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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恐龙
    称遭“钓鱼”执法!上海白领民告官立案

    ■ 关注焦点

    上海白领张军(化名)称遭“倒钩执法”,近日状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昨天该案立案。谈及打官司的目的时,张军说他只希望执法部门有勇气承认错误,他还表示以后不会再捎有急事需要搭车的人。

    昨日中午,上海称遭“倒钩执法”的当事人张军(化名),状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立案。9月28日,张军提交诉状,要求法院撤销上海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认为执法者设套

    起诉书中,张军陈述称,他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称,随后车被扣,并被罚款一万元。

    张军认为,该事件中被告故意设计陷阱。他指出,被告雇用社会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原告同情心搭载原告汽车,以便诬陷原告非法运营,被告以此为由,对原告处以高额罚款,其雇用人员也会因此获得奖金。张军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律师称执法大队陷困境

    昨天,张军的代理律师郝劲松介绍,张军是在有人自称胃疼而载其一段路,客观上也没有收取费用,其行为属于帮助别人,是值得提倡的。

    郝劲松表示,如果确属“倒钩”,那将是“栽赃式执法”,与行政执法的正当性不相符合。他认为,“倒钩”属实的话,将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因为执法大队一方面说自己执法形象良好,提倡市民展现良好素质,另一方面打击这种行为,只能陷入表里不一的困境。

    ■ 事件回放

    日前,上海白领张军称,因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遭遇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被扣车罚款。该事件经报道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在接受上海一电视台采访时称,事件过程与张陈述相反,但刘多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回应电视台主持人提出的质疑。

    ■ 对话人物

    张军 新上海人,大学毕业留沪,现拥有上海户口,在一家500强集团公司工作,职务是市场经理,年收入约20万元。(来自张军自述)

    昨天,面对诉讼胜诉可能性多大的问题,上海白领张军说,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起诉书中他甚至没有提出赔偿,“就是不想被人误会为了钱”。

    为什么打官司?

    洗刷清白是次要的,我希望他们能够善用权力

    记者:为什么会想到起诉?

    张军:我实际上就是一个普通的小白领,我也不愿意这样站在风口浪尖上。但是我觉得他们的作法让我太冤屈了。政府部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他们拿人民的权力来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太愤慨了。所以我选择起诉,来维护自己。

    记者:整个事情让你觉得最愤慨的地方是什么?

    张军:我觉得,他们派出倒钩,博取人的同情心,然后再抓人。他们不仅违法,更有违道德的底线。说实话,打这场官司,我不是为了钱,我对官司的胜败也看得很淡。其实,他们以前也从无败诉过。我甚至觉得,洗刷清白都是次要的,我最希望通过这件事情,他们能够更加善用人民给他们的权力。

    记者:你说他们从未败诉,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张军:根据他们的公开资料,他们自己说的。而且,我接触到的起诉的和我相似的情况,也都是败诉。

    记者:和你相似情况的车主,有人劝你不要打这个官司?

    张军:对,有一个一审二审都败诉的车主劝我说,他觉得没用,打不赢的。但是,我之所以还要打,也是希望给自己有一个交代。那一万块钱,我并不太在意。打官司这种事情,其实谁都知道,耗费很多时间,也不见得有结果。

    记者:你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张军:说实话,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谁知道胜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前的不都败诉了吗?


    记者:一审败诉,你还会上诉吗?

    张军:我会的。

    记者:这件事之后,很多类似情况的车主找过你,你想过提起集体诉讼?

    张军:有十几个类似情况的人找到我,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一起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所以还是个人诉讼。他们希望我能站出来。其他也有几位,可能会提起诉讼。

    记者:你所期望的这场官司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张军:每一个伟人都会犯错,人无完人。我觉得执法部门怎么能连一个简单的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呢。最好的结果还是希望他们有这个勇气,对被伤害的百姓承认错误。

    记者:如果最后输了,怎么办?

    张军:我没有办法,输了我也没办法。所谓小悲切切,大悲希声。也只能如此。我相信人民心中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记者:你的诉讼要求只是撤销行政处罚,没有提到其他赔偿。

    张军:也是考虑不被人误会我是为了钱。对未来有何影响?我想我以后的防备心会很强!

