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abgundam 看你想从什么角度解释了
1)在字面核算上
支出法GDP = 消费 + 投资 + 政府转移支付 + 净出口
净出口 = 出口 - 进口
因为出口 -1%,进口 -5.6%,二者虽然都是负数,但由于进口下滑更快,净出口(顺差)反而在扩大
所以肯定有大量“小伙伴”告诉你没事,局面一片大好,这对GDP有好处,打倒美帝近在眼前
大众你们就按1)理解好了,形势一片大好,反正大家都会这么说,你提异议反而会被围攻
2)下面的解释,只是写给对这件事真感兴趣的人
1)的解读当然完全是胡闹,是根本不懂GDP历史的人只看到GDP字面结构而在瞎胡说
但众口铄金,这事真没办法
理解真相要复杂的多,你必须了解GDP为什么是 ”支出法GDP = 消费 + 投资 + 政府转移支付 + 净出口“
这件事的真相在于,GDP的前身是“国民收入”,原本研究的是国民的所得
GDP = GNP - 海外要素净收入
GNP = 国民收入 + 间接税净额 + 固定资产消耗
对于大多数大中型国家,GDP约等于GNP,国民收入占GDP大约80%,所以GDP的国民收入本质始终没有变过
国民收入,意味着人的所得,也就是”最终可享受的服务“(Fisher,1906)
先假定一个封闭经济体,先不考虑政府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其实就是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理论上可以直接加到消费和投资中,但在实践上受各国统计制度影响,有时候不好分罢了)
那么一国的最终可享受服务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消费,一个是投资;不含的是中间投入(中间投入不是最终享受)
注意投资包括两个部分,净投资(资本品存量的绝对增加)和总投资(净投资之外,再加上弥补资本品存量消耗的部分)
于是该问题的起点是
(封闭经济体)国民收入 = 消费 +(净)投资
(封闭经济体)GNP/GDP = 消费 +(总)投资
那么问题当然是,如果现在面对的是一个现实的、有外贸的开放经济体,外贸该怎么算进来?
因为它原本研究的是”最终可享受服务“,那么当然是你从外贸中得到的最终可享受服务(进口),才算是”所得“
于是,Kuznets(1938)在最初建立现代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时,他的原本理解就是
进口 = 进口消费品 + 进口投资品 + 进口中间品
(开放经济体)国民收入 =全部消费 + 全部投资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净)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进口消费品 + (净)进口投资品
(开放经济体)GNP/GDP = 全部消费 + 全部投资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总)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进口消费品 + (总)进口投资品
就是说,一个社会的全部消费和全部投资中,必然包含进口消费品和进口投资品;只有进口中间品是进入生产循环,不是最终可享受服务
这也是为什么Harrod(1938)的”外贸乘数“,原本也是进口乘数,即一国人民购买进口品的倾向
在这个思维指导下,历史上原本的贸易理论(也是主流贸易理论),是以”交换“为指导思想的,而不是贸易额
因此,一国的出口,意味着本国最终可享受服务的流失,而进口意味着从海外得到了最终可享受服务
在这个交换中,一国是否得到了比原来更多的服务,这才是是否促进国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增长的关键
正因此,贸易理论原本关注的是“贸易条件”(产品间相对交换比),我们历史上老说发达国家用“剪刀差”剥削发展中国家,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发达国家先进产品更值钱,发展中国家劣质品更便宜;所以双方交换中前者占优势地位)
但是,Kuznets的国民收入只包含进口,而不包含出口的逻辑,导致了在核算口径上与生产法和收入法不一致(国民经济核算有支出、收入、生产三种方法)
这是生产法和收入法的核算特质所导致的,生产法是根据生产最终可享受服务的数量乘以价格得到,于是它就隐含了出口掉的最终可享受服务
而收入法是从国民货币收入调查切入的,货币收入肯定要包括海外用户给你的支付(就是出口创汇得到的货币收入)
为了调和这个矛盾,以瑞典经济学家为中心,它们在Kuznets基础上,引入货币概念,发展了现代支出法
它的真正逻辑是这样的
总产出值 = 国产消费品 + 国产投资品 + 国产中间品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 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国产本地用中间品 + 出口
因为
生产法GDP = 总产出值 - 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 = 国产本地用中间品 + 进口中间品
所以
生产法GDP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 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出口 - 进口中间品
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进口中间品项”
前面解释了,进口中间品 = 进口 - 进口消费品 - 进口投资品
所以
GDP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 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出口 - 进口 + 进口消费品 + 进口投资品
GDP = (国产本地用消费品 + 进口消费品)+ (国产本地用投资品 + 进口投资品 )+ 出口 - 进口
最后
支出法GDP = 全部消费 + 全部投资 + 出口 - 进口
政府转移支付只要从全部投资和全部消费里按私人/政府部门,划分出来即可得到
支出法GDP = “消费” + “投资” + 政府转移支付 + 出口 - 进口
这件事真相就在于,支出法GDP中的“消费”和“投资”已经包含了进口消费品和进口投资品,是为了最后和其他核算配平,后面才又加上“出口 - 进口”项
因此你当然不能单独用 净出口 = 出口 - 进口 来讨论外贸对GDP的贡献,而是要分别讨论进口和出口的作用
所以出口 -1%,进口 -5.6%,它的真正内涵是
出口 -1%
说明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下降,你从外国得到的支付少了-1%(需求下降就意味着你的国内产能利用下降、失业率上升、货币工资和利润下降)
进口 -5.6%
首先,来自外国的本国可享受最终服务下降,国民能享受到的进口消费品和进口投资品更少,生活水平下降、即“最终可享受服务的所得”下降
其次,由于进口中包含进口中间品,中间品又会影响国内生产环节,尤其是当这个中间品是不可替代产品时,就会影响国产消费品和国产投资品的生产,就是说国产品的供给最后也会减少,那么结果就是凡是生产过程需要进口中间品的产品都可能出现供给不足,造成价格上升
最后再强调一次,2)这部分只对真想理解现状的人所写,因为它太学术,大多数非经济专业理解起来都是有点难度的(就算是经济专业,95%的学生也不知道上面这些,因为教科书根本不讲),所以大众你们不用理
[本帖最后由 v2abgundam 于 2019-9-8 15:3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