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不要脸啊,男子18万元汇错账号对方愿还 法院称不可以

  • k
    kiler
    33岁的海盐人小杜,最近正为一笔18万元的款项着急上火。明明是自己的钱,却拿不回来,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冤”的事吗?
    小杜在海盐开了一家五金厂。五月中旬,因为业务往来,他要给一个姓陈的人汇18万元货款。可在网银上操作时,一不小心错转给了一个姓俞的人。
    事情原本很简单,小杜找到俞某,对方很爽快愿意还钱。不过,两人一起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之俞某的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了。
    小杜心想,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自己的钱总能拿回来。可是,在法院,他却遭遇了“当头一棒”。法官说,这笔钱,得先拿去替俞某还债!
    小杜真急了,这算什么事啊?
    18万元货款汇错了人
    去银行取钱,账号却被冻结了
    小杜是做五金生意的,手头常有大额资金进出,为了方便他开通了网上银行。网银确实给他带来了很多便利和快捷,去银行还要领号排队,操作麻烦,可网上银行随时随地都能交易汇款。
    可今年5月中旬,他有一笔18万元的货款,因操作失误,错转给了其他人。
    原本,这笔货款要支付给陈某,杜某和陈某一直都有生意往来,在网银里有与陈某的交易记录,只需手指一点,输入金额、密码,几秒就能完成转账。
    小杜像往常一样,在交易记录中点了一下,不过,他点中的却是与陈某交易记录紧挨着的俞某的名字。
    当时他手上还有好几件事在办,没看仔细,这笔钱就这样糊里糊涂地错汇给了俞某。
    几天后,陈某来电询问货款怎么还没到位,小杜很纳闷,“明明已经转了啊?”
    他马上查了一下转账记录,一阵冷汗——自己竟然把钱错汇给了俞某。
    好在俞某也是他的客户,两人认识。小杜马上打电话去说明情况。
    对于这笔天降之财,俞某也很磊落,“不是我的,我不能拿,还你。”
    听到事情有了转机,小杜心中的石头也落地了。
    于是,两人一起去了银行。可问题来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俞某的这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这18万元转进去后,根本取不出来。
    小杜的心啊,又提了起来。
    俞某都愿意还钱了
    可法院为何坚持不让还
    之后,小杜和俞某一起来到海盐法院,咨询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原来,有人把俞某给告了,要求他偿还30万元债务,并请求法院冻结俞某的财产。
    怕俞某知道后转移财产,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先行将俞某的账户给冻结了。哪知道,就在法院要通知俞某时,却出了这档子事儿。
    俞某是做五金件原材料的,流动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到期的债务没能按时偿还。
    不过,俞某表态,“钱是我欠别人的,但小杜的18万元确实是他的,只是不小心转到我的账户,要还给人家。”
    不过,法官却解释说,事情没有两人想的那么简单:
    第一,这笔钱的所有权已经是俞某的了。从法律上来说,钱不具有特定性,占有即所有,在交易时可以互相替换。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一旦交付给别人,所有钱就转移到别人那里了。
    钱很特殊,可替换。比如,你掉在地上100元,被人捡去了,捡到的人花掉了,后来他还给你另外一张100元,并不一定是要你原来掉的那张100元,只要流通时有同等使用价值就行。
    所以,小杜的18万元已经是俞某的了,小杜对俞某享有债权,可以要求俞某偿还同样数额的钱。
    第二,杜某要回这笔钱,只能也走法律途径,起诉俞某不当得利,要求他归还。不过,小杜享有的是一般债权,和其他债权平等,不能优先受偿。已经有债权人要求冻结俞某的账户,30万元的债务已到期,俞某未偿还,也是一般债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谁先诉求查封冻结的,法院先帮谁处置,一般债务先到先还,先冻先得。
    杜某听得冷汗直冒,万般无奈只得也将俞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他归还不当得利的18万元。
    日前,经海盐法院调解,杜某和俞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俞某归还杜某18万元。
    虽然两人的协议也很顺利地达成了,但俞某这两年资金吃紧,生意还做着,不过外面欠下了一些债务,小杜要拿回这18万元,恐怕没汇出去那么容易了。
    律师说法
    明明是自己的钱,却要拿去给别人还债
    法院这样认定,是否有道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
    法院这样做,是对的。
    就如法官所说,钱不是特定物,一旦到了谁的账户,就无法区分开来,就成了俞某的财产。
    这和物品不一样,比如一套机器设备,送货的送错了仓库,结果这个仓库恰好也被法院查封。但设备能区分,能证明原来的所有权,只要法院审查后确定不属于债务人,就能还给原来的主人。但钱就不一样了,一旦进了账户就混在了一起。
    法院处理时会很谨慎。打个比方,需要确认这钱是真的打错了,还是假的打错了。如果有人打了笔钱到已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债务人和汇钱方串通,一起去跟法院说汇错了,要求取出来,法官要怎么辨别真假呢?
    现在这个案子,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是一般债务的话,谁先诉求查封冻结财产,法院便先执行谁的案子。除非债权人有抵押权,可以优先受偿。或者在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工资、税款等要优先受偿。
    如果俞某之前这个30万的债务纠纷的案子还没判决,或者判决还未生效、法院还未执行,小杜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说不定能分到一小半。
    在现实生活中,转账错误并不太多。无论是网银还是支付宝,都要求填写对方的姓名和卡号,姓名和卡号不符,钱就会退回来,一般人都不太会搞错。不过,如果是通过网银等交易的,就有交易记录,不必再输一遍账号、姓名,过于粗心大意的话,确实有转错的可能。
    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也是网银转账,因为两个人的名字相同,300多万元汇进了错误的账号。
    所以啊,越方便的东西,越容易犯错,尤其是涉及到钱,大家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本报通讯员 彦明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 爱撕衣
    什么**道理
  • l
    leeex
    看完报道,这里面哪个不要脸了啊?是被冻结的那个人还是不小心汇错了款的那个人?还是那个法官还是后面那个律师啊?
  • k
    koakon
    汇到了人家查封账户里面,需要点手续正常。又不是正常账户。
    防止资产非法转移,符合法律常识。看文章不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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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rice
    汇款时银行不检查账号和姓名的?
  • J
    Jeffrey
    感觉好像有点道理