    记者:事情发生一个月了,对你的影响大吗?

    张军:对我影响很大,我压力也很大。就拿打官司来说,朋友都劝我,民告官,很难。父母也很谨慎,不支持我打官司。

    记者:当初事发时,你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

    张军:我觉得屈辱,很强烈的屈辱感。事后,我想起来也觉得屈辱,怎么会有这样一群执法人员?我父母劝我往好处想,他们说:“你要想,幸好不是真正的强盗”。可是,换句话说,不是真正的强盗,穿着制服,这样对我,让我感受到的是更强烈的失望,怎么会这样?

    记者:你觉得对以后的生活会有影响吗?

    张军:有。我想我以后的防备心会很强。

    记者:如果以后碰到有人遇急事要搭你的车,还会捎他(她)吗?

    张军:说实在的,我不会了。

    为何不接受黑车之说?

    我要开黑车,我起码要开一个油耗小的吧!

    记者:说你开“黑车”,能说一下个人情况吗?

    张军:我是一个新上海人,大学毕业留在上海,现在是上海户口,在一家500强的集团公司做事。我做的是电子行业,职务是市场经理。

    记者:收入怎么样?

    张军:收入不算太高,差不多一年20万左右。

    记者:你觉得说你非法运营,不可思议吗?

    张军:稍微有一点思维的人,都不会认为我开“黑车”。我住在普陀,开车去闵行去运营黑车?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开的是福克斯,这不是什么好车,但是我要开黑车,我起码要开一个油耗小的吧。不过说这个没用,人家执法部门说,还有人开奥迪拉黑活呢。

    记者:你说,当时那个人是装胃疼,你让他上车的?

    张军:是的。当时是红灯,他说胃疼,打不到车,他满脸痛苦的样子。我跟他说过我私家车不带人。他说给我20块钱,我说我不要。后来,看他实在痛苦就让他上车了。但后来刚一停车,他就抢我的钥匙,后来七八个人冲出来,把钥匙硬抢过去。

    记者: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接受采访时说,事情过程和你说的截然相反。

    张军:是,我也看到了,但是他说截然相反,却什么都不肯说。我希望他们能公布当时的录音录像资料。当时,我被他们推搡得非常狼狈,我看到他们录了像。为什么不公开?现在就一句截然相反,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记者: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碰到这种事?

    张军:我以前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钩子。我是一个普通人,真的,我可以说,我是一个品行端正的普通人,突然扣我一个帽子,他们的权力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记者:有没有尝试过找你所说的钩子?

    张军:我再也没见过他。但是见了,他化成灰我也认得。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呢?钩子是毫无廉耻的人,他害人拿钱。话又说回来,开黑车是不好,不合法,但是比起钩子来,起码合情理。

    被倒钩伤害的人,像我,我地震也捐款,当然和这个事情没有关系。但起码我是一个有爱心的人。还有的车主,有一大堆义务献血证。这起码从侧面证明,我们都不是坏人。为什么到了他们那边,就成了坏人呢?为什么要用这种挑战道德底线的执法方式呢?

    记者:你一直都使用的是化名。

    张军:我是一个普通人,我不希望生活受影响。而且,有些钩子是无业游民,我怕他们危害自己。
  • s
    szgekko
    其实我想问个问题

    如果我是车主
    遇到这样的人
    我在车里捅了强我车钥匙的家伙几刀
    这个怎么算!?

    故意伤害?还是怎么的?
  • d
    dweizoro
    后来的几个家伙会把你打死然后说你袭警
  • s
    szgekko
    看样子 在车里装个摄像头 还是很重要的哈……
    还能自拍啥的……

    我不开门……怎么打死我呢……
  • 上海女恐龙
    一般而言正当防卫的条件是对等的,意思就是只能对其实行相应程度的防范,比如他拿着木棍抢劫你,你也只能用木棍打他,但如果你用刀捅了人家,在确定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属于防卫过当,如果没有证实有不法侵害或者在不法侵害发生之前或者之后都算是故意伤害。如果他没有拿任何工具,你也只能赤手空拳的对付他。但是这种情况下是否抢劫是很难界定的。还是要装摄像头保险。一开始直接无视是最好的。
  • 风到达的地方
    胡说八道。
    不懂装懂误人子弟,别人要是信了你的话,正当防卫失败,你怎么负责任?

    [本帖最后由 风到达的地方 于 2009-10-16 15:46 编辑]
  • d
    dudeism
    一直没明白什么是正当防卫
  • 上海女恐龙
    难道不是这样的么
  • 少先队员
    张军:我是一个新上海人,大学毕业留在上海,现在是上海户口,在一家500强的集团公司做事。我做的是电子行业,职务是市场经理。

    记者:收入怎么样?

    张军:收入不算太高,差不多一年20万左右。

  • s
    sunner
    草,tg没办法混了,以后不论走在大街上,上厕所,吃饭,还是XX,都在旁边放一个摄像头吧,碰到打架的还要提醒对方:哥们,要打冲我来,这东西别碰着啊,谢谢
  • b
    bull
    关注~~
  • 上海女恐龙
    我所说的对等也是就伤害程度而言。只有在对方快把你打死的情况下,你才可以把对方打死,在两人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用工具举例只是大致方便理解。
    如果那人没有工具要抢你100块钱,你可以对他顶多施以轻微的拳脚以阻止抢劫的发生。
    如果那人手持工具,可以夺下其工具,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对你的伤害行为,你才可以对其施以一定相当程度的反抗行为。
  • s
    sunner


    我怎么知道对方是否想伤害我?“劳驾,受累打听一下,您这是只劫财呢,还是顺道也劫个色?”
    然后在跟对方招呼?
  • 风到达的地方
    很难判断。
    所以防卫过当的判断没有清晰的判定标准,也因此,即使防卫过当,判刑什么的也都很轻。
    不过,一般来说,大部分情况下,把对方打晕之类的,“使对方失去侵害能力”就足够了。把对方杀害的,被判定为防卫过当的可能性蛮大的,但是即使如此,量刑也都很轻就是了^^

    所以,努力的去防卫吧^^

    [本帖最后由 风到达的地方 于 2009-10-16 16:24 编辑]
  • s
    sunner
    我操,这不更sb了?对方都快把我打死了,你说说我怎么打死对方?我是星矢么?我能有枪么?为啥最近tg的下限被一层层的快速刷新呢?
  • h
    handsomeken
    正当防卫是指你停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跟对等没关系。只要实施侵害的一方无法继续侵害,就不得继续“防卫”,即为过当。
  • 风到达的地方
    1:两名死者是否有杀害他人的企图?
    2:一般“故意杀害两人”得判什么罪?

    这么来看的话,的确判得不重啊。

    呃,其实也算是重了……要我去判的话,也就5年左右。

    [本帖最后由 风到达的地方 于 2009-10-16 16:32 编辑]
  • s
    szgekko
    18楼这个……
    我擦他大爷了

    妈的 这判的也太JB2了吧!
  • l
    leoli306
    将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TG几时有公信力?
  • S
    SA
    很好,与其抱怨没法混没发过,等待美国爸爸打过来不如站出来。

    爷们好样的
  • s
    sunner
    这个必须顶
  • f
    flashback
    都快被打死了,都还怎么防卫。
    正当防卫的状况是,对方如果“想”杀你,你可以在他实施杀你的动作的过程中,把他“杀”了.

    他是否“想”杀你,虽然难以判断,但还是可以通过“客观”现象来判断。你的举证义务就是要证明——“他想杀你”。
    如果你证明不了,那就是防卫过当。
  • h
    handsomeken
    ……唉……都讨论的啥呀。。。
  • b
    broomzhang
    这个判的肯定有问题。
    两个成年人用“砖头”和“铁锹”攻击未成年人应该属于有生命威胁的攻击。
    在他们的攻击没有停止的情况下应该是是适用无限防卫权的。我觉得应该继续上诉。

    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两个人都被捅了数刀,
    所以有可能在这两人的伤害行为中止后他还在捅,那么这时进行的伤害是不属于正当防卫的。
  • d
    ddr911
    携带管制刀具,抓起来打个半残,打死算你躲猫猫,人民是不许有任何武装的.: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