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今年32岁,小孩6岁多马上要读小学了。小区对口的小学属于中等水准,王女士不满意,想找找关系给孩子找个更好的学校,她看中了他们城市的一所重点公立小学。到处找关系,拖熟人都回复办不了。在一个找学校的交流群里,她结识了男子刘某。刘某自称在那所重点公立小学招生办主任,可以帮忙张罗。
第一次在咖啡厅见面,刘某表示可以帮忙办理,但是需要10万元赞助费,这是行规,王女士表示回去和老公商量下。第二次约王女士在学校见面,在刘某的带领下来到一处偏僻的办公室,门上挂着招生办主任的牌子。王女士当场缴纳给刘某10万元,刘某手写了一张收据。
一直以学籍紧张为由迟迟没给王女士的孩子办理入学,在王女士的多次催促下,王某表示缴纳赞助费的孩子比较多,有的甚至和他发生过关系,他需要先照顾别人。王女士十分气愤,表示让刘某退钱,刘某表示已经用于打点只能退还2万元,不满意可以去投诉,看事情闹大了哪个学校还敢招她的孩子。
当初家里人就很反对,现在更加不知道回去怎么和家里人交代。情急之下表示她也可以发生关系,希望刘某能继续帮孩子办理入学。事后还是迟迟不能入学,有一次去找刘某发现刘某正在和另外两名女家长纠缠不清。原来三人都先后交钱并与刘某发生关系,但是孩子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三人都认为是对方诱惑了刘某,抢走了自己的家孩子的名额,让自己的付出得不到回报,彼此间大打出手,彼此报复。王某失手将其中一名女子推倒在地,造成轻伤二级。
学校知道此事后,表示刘某并不是学校老师。刘某是学校临时招过来帮忙打杂的,那间招生办主任办公室早已废弃没有使用。刘某被抓,他表示金钱和发生关系都是妇女自愿的。
http://dy.163.com/article/FL5CK5HG0551MSD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