    但是只能怪自己操作不小心
  • c
    craZyFeFe
    谁不要脸啊?看到点新闻就迫不及待了,也不仔细看……
  • 心御剑
    感觉还是比较正常,只能怪自己倒霉
  • 杜斯坦
    这钱要是银行打错到别人账户的会怎样
  • k
    kiler
    银行打错了,自己改回来就好了,反正只是个数字
  • m
    momou
    网银汇错款。。。
  • A
    AzureZH
    从法律上来说,钱不具有特定性,占有即所有,在交易时可以互相替换。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一旦交付给别人,所有钱就转移到别人那里了。

    这不放屁么?
  • s
    sam66
    我觉得是资金被冻结那个人伙同朋友找借口把钱取出来。。。
  • i
    inafford
    我只是比较好奇,名字不对是怎么汇进去的
  • M
    MIMURA
    不对啊,名字和账号不符怎么转进去的
  • 超越怪的猫肉人
    这种事麻烦,按理说法院这样做也没错
  • T
    Tobar
    你们没用过网银啊....网银选名字自动填上账号的啊,都说了两个都是熟人,有过资金往来的

    所以我现在网银操作,都得仔细检查一下
  • a
    ailiketian
    那要是银行搞错了导致我的账户上钱多了,是不是就归我了。
  • f
    fuckmic
    你那是非法所得
  • h
    hhlwtl
    ……回帖不看帖?能仔细看看么?
  • m
    momou
    明确的告诉你 是的 小额的会扣操作人员的钱补回来 大额的会通过不当得利之类的法律途径来追回 如果被驳回银行会派个人天天来烦你 找你谈心什么的 说到时候你如果还了钱给你送锦旗之类的 以前看过这方面的新闻。
  • c
    caoyu2000a
    按照上面好多人张嘴泄愤的“道理”,以后老赖或其他理由的,全以“汇错了”为理由转移资产,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 f
    fido7
    难道不是俞某看到汇进来18w和人串通把自己账户冻结了
  • k
    kangbaiyin
    账户被封了,转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这也是顶楼这种最后可能要不回款的原因。

    说白了,只要账户被封了,就可以洗洗睡了。

    顶楼这个,非要扯什么货币所有权之类的问题,还不如不说。
  • S
    Sanguinius
    这没错啊,有些人真是为喷而喷
  • 流浪的枪骑兵
    这个还好吧, 我觉得法院这判决还算正常, 很合逻辑
    因为假设那18w不是错汇入的, 而是俞某正常收款, 法院冻结账户是很合理的
    实际上法院根本没有能力判断是错汇入还是正常收款, 能判断的只是俞某有了18w的偿债能力
    而这个偿债能力, 必然优先还给最初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方
  • w
    westlost
    个人认为法院做法完全没有问题
    就跟破产债权一样,债务发生顺序的先后不影响受偿比例的多少。破产时候法院是为了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所以即使是你刚发生的也要作为破产债权统一受偿(个别例外)
    不当得利也是作为这样一种债权,很正常,可以等法律业内人士
  • q
    qq3833821
    法律不这样定该怎样定?各路民煮人士积极参与立法
  • r
    raidentime
    法院这么判没问题的
  • 飞翔的天空
    手机银行,有过转账记录的账号和户名都会记录,点一下就行,不需要再次输入,点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另外文章看完,感觉法院判决没啥问题,在理。大家看完再说,别光看个标题就开始喷。
  • w
    woob
    非常合理,哪里不合理了,说不合理的麻烦再看一遍。
  • 处男也是人
    哪里有问题了?
  • d
    duckbill
    我就出过这个乌龙,转钱的时候没看仔细,转了5万到同姓的另一个人账上。
    还好都认识,当天就把钱转给我了。
  • a
    achen126
    人家是说钱不像物品!你可以证明某件东西是你的,比如手机什么的,上面有你的信息账号之类的。唯独钱不可以,因为都一个样子…
  • 星无火
    很合理啊。
    别人欠你钱不还,法院冻结了他的帐户。这帐户里突然出现一笔钱,那肯定要第一时间还给你。
    然后才是汇错款的人索取,但此时已经没钱了。
    先后顺序完全没错。
  • h
    handsomeken
    看半天法院没问题啊。
  • 共产党员
    我觉得可以理解,那小杜和小俞要是串通好的怎么办?走一遍程序的好
  • w
    wviolet
    没觉得有问题
  • 来是
    没问题?如果法院解释没问题,按现有法律是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法律
  • s
    sunjianxi
    法院判的合理。另外,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这两人做扣想把冻结的钱提出来。汇错的情况很小。
  • z
    zieza
    你来编一个你觉得没问题的法律看看?
  • e
    elia
    觉得错的都是只看标题吧

    所以标题党必须死
  • 查理·布朗
    合理你妈比,ls都被TG操的脑袋塌掉了,你mb银行的存款转账都有记录的这不当得利哪来分不清楚钱是谁寄的,
    你麻痹这个案例换成小偷,就是今天你抓了个偷你的钱,法院告诉这笔钱不能还你必须先还了以前偷的再还你的,这你吗比还合理!
  • l
    lemuever17
    你还别说还就是这样的,不只中国全世界都差不多,小偷强盗被抓了赃款赃物能够确定原主的比如手机自行车首饰什么的就返还原主,但现钞则是按照谁先报案谁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的。
  • h
    handsomeken
    怎么就能换成小偷了呢。
    他的账户本身就是被冻结的,他还有债务。
    你怎么知道这个“不小心”呢?如果确实有业务往来,他们说好了要串通把钱转回去呢?那账户冻结有什么意义?
  • 心御剑
    智商有问题
  • jia
    没发现什么问题。法院冻了账号了,还往里汇钱,管你谁汇,肯定是取不出来的。

    我举得剧本是不是这样,本来小杜就是要给俞某汇钱,他不知道俞某银行账号冻结了,结果汇错,提不出来,编个故事,去法院说理。
  • V
    VODKA
    没错,俺也觉得这肯定不是不小心汇错了,只是编个理由而已,法院判决没错。。。。。