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案里面,临时起意和蓄意谋杀,哪个危害性更大?

  • f
    ff42
    一个是劫财或者劫色,一时冲动把随机目标杀了
    一个是有预谋有准备,不图啥就为了把特定目标杀了

    实际肯定是后者判得重,但我感觉前者的社会危害,以及施暴者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要更大。

    [本帖最后由 ff42 于 2016-1-19 10:52 编辑]
  • c
    cloudian
    在中国都一样啊,看事后的操作啊
  • 燃夜郎君
    我也觉得。
    比如长期被家暴的家庭妇女预谋杀死老公,长期虐待老婆或儿女老人然后某次手更重打死人,如果前者比后者判得更重,就简直反人类。
  • b
    bbs_animal
    蓄意谋杀啊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 李元霸
    破案率应该是前者更难,危害大后者,,
    千防万防身边的人最难防备
  • f
    ff42
    我的观点是,一个入室盗窃的人会在情急之下不惜杀人以求脱身,甚至临时起意先杀人再夺财,那这个人在人格上的潜在危害是相当大的,甚至会比很多蓄意谋杀的罪犯还要大。
  • 李元霸
    入室盗窃只为求财,很少求命。一般不被人发现没哪个愿意杀人,属于不确定性。

    劫财劫色然后杀人要比入室盗窃概率大多了,,

    至于蓄谋计划杀人那就是铁定要你死,,
  • n
    nfo
    美国还有一级谋杀,二级谋杀不知道有什么分别?
  • s
    sunzhensz
    LZ意思可能是:蓄意杀人都是有原因的,有前传的,比如情杀债务杀人等。而临时起意谋杀,是太突然了让人防不胜防
  • f
    ff42
    一级谋杀主要就是指蓄意谋杀

    [本帖最后由 ff42 于 2016-1-19 11:52 编辑]
  • l
    leeex
    “实际肯定是后者判得重,但我感觉前者的社会危害,以及施暴者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要更大”

    只能说你的理解有偏差,实际上是你说的后者对社会危害性大。因为你后者中那种对“今天出去这一票要杀人有准备”的太恐怖了。可能他和前面那种临时起意的表现形式是一样的,都是抢劫过程中杀人。但是抢劫中被害人强烈反抗导致被杀的,和敲头党那种上来先弄死你再拿东西的,你想想哪种更残忍、危害性更大。
  • S
    Scowbing
    (1)蓄谋的犯罪,说明已经思考了很久,是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的。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做为相对成熟谨慎的犯罪模式,更容易再犯。且对自己的犯罪提前有谋划,提前做好不在场证明,清理了犯罪证据等,不利于刑侦破案;
    (2)而临时起意的犯罪,大部分都不会造成很大危害,复犯几率小。对于犯罪过程没有预谋,往往会在现场留下大量证据,破案相对容易。

    至于你们所说的随机杀人和抢劫,除非是傻人,现实中会有人这么干么?
  • 成濑川景太郎
    蓄谋已久,这个不都是从重处罚的情节吗
  • k
    klites
    危害最大的是天生犯罪型人格的人,这类人无法被约束,也很难避免诱发他们犯罪的动机,只有早发现早管制
    其他都可以通过改善社会生活水平,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国民素质等方式去减少或避免
  • l
    leeex
    但是敲头党那种你能归类到”临时起意“中去吗?他们从出门开始就打算好了要人命,之后再拿钱,至于杀谁那就要看当天看上谁了,这种对不特定人的恶意难道算临时起意?这种我觉得是归类在”有准备“杀人的这一类里的。
    而且你要知道,人命才是无价的,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主观上有了非杀了你不可或者不管谁反正今天我要弄死个人这种想法之后,本身就比出门之前只想着抢点钱的那种临时起意的恶性要大了。
  • f
    ff42
    我不反对把敲头党算到蓄意杀人的那类啊。
    我只是说,我所指的蓄意杀人,更多的是指“老子今天就是要了你狗命”这种。
  • m
    mggr
    你混淆概念了,你这里根本没有临时起意杀人。
  • l
    leeex
    “老子今天就是要了你狗命”可不一定就是蓄谋的想法,两桌不认识的人喝酒打起来了其中一方有了“老子今天就是要了你狗命”的想法也要算在临时起意里啊。
    所谓的蓄谋指的是有了想要人命的想法,并且为实现这一想法积极谋划并行动。比如你绑票前就在山上挖好了一个坑买了大的编织袋,比如你约了张三明天中午中山公园见然后当晚你就去买了匕首砍刀和面罩,这算蓄谋,而且你不觉得这种比前面举的喝醉酒打群架的恶性大?
  • j
    jack_durden
    好像不是这么叫的,一般说“临时起意”叫激情犯罪,往往是一时冲动,蓄意犯罪就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完了仍然决定犯罪。
    不过具体情况要看的,量刑的时候会考虑犯罪情节
  • s
    sfexpress
    同样是杀了有过节的一个人,(1)提前几天就观察好了对方的路线、买了刀磨得飞快、去半道蹲守截杀和(2)半路无意碰到对方,争执起来,顺手抓起旁边猪肉摊的刀杀了对方,这两个恶劣程度肯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