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油市民 李超人

  • S
    SDEMOX
    有没有心机很简单啊,讲讲把愤怒写成怒愤有没有什么必要性,又不押韵,为什么这样写
  • b
    burnfox
    我发现全世界除了黄智贤的节目没人在讨论条例的具体内容,这才是真正判断理在哪边的关键。

    即使是wiki上的对比式说明,也难掩法律条文的冗长,虽然这是必要之恶。我看了一下,46项罪名中的确没有明确提到思想或政治方面的,但是叛变一项是极可能会被无限解释,除非另有条文对叛变有严格界定。

    所以港府没有以简单的方式让民众了解修订内容最为关切的东西,给了人借题发挥的空间。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9-8-17 00:40 通过手机版编辑
  • t
    tanglee4950
    中央逼着香港商人发声的
  • t
    tanglee4950
    港府五次拒绝台湾引渡,说明一切
  • b
    burnfox
    根据哪条法律引渡??香港是严格的法治社会,这不是有人说几句人情话就能解决的吧?
  • k
    kaiki_aiolos
    法治个鬼

    你看看法官是怎么判那些参与暴行的人再来说法治
  • 毒玫瑰
    难道他儿子不叫“小超人”? 233
  • c
    cj2047
    什么叫过度解读,这就叫过度解读
  • 已婚群众
    怒愤没问题吧。粤语里说成“怒愤”也常见。

    [本帖最后由 已婚群众 于 2019-8-17 13:54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