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就地释放诈骗嫌疑犯这事儿吧,其实换哪个国家都一样
- java0223先说明不是洗地啊。
这就像小孩子在学校打架一样,家长肯定是要把自己的小孩护住的。
好吧我也知道这个例子举得不太恰当,那么就从法理上来说一下这个事情。
台湾人在肯尼亚(或者马来西亚还是啥的)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了诈骗行为,简化一下(先抛开政治上的区分),A国公民在B国对C国公民实施侵害。这里涉及到一个管辖权的问题:
1。属人管辖权.
属人管辖权(Nationality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有权对具有其本国国籍的人或物均具有管辖的权利。按照管辖对象不同,分为属人管辖和属物管辖。
2。属地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
保护性管辖权(Protective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安全、独立和利益,包括本国国民的生命、财产和利益,而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其国民的犯罪行为实行的管辖。
另外还有一种管辖权,但是这里都不适合就不谈了。
就目前的信息而言,在这个案子里,大陆只能主张1和3种管辖权,第1种都算比较勉强了。而台湾可以主张第1种权利。而这些权利是按顺序排的,所以台湾可以把这些人争取过来。
事实上,如果把受害人和加害人对调一下,中国大陆也是一定会全力争取把人带回大陆来处理的。当然了,台湾这次的做法实在是太难看了,哪怕你象征性的拘留一下再说呢233333 - cloudian台湾纯粹就是为反而反了,只要是让大陆不开心的事,我就做 -_-||
- hoshienchun走之底才不在乎几只鹅的死活来
- zo诈骗之岛名满天下
- fatehe不用洗
- toccata管辖权按顺序是属地属人保护普遍,属地要求是犯罪过程或者结果是在我国境内就行,我国公民在国内被骗按属地管辖要求优先引渡是没问题的,而且肯尼亚作为我国建交国,同意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可以认为台湾人也是我国公民,按属人引渡到大陆也是没问题的。至于保护就更没问题了
- kh2841要是美国引渡,谁敢说个不字,连总统都能抓走
- lionheart007未经审判谁都是无罪的这难道不是文明国家的常识么,接下来法律程序取证开庭审判一步步走啊,谁说放回去就算了
- java0223就地释放这20个不是肯尼亚回来的,是马来西亚给的。。。。所以没太搞明白为啥这一帮人被ww争取到了
- shui192168真的是放回去就算了
- allensakura就是刑事局分批讯问後「饬回」,「饬回」又不是真放了,只是不需要付交保金不需要收押而以
如果犯罪证据在中国手上而中国不肯给,那能判出什麽东西?
[本帖最后由 allensakura 于 2016-4-16 12:39 编辑] - 心御剑因为大陆根本没去争取
- blueclock中国竟然这么坏
- forever871001你跟周玉蔻有区别?
- sonicae86不用洗地了,这二十个过去就被大陆抓了,然后台湾要回去继续骗人
- 雾桑马来西亚将证据给了大陆,人却被台湾抢去了。
台湾检方手上没证据,只能放人,取得完事证据后再起诉。
另外,台湾刑法也有趣,法规刑和执行刑分开,法律上虽然可以一罪一罚,累计到20年,但台湾法院法官传统上一向轻判,导致目前就没有重判的。 - bylaaa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没搞清
肯尼亚这事处理权利等级 肯尼亚>大陆>台湾 - justchou完美的制度套利,喷了
- 猪肉白莱无地不洗edfc
- 来自六年前其实只要中央台持续以这个专题播放1年各种电话诈骗的事情 估计就绝迹了
- handsomeken鬼斧神工系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