这个很正常啊……

    美帝那边你做证的话可以跟DA交换条件,认罪也可以。

    他们的死刑基本也都是死缓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8-11-4 15:12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