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进来,关于青蛙提供的证据问题,咱们来借鉴一下真实案例吧。。。。。

  • V
    VODKA
    咱们先看看真实案例。。。。。
    这个帖子里面有详细叙述。。。。。
    http://club.tgfcer.com/thread-6213100-1-1.html
    原文太长,不重复转帖了,只摘录其中关键一段。。。。。

    【曾法官:从法律上讲,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原告主张她丢失的戒指是她发票中购买的价值好几万的戒指,她提交了购买时的发票,珠宝公司也开具了证明,证明王女士购买了钻戒。随后,她不慎将戒指丢失,并且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有报案记录,从证据链来说是完整的,据此法院可以认定王女士丢失的戒指就是她提供的发票中购买的那只戒指。】


    既然这样的证据都能胜诉,那么青蛙的证据也应该没问题,瑞典承认青蛙买了他的钻石,而青蛙也提供了鉴定收据,用这个法官的话来说,证据链完整了。。。。。:D

    [本帖最后由 VODKA 于 2010-7-30 16:07 编辑]
  • 舟13
    助拳们不管这个的。。。
  • s
    szgekko
    瓶子……你赢了
  • 腚眼冒热气
    偶像的帖必顶
  • s
    smilemiles
    旁的姑且不说,我问你一下你觉得鉴定收款收据能证明什么?
  • 放浪的无责任男
    瓶子为了搞基连客观都不要了
  • V
    VODKA
    可以证明青蛙拿这颗钻石去鉴定过了,而且按照这个法官的逻辑,这同时还能证明青蛙拿去鉴定的钻石就是向瑞典购买的那颗钻石,证据链相当完整。。。。。:D
  • C
    Coookie
    瓶子很专业,明天加激骚
  • s
    smilemiles
    不行,但是说起来有点复杂,晚点又扯。
  • l
    lobydenk
    "随后,她不慎将戒指丢失,"
    除非她是之前不久从珠宝店出来,并随身带有发票,在很短时间内丢失报案,不然发票和录像不足以证明同一性,
    或许王女士有几只戒指,丢的是便宜假货,却回家拿贵重的单子去报案,
    http://news.163.com/10/0728/01/6CL32BI400014AEE.html
    "王女士说,遗失钻戒是男朋友赠送的,价值4.6万余元,作为两人的订婚信物,"
    由这新闻觉得那4.6万的戒指应该买了一段时间,她不能证明遗失时戒指是哪一只,
  • V
    VODKA
    嘿嘿,所以说嘛,这里是天朝,法官不认你这套的。。。。。

    由此看来真要上法庭的话,青蛙胜诉概率还是挺高的。。。。。
  • 贪心王
    这样也算证据链完整的话害人也太容易了吧,我去卡地亚买个钻石,回家拿个玻璃球去鉴定一下出来什么也没有就可以告卡地亚卖我假钻了?
  • s
    smilemiles
    放屁。第一法院不会根据收款单据认定鉴定的钻石是同一块,因为本身就存在重大争议,单凭此不足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要求,
    第二,就算是同一块,你一个收款收据只能证明交了鉴定费,你能证明个火腿的假货啊?
  • V
    VODKA
    盖然个JJ,就这个真实案例而言,这女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这也太荒唐了,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证据不严密就不应该采信。。。。。

    话说俺要是丢个包被你给捡了,然后俺说这包里有一台psp和10w块钱,你说包里只有一台psp没有钱,法院咋判?判你赔十万?
  • l
    lobydenk
    我觉得可能还有其他证词,比如王女士报案会描述戒指的模样,到珠宝店也可以问出些详细,之后那男子做证供时承认捡到的戒指与她们描述的暗合,就可能排除王女士算计那男子,
    这事挺矛盾的,的确因为男子丢了才找不回,但又觉得捡东西不应有太多的责任,又或许男子知道是真的藏起来呢?
    赔一部分钱应该需要吧,全赔的话太不好接受,

    [本帖最后由 lobydenk 于 2010-7-30 16:31 编辑]
  • 联合国秘书长
    等青蛙PM你吧
  • V
    VODKA
    看起来应该是应该是真丢掉了,如果藏起来的话,判决一下来肯定就把戒指拿出来了,这样就不用赔钱了。。。。。
  • V
    VODKA
    话说这个张某如果去买一颗大小差不多(如果尺寸差别大了,那女人戴不上去就露馅了)的假戒指呢,一口咬定捡的就是这颗假的,又会怎么判呢?
  • H
    HalaEspanol
    注意她提供了发票,发票是有法律效力的,一个连公章都没的收据顶P用。
  • O
    Oldman
    这是证据规则,比较复杂,等抽空了再和你说。

    先简单说一下,谁主张谁举证基本上就是一普法标语,实际上规则要复杂的多,别拿那句话当圣经
  • V
    VODKA
    日,凭一张发票都能认定丢失的钻戒和购买的是同一颗,换了收据就不行了?
  • V
    VODKA
    233,前几天喷青蛙的基本上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句话随时挂在嘴边,到你这儿就成了普法标语了。。。。。
  • O
    Oldman
    喷青蛙的有几个是懂法律的?随便喷喷无所谓,真要较真那就是技术活,要专业人士来,朴素正义感退散…
  • V
    VODKA
    那你觉得如果按照真实法律的话,瑞典和青蛙哪边赢面大?
  • O
    Oldman
    如果要模拟一下的话,应该是这样:瑞典起诉青蛙违约,要求青蛙支付货款。而青蛙则反诉瑞典以假充真,要求解除合同。对于本诉,瑞典只要证明合同存在、他已付货、青蛙未给钱就可胜诉。而对于反诉,青蛙必须证明瑞典寄来的钻石经鉴定是假的,但现在青蛙提供的证明最多能证明他做过一次鉴定而已,因此青蛙败诉的风险很大
  • V
    VODKA
    如果那个钻石鉴定员愿意做证的话,假设真的证明了青蛙的确拿过一颗假钻石去鉴定过,那是否青蛙就会胜诉了?法庭不会考虑调包的可能性?
  • O
    Oldman
    法官不是包公,原则上不需要调查事实。调包的可能性应当有当事人去证明。如果证明不了,那就当没调包。
    其实这种交易模式对青蛙是有利的,他具有对证据的强大控制力,瑞典则鞭长莫及。而证据对谁有利,判决就对谁有利
  • V
    VODKA
    posted by wap即便走支付宝,也还是可以调包啊。。。。。
  • O
    Oldman
    确实是这样,但主要是钻石这种东西和其它的不一样,容易仿制。像这种交易就应该面交,否则一但有问题就扯不清了
  • v
    vencentysx
    这点 事情闹了半个月了。。。无语
  • V
    VODKA
    面交也可以调包。。。。。:D

    拿回家调包鉴定,然后说是假货,按照你前面所述的逻辑,卖家要吃亏。。。。。
  • O
    Oldman
    现场鉴定并交货,买卖双方都在场,这样没法作假的
  • V
    VODKA
    嗯,现场鉴定,买卖双方签字认可,第三方公证,交易结束离柜不认,这样就圆满了。。。。。
  • s
    sesshoumaru
    钻石的腰身不是有一串gia 证书的编号,和gia证书是对应:D
  • O
    Oldman
    远程交易就是信用交易,目的就是利用对方的信用作担保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当然有信用风险。真碰到翻脸比翻书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 a
    amm
    帖子都沉光了就别纠